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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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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产品侵权案件中,当某种缺陷产品造成损害而市场上存在多个制造该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时,如果受害人无法举证该致害产品到底来自哪一个生产者,根据传统侵权法的举证规则,受害人就会因为不能证明因果关系而无法得到救济。这显然不利于保护消费者。面对这种情况,美国法院在涉及产品责任的案件中创造性地发展出了市场份额责任规则。我国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出现类似情况,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这类案件中的受害人还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目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全面分析美国产品责任法中市场份额责任规则的产生背景、司法适用状况、发展完善程度,厘清该规则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差异,明确我国立法中引入该规则的必要性及其适用条件,对于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体系,避免民法典制定中出现相关疏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大规模侵权事件频发,对大规模侵权损害的救济不仅事关受害人权益的维护,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大规模侵权在行为形态上可划归现行法所确认的侵权,但与被侵权人单一或人数较少的侵权行为相比具有受害人众多、损害救济复杂等独特属性。在侵权法框架下处理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既要遵从侵权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则,又要基于大规模侵权的特性构建相应的特殊赔偿规则,如适用"私权优先"规则、确立损害不确定情况下的特殊赔偿规则和多个侵权人赔偿责任分担规则等。  相似文献   

3.
王康 《兰州学刊》2014,(12):103-109
基因污染是因转基因技术的不当应用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环境污染行为,其后果是导致环境、财产、健康或生命损害。基因污染在法律概念上体现了一种谴责性的标签。基因污染在损害形态上属于生态损害与传统损害的典型复合,但就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的因应而言,只能就传统损害提供救济。基因污染在行为类型上可以归于环境侵权,将其定位于危险责任是基本的侵权法政策。基因污染行为人作为加害人应对受害人承担无过错损害赔偿责任,如为多数加害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4.
民法领域中的欺诈,受法律行为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的双重规制,但两种制度的侧重点并不相同.欺诈行为符合一般侵权责任的要件,可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承认欺诈的侵权责任对受害人具有实益.欺诈行为侵害的对象通常是受害人的精神自由这种法益,但也有可能是受害人的人格权或一般人格利益.欺诈侵权责任与合同法救济产生的请求权应为竞合关系,受害人有权选择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5.
立法和司法解释通过强化环境侵权责任以救济受害人、制裁和遏制环境侵权行为的效果比较明显。以自然人侵权为模型构建的侵权责任制度不能完全适合对法人侵权行为的规范。在研究如何强化环境侵权责任时,不能仅仅从侵权构成要件上作抽象思考,须一并考虑到更为复杂的法律解释与适用。在现有的制度构架下,通过法律解释特别是对连带责任、雇员责任、企业控股股东的"直索责任"等的扩张解释,以及严格适用与综合适用各种侵权责任方式,正确处理环境侵权责任与相关行政法律责任及刑事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能够实现环境侵权责任的强化,达到救济受害人、制裁和遏制环境侵权行为的法律效果,实现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6.
大规模侵权案件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存在特殊性,传统的侵权责任诉讼救济模式在我国现阶段可给予潜在受害人的救济较为有限,难以克服因侵权责任诉讼救济带来的赔偿数额减少的负效应困境与侵权企业破产后潜在受害人无法得到救济的困境。在公平受偿、保障效率和充分赔偿受害人理念的指导下,我国可借鉴各国潜在债权代表人制度、赔偿基金制度、责任保险制度的相关经验,构建适合我国本土的潜在受害人救济的具体路径,给予潜在受害人最大程度的救济。  相似文献   

7.
就我国侵权法关于归责原则的规定与实践而言,一方面暴露出无过错责任归责基础的贫弱,另一方面也促使司法裁判者在无过错责任适用的场合必须寻找新的足具说服力的归责思想。在司法裁判中,法官根据案件事实从加害人领域和受害人领域抽取出多个考量因素,综合运用,让其协动,不仅决定了法律效果的有无,还决定了赔偿责任的范围。这种归责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契合动态的风险责任的基本思想,可以为裁判者以及立法者提供更广阔的视野,为我国侵权责任法归责体系的完善提供丰富的指向。  相似文献   

8.
楚道文 《兰州学刊》2010,(1):141-143,58
我国法律并未就大规模产品侵权问题作出规定。“三鹿奶粉事件”引起人们对大规模产品侵权问题的思考。基于大规模产品侵权的特殊性分析,我们应该为众多的受害人提供充分的、及时的救济,针对大规模产品侵权行为应该实行无过错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9.
我国侵权冲突法立法已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发展历程。《民法通则》、《海商法》和《民用航空法》规定了一般涉外侵权、海上侵权责任和民用航空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规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仅对我国一般侵权冲突法进行了发展与变革,而且规定了产品责任、人格权侵权和知识产权侵权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选择规则。我国侵权冲突法呈现出若干新的发展态势:侵权冲突法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规则日益多元化;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被全面引入侵权领域;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在涉外侵权案件中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0.
《东岳论丛》2016,(6):90-97
侵权人与被侵权人并非零和博弈,此乃传统侵权法矫正正义之不足。分配正义要求侵权法对加害人给予同等关注,将侵权责任在包括被侵权人在内的当事人间进行分配。从侵权责任分配层面,我国立法仅对涉及受害人过错时的责任分配规则有初步规定,而缺乏责任人与被侵权人赔偿义务划分标准和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的对应性规则,更没有处理致害人不明案件责任分担的特殊规则。侵权责任首次分配规则的拓展性构建,须借鉴普通法的司法实践经验,从明确侵权责任分担规则、整合受害人过错制度、确定责任人与受害人责任划分标准和填补特殊领域规则空白等角度着手,继而将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包括被侵权人在内的当事人之间根据一定标准、因素进行分配,最终实现侵权责任由矫正正义到分配正义的过渡。  相似文献   

