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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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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问答     
《老友》2013,(8):40-40
1.归侨、侨眷离退休人员因私事出境后,其离退休费及生活补贴等是否发给?1992年11月《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有关待遇的通知》(〔1992〕侨内会字第020号)规定: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离休、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及各种补贴照发。  相似文献   

2.
服务台     
国务院侨办、人事部、外交部、劳动部、财政部就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后的生活费、滞留时间、旅费、医药费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离休、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及各种补贴照发。 二、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  相似文献   

3.
《老友》2007,(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务办公室、人事厅(局)、劳动厅(局)、财政厅(局):现对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的有关待遇,作如下通知:一、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离休、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  相似文献   

4.
政策问答     
《老友》2011,(9):34-34
1﹒离休干部增加的离休费,是否可以计入一至两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1992年2月《人事部关于离退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2〕3号)规定:凡是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费,均可作为计发"生活补贴"的基数。  相似文献   

5.
退休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在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上存在较大的特殊性,地区差异明显。本文以上海市为例,对上海市退休人员用工关系进行研究,认为该用工关系应界定为特殊劳动关系,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明确立法对退休人员特殊劳动关系的界定;以一般规定为原则,以地区特别规定为辅助,调整退休人员的再就业;设立弹性化的退休制度;对退休再就业人员采用更灵活的养老金领取方式。  相似文献   

6.
政策问答     
已经退休的干部可否改办离休? 问:我父亲前些年办了退休手续,现在组织上对他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重新做了认定,请问他可以改办离休吗? 大同 晓峰 答:根据国发[1982]62号文件精神,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离休条件的,应当改为离休。  相似文献   

7.
问: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计发办法有哪些规定答:从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暂按以下办法计发离退休费: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相似文献   

8.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4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发〔2006〕47号)精神,按照晋劳险字〔1997〕250号文件规定,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为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以下简称“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的退休老工人”)比照机关同类人员增加离退休金。具体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9.
问:2001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离休人员按照晋政办发犤2001犦61号文件规定增加了离休金,对我们企业的退休人员有相应的政策吗?答:2002年4月4日,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晋劳社养犤2002犦62号),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犤2002犦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国家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准,从2001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问:《通知》对这次…  相似文献   

10.
《老友》2007,(5)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赣劳社养[2007]2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1)凡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休手续的企业离休人员,比照赣府厅发[2006] 56号、赣人字[2006]220号文中对我省机关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的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相似文献   

11.
问:据闻最近增加了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的离退休费,其待遇是怎样的?具体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生活待遇的规定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工资和义务兵津贴标准及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通知》([2003]参务字第267号、[2003]政干字第546号、[2003]后财字第715号)精神,从2003年7月1日起,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含退休志愿兵)增加离退休费。现将有关问题回答如下:一、离休干部增加离休费。按同职级…  相似文献   

12.
《老友》2012,(8):39-40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设区市市委老干部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企业: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离休人员与国家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平衡工作的通知》(赣府发[1999]32号)精神,企业离休人员(含“建老”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参照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民发[2012]3号)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执行,  相似文献   

13.
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人员退休后有哪些待遇?问:大家都知道,省劳模、市劳模或其他享有相应荣誉的人员在退休费方面都享有相应待遇。我想了解的是,获得科技方面荣誉的人在退休后有哪些待遇,比如说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人员,退休后有哪些待遇?阳泉 老孟答:我省对获得科技方面荣誉的人在退休待遇上有具体规定。1994年《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人员退休待遇的暂行规定》(晋人老字(1994)4号)中相关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14.
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几个生活待遇问题 省直企业离休人员补贴怎样执行? 问:晋劳险字(1997)250号文件《关于解决企业离休人员与机关同类人员离休金平衡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今后企业离休人员调整离休金,均按照国家机关的有关政策执行,不再执行企业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及补贴办法。但今年2月28日省人事厅、省财政厅晋人工字[2000]18号文件《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和统一补贴标准的通知》中没有提到省直企业离休人员的补贴问题。请问,我们省直属企业的离休人员的补贴应怎样执行呢?  相似文献   

15.
《老友》2012,(8):39
赣人社发[2012]38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设区市市委老干部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企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离休人员与国家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平衡工作的通知》(赣府发[1999]32号)精神,企业离休人员(含"建老"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参照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民发[2012]3号)规定的  相似文献   

16.
政策与法     
关于离退休革命伤残军人的问题问:国家对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革命伤残军人(含离退休的伤残军人),伤口复发治疗期间的工资(离退休费)发放、工资(离退休费)调整和福利待遇问题是如何规定的?答:其工资(离退休费)发放、工资(离退休费)调整和福利待遇,也按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治疗期间的待遇办理。问:国家对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的生活和医疗待遇有什么规定?答: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特等和一等的在职革命伤残军…  相似文献   

17.
丁安祥 《社区》2008,(10):32-33
今年1月6日,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政风热线”节目接到某企业退休人员的投诉:一些地方以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为名,向个人收取社区管理费(或称社会化管理费),也有向企业征缴的,数额均在千元以上。据笔者了解,这些地方据以收费的标准是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出台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需经费,在一定时期内,仍由企业负担,从原渠道列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划拨标准为:  相似文献   

18.
政策问答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调 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问:听说省里最近下发了一个文件,内容是有关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请详细解答。 山阴 老马 答:山西省人民政府1995年7月28日下发文件(晋政发[1995]86号),通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条: 一、国有企业中1993年12月31日以前离休、退休和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基本养老金或退职生活费。  相似文献   

19.
妨害公务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罪名之一,其本质在于对国家权力的反抗,但是其犯罪对象并非妨害公务的行为,而是行为所直接作用的人或物。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刑法对妨害公务罪犯罪对象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本文认为该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以及保障上述人员执行公务的物品。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界定在我国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20.
《老友》2006,(8)
一、党中央对老干部离退休后继续发挥作用有哪些基本要求? 1982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规定:对于一切已经和即将离休退休的老干部,中央寄予殷切的期望。这些老同志,在他们工作的几十年时间里,用巨大的精力和热情为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并以此写成了他们自己的光荣历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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