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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环境侵权法是指调整有关因污染、破坏环境侵害他人合法的财产权、人身权以及环境权益而产生的相关的环境侵权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理性、效益、正义作为环境侵权法的价值,是人们希望环境侵权法所能达到的终极目标。环境侵权法的功能包括填补、预防和利益平衡功能。  相似文献   

2.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八种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而这八种方式并不应该统一以“责任”命名,因为其中某些属于义务而非责任.这不仅在理论上存在问题,实际上也会造成不利于保护绝对权人权利的后果.文章以义务和责任的区别为线索,逐一分析各种方式的实际性质,重点是对于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相重合的返还财产(原物)、恢复原状、消除危险、排除妨害、停止侵害等几种方式进行探讨,得出这些权利救济方式并非“责任”.最后对于如何修正侵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的问题,提出统一以权利救济之方式进行规定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3.
《民法典》第1164条规定了侵权责任保护范围是"民事权益",在具体界定上,应当进一步厘清,侵权责任既保护民事权利,也保护民事利益即法益。侵权责任保护的民事权利是"7+N",即《民法典》总则编第五章规定的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以及其他投资性权利,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侵权责任保护的民事利益即法益,包括其他人格利益、胎儿人格利益、死者人格利益、其他身份利益以及其他财产利益。民事主体的这些民事权利或者法益受到侵害、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确定承担侵权责任,救济民事主体受到损害的民事权益。  相似文献   

4.
《侵权责任法》第36条适用中会产生对表达自由侵害问题。当前网络侵权规则适用困境表现在具体案件中表达自由无确定保障和自由的行使无替代途径。形成原因包括宪法性权利和自由的侵害无有效的救济途径、36条规则设计忽视了表达自由的保护和法条实施效果容易造成对表达自由的侵害。走出困境的路径有五个方面。包括着力构建司法解释统一条件下的二元模式、在法律解释中体现对表达自由保护的三原则、注重特殊主体利益保护和区分不同场合保护表达自由等。问题的根本解决还要从宏观入手,理顺宪法性权利和自由与民法上权利的关系,加强行业自律以保护表达自由。  相似文献   

5.
侵权补充责任是二人以上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一种新型的、独立的责任形态,其是一种过错责任,也即一种终局责任.侵权补充责任的本质特征在于其补充性.我国《侵权责任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此种侵权责任分担机制,然而其在立法上却存在着诸多问题:侵权补充责任概念缺失、类型模糊、效力规定不够明确等.立法上的缺陷必然引起司法上的困境.因此,应从法解释论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侵权补充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6.
论环境侵害排除与利益衡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侵权是一种新型侵权行为 ,排除侵害是环境侵权的主要救济方式之一 ,由于排除侵害权利的行使往往影响到产业的发展乃至存废 ,因此通常须辅以利益衡量原则的运用。文章分析了排除侵害的意义与适用的困难 ,考察了利益衡量原则在国外环境侵害排除中的运用以及我国环境侵害排除的现状 ,最后对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7.
环境侵权的微观与宏观——以《侵权责任法》为样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侵权责任法>关于环境污染责任的规定体现了环境时代法律的"绿化"需求,但并非完美,除了未将生态破坏行为纳入到环境侵权外,还存在着未区分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规定过于粗放以及数人环境侵权责任划分不明确等问题.因应环境议题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环境侵害救济法>,全面规定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社会化救济、行政救济以及纠纷解决机制尤为亟需.  相似文献   

8.
我国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法的现行立法主要体现在《著作权法》和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中,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多样化是部分地吸纳知识产权请求权权利内容的结果。通过重新梳理这些具体的侵权责任,把可以在著作权请求权范畴内加以规定的责任形式纳入到著作权法中。在设计具体条文时,应当首先考虑到侵权责任与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的立法衔接问题,然后对立法的体例和结构提出设想,并分别对具体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条款予以说明。  相似文献   

9.
请求权竞合理论有三种,即法条竞合说、请求权竞合说和请求权规范竞合说。根据学理和实务,采请求权竞合说中的自由竞合说较妥。加害给付的构成要件中违反法定义务不构成加害给付,违约行为仅引起固有利益损害亦构成加害给付。加害给付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是固有利益损害部分。就竞合部分,当事人可依据《合同法》第122条,斟酌具体情况选择通过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主张权利。加害给付引起的履行利益损失和固有利益损害是聚合关系,当事人可依据《合同法》第112条一并主张。  相似文献   

10.
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违背了法律对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就是侵害配偶权的行为。根据侵害配偶权的侵害主体不同,主要又分为外部侵权型和内部侵权型两种类型。鉴于建立夫妻间侵权责任体系的基础和条件已经具备,立法上应该确立配偶权,并从协调法律与道德对配偶关系的角度出发,确立配偶侵权的法律责任和例外性条款,确立配偶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构建夫妻侵权责任体系;这对有效地制止家庭暴力等婚姻关系内部的侵权行为,维护文明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完善婚姻立法,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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