11.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与个人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任何制作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确定的是计算机病毒的制造者和故意传播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没有明确是否非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在特定的情况下,无意中或者因为疏忽而导致病毒传播的单位或者个体,同样应该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借鉴普通法系中过失侵权法的相关原则,是解决我国计算机病毒案件中的民事侵权责任问题,确定过失侵权行为的民事框架的有效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2.
在踩踏事故中,我国一般通过公法手段对事故责任予以救济。与私法救济相比较,公法救济有利于社会秩序的迅速恢复与巩固,但难以让受害人得到充分的救济与补偿,无法完全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价值目标,因此,国家应增强踩踏事故中的“私法救济”而逐渐代替、消减“公法救济”。以风险控制理论为视角,从踩踏事故责任的私法属性、责任构成以及法律赔偿机制来看,我国目前宜构建包括私主体、国家和保险赔偿多元的救济机制,从而更好地实现对踩踏事故的预防和救济。  相似文献   

13.
精神痛苦损害赔偿制度肇始于英美法系,在故意侵权领域中,实质受害人及相关第三人都可就其精神痛苦严重程度向加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并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第三人与实质受害人有无亲属关系直接影响加害人精神痛苦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借鉴英美法系的相关条款,大陆法系部分国家已相继制定并实施了第三人精神痛苦损害赔偿制度。中国现行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仅对受害人基础权益受损所产生的精神损害予以救济,不符合保护受害人精神权益之实质。为此,有必要摆脱"无基础权益受损即无精神损害赔偿"的桎梏,有条件地认可第三人精神痛苦损害赔偿制度。其间,要合理界定第三人与实质受害人间的"密切关系"程度;规定第三人在侵权现场且以加害人知其在场情形为要;为了减少精神痛苦主观性带来的滥诉风险,建议附带第三人之严重精神痛苦的客观医学证据。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婚姻法》在追究婚内侵权行为民事责任上存在严重的缺陷,不能对受害人进行有效的司法救济。基于"人格独立"、"男女平等"以及婚姻秩序的要求,在民法这一私法范畴内,构建婚内侵权民事救济机制,确定不同的侵权救济方式,以及建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另一方的侵权而寻求法律保护的司法救济制度,不仅有利于遏止夫妻间的侵权行为,维护受害者的基本权利,以及婚姻家庭的稳定乃至于社会的稳定,也是我国社会发展和完善民事立法的进一步要求。  相似文献   

15.
法律原则是一种形而上的价值抽象,法律规则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责任主体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则具有基本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和更强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即相对于原则法官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主要有有过错就有责任、严格责任法定承担、自己责任自己承担、共同侵权共同承担连带责任、非责任人致害责任人替代承担和受害人有过失减轻加害人责任等规则。  相似文献   

16.
违法性反映出法秩序对于损害事故能否获得赔偿的选择性倾向,在本质上成为侵权法为民事主体设定的行为标准。我国过错侵权责任三要件说与四要件说争论的焦点在于违法性能否成为过错责任成立的构成要件。由于法律传统、司法体制与思维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两大法系过错侵权责任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形成显性与隐性两种不同的规则违反确认模式,不同模式的形成往往取决于具有地方性的差异化背景因素。在侵权法中引入违反"注意义务"规则,表面上克服了因承认违法性而导致的理论困境,但"注意义务"自身的模糊性和变动性也使侵权责任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在我国侵权法受到大陆法系私法理论与法律制度深刻影响且侵权立法未对违法性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通过司法途径对违法的类型加以规定,进而构建"广义的、显性规则违反确认模式"。  相似文献   

17.
林菲菲 《学术探索》2013,(11):13-17
网络侵权纠纷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逐年增多,这类纠纷也呈现了新的形态。对这些纠纷的法律规制,是满足社会对法律的现实需要的必然选择。规则的结构决定规则适用范围比较有限,而原则的特性使得其经过解释可以有更广泛的适用空间,因此面对各类新型网络侵权纠纷,法官自然倾向采用原则裁判。在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检索中发现了三个运用了原则进行裁判的网络侵权案件,法官通过原则的适用,扩大了权利人救济的空间,弥合了法律和社会的差距,维持了社会的公正。  相似文献   

18.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对相邻污染侵害纠纷可采取二元救济模式,由此导致案件审判中出现法律适用混乱的问题。相邻污染侵害救济与环境污染侵权救济在调整对象、法益诉求方面存在重合,导致相邻污染纠纷中出现请求权的竞合。结合物权救济与侵权救济之间的差异,需要重新审视我国《物权法》关于相邻关系中相邻污染侵害的规定。环境污染责任是无过错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制度对因污染受到的损害提供整体性救济。相邻污染侵害救济的法律调整功能被环境污染责任取代,使得《物权法》已没有规定相邻污染侵害的必要。对因物权行使产生的妨害,受害人可基于物权请求权主张排除妨害;对因污染造成的损害,受害人可基于债权请求权主张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9.
为了对车祸受害人进行基本的救济 ,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实行了强制机动车责任保险制度 ,并以任意机动车责任保险为补充来保护车祸受害人的利益。我国目前尚未实行强制机动车责任保险制度 ,只有任意机动车责任保险。我们应使二者结合起来 ,才能更好地保护车祸受害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20.
全面认识和了解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适用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是切实保护医疗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我国法律对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转换、妨碍证明理论等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从而保证医疗损害案件裁决的客观与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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