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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本文以“奇虎360诉腾讯案”为切入点,论述了互联网行业具有创新迅速、传播速度快、市场双边性、产品低费用甚至免费等特征。这导致了传统反垄断中对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用于互联网相关市场界定时存在很多缺陷以致无法适用,而我国互联网反垄断实务也面临一些困境,对此提出了解决方法,即从互联网相关市场包括互联网相关产品市场、互联网相关地域市场、互联网相关时间市场三个维度加以考虑,只有在结合互联网市场特性及互联网产品特性的基础上,才能准确界定互联网相关市场,进而指导我国的互联网反垄断实务,以期保持互联网市场竞争公平、自由、有序地讲行。  相似文献   

2.
反垄断法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关市场是竞争法中的基础性概念,对所有限制竞争行为的讨论都必须以界定相关市场为基础。相关市场又分为相关产品市场、相关地理市场和相关时间市场。结合相关案例和经济学理论对三种市场进行讨论,可以为我国反垄断立法中关于相关市场的立法和执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3.
香港青少年的越轨行为不容忽视。通过145个违规青少年进行了案例分析,结果显示这些越轨行为可归纳为7大类,分别为与性相关、与盗窃相关、与黑社会相关、与暴力相关、与网上欺凌或网上罪行相关、与毒品相关以及其他类型的越轨行为。内容分析亦发现影响越轨行为的因素可归纳为被访者不理解该行为的后果、个人理性选择、受到压力、有学习障碍、家庭关系疏离和受不良朋辈影响。另外,通过个案分析阐述了影响越轨行为各因素之间的互动,并提出预防青少年越轨行为的策略。  相似文献   

4.
对初一和初二260名学生的学校压力感、情绪反应和非情绪反应进行了调查,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相关和偏相关分析。结果表明:学校压力感与情绪反应、压力感与非情绪反应、情绪反应与非情绪反应均具有高相关;在控制情绪反应变量时,压力感与非情绪反应的相关不显著;在控制压力感变量时,情绪反应与非情绪反应的相关仍显著;在控制非情绪反应变量时,学校压力感与情绪反应相关显著。  相似文献   

5.
本文通过对八名初二学生进行父母教养方式问卷调查及学生期末外语、数学、语文三科的考试成绩进行相关分析,发现:父母的教养方式与学生学业成绩的相关显著,父亲的情感温暖、理解与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显著相关,父亲的惩罚、严厉与学生外语成绩是极显著相关、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是极显著负相关,父亲过度保护与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是极显著负相关、与语文成绩是极显著相关;母亲的情感温暖、理解与外语成绩是显著正相关,母亲的惩罚、严厉与外语成绩是显著负相关。  相似文献   

6.
本文采用陕西省的数据,对金融行业增加额、就业人员数量、城乡居民储蓄率、金融相关率四个因素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影响关系做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金融行业增加额与经济增长之间独立做计量分析时呈正相关关系,而综合四种因素做计量分析时相关性不明显;金融行业就业人员数量、城乡居民储蓄率、金融相关率这三种因素在独立分析和综合分析时均与经济增长呈现显著的相关关系,其中金融行业就业人员数量与经济增长呈正相关关系,储蓄率和金融相关率分别与经济增长呈负相关关系。  相似文献   

7.
科学与宗教的协举模式不同于科学与宗教的反相关、不相关或正相关模式.协举模式包含了反相关模式中对立的因素,但又不夸大这种对立,而是认为对立是促进发展的先导;协举模式也包含了不相关模式中的分离,正因为双方彼此之间的独立、各是其所是,才有了交叉、互补、跃迁的可能;协举模式更包含了正相关模式中的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但是比相关模式更注重第三方、中介方,更注重双赢、并举、跃迁.  相似文献   

8.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存在相关立法空白、原告资格范围过窄、缺乏可操作性和缺少限制性条件等弊端。因此,要完善相关立法,拓展与限制相关主体,明确原告的起诉顺位,完善滥诉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9.
本文所研究的总体为四川绿豆地方品种群体,供试材料为70个品种组成的一个随机样本。所研究的13个农艺性状归成产量、产量因素、形态数量性状和生育期性状等四组,产量与产量因素间的典型相关高于与生育期性状的相关,又高于形态数量性状的相关。产量因素与形态数量性状间的典型相关高于产量因生与生育期性状的典型相关,又高于形态数量性状与生育期性状间的典型相关。文中建议,绿豆育种应注意对单株荚数和单株粒数的选择,还介绍了典型相关分析法的统计学原理和具体计算步骤。  相似文献   

10.
新农村建设的理论研究正逐渐深入,梳理、吸收、借鉴国内外农村建设的相关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构建新农村建设的完整组织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收集和整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着重分析政府相关政策管理的经验、主要学者的新农村建设理论观点、国内外乡村建设的先进经验等,对中西方乡村建设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及发展趋势进行归纳与总结,以期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组织再造理论的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1.
对于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的把握,司法实务界与刑法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司法人员在面对把握不准的停止形态认定时,倾向于将其认定为犯罪既遂,而有学者认为这与刑法既遂理论相矛盾。关于贩卖毒品罪既遂与未遂间关系,可以适当予以模糊。因为贩卖毒品行为本身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而且在法教义学视角,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仅在于违法性程度上的不同。在考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问题时,只需在认定其犯罪成立的基础上,对其结果不法予以考量即可。  相似文献   

12.
在中国古代,因他人触犯刑律而被牵连的记载比比皆是,描述这种现象的用语有孥戮、连坐、族刑、门诛以及缘坐等。文章拟对上述刑罚的源流、含义做一番考察,并从处罚行为、对象,以及方式等方面分析它们之间的异同。仅就立法而言,唐律中的缘坐剔除了前代残酷不道的规定,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相较于前代的类似惩罚,唐律中的缘坐是进步的、合理的制度。  相似文献   

13.
浅论环境犯罪危险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环境犯罪危险犯从类型上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一类是故意危险犯和过失危险犯。当前,西方发达国家多已对环境犯罪危险犯有了完备的刑事立法,现代的环境立法价值取向的转变以及环境犯罪的特点决定了确立环境犯罪危险犯具有必要性,因此,我国也应尽早对环境犯罪危险犯进行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14.
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法学研究领域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就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所涉及的要素进行了分析,旨在全面有效地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  相似文献   

15.
主张区分加重构成与量刑规则,进而认为前者存在未遂而后者不存在未遂的观点,因与客观未遂论相冲突而不具有合理性。应该说,只要行为人主观上以侵害加重犯的保护法益为目标,客观上也对加重犯的保护法益形成了具体、现实、紧迫的危险,就应肯定加重犯未遂的成立。只要承认故意的结果加重犯概念,就难以否认结果加重犯未遂的成立;发生了加重结果而基本犯未遂的,成立结果加重犯未遂;“杀害被绑架人”以及“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等结合犯,有成立加重犯未遂的余地;行为人主观上以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为盗窃、诈骗目标,客观上也已经对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造成具体、现实、紧迫的危险的,成立数额加重犯未遂,适用加重法定刑,同时适用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规定;数人企图轮奸而未得逞的,不成立“二人以上轮奸”未遂;应区分情节“严重”与“情节”严重,不能完全排除情节加重犯成立未遂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6.
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妨害安全驾驶罪中的“危及公共安全”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前罪中的“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与后罪中的“其他危险方法”,存在较大难度。在刑法理论上,将妨害安全驾驶罪归为具体危险犯还是抽象危险犯存在争议。“危及公共安全”意指和缓、可控且危险现实化的内容轻微的“一般公共危险”,轻于“危害公共安全”所意指的具体公共危险。“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是对行为手段的限定,是指行为足以使公共交通工具(短暂)脱离原本的正常行驶状态,轻于“其他危险方法”所要求达到的足以使公共交通工具失控的程度。形式上明文规定构成要件危险结果,实质上要求现实性地存在结果危险的犯罪是具体危险犯,因此,妨害安全驾驶罪是具体危险犯而非抽象危险犯。“准抽象危险犯”概念本身存疑,且妨害安全驾驶罪也不符合“准抽象危险犯”的构造特点。同时,毋需将妨害安全驾驶罪称为“准具体危险犯”,因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具体危险”本就包括危险程度较低的“一般危险”在内。  相似文献   

17.
对单位行贿罪是1997刑法中增设的罪名,其立法本身还有诸多亟待完善之处。本罪的罪名宜修改为对国有单位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当是本罪两种行为方式的共同必备要件。本罪的立案标准也需修改,以实现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于本罪的刑事责任问题,一方面对犯本罪的自然人应当增设罚金刑,并宜采用倍比制罚金的立法方式;另一方面对自由刑的配置要增设量刑档次,以实现罪刑相均衡原则。  相似文献   

18.
盗窃犯罪是我国发生率最高的犯罪,严重侵害了我国人民的财产安全和生活安宁。由于盗窃犯罪在实践中形态各异,中外刑法理论界关于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存在着较大的争论,而且目前关于认定盗窃既遂与未遂的理论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着难以适用的问题。以财物的控制方式为突破口,财物的控制方式首先可分为室内控制和室外控制,各又都可以分为随身控制和非随身控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盗窃犯罪的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相似文献   

19.
刑法规定,行为人绑架被害人后又将其杀害的依绑架罪论处,绑架杀人的犯罪形态应是牵连犯;绑架后又对被害人抢劫的,应对绑架罪与抢劫罪予以数罪并罚;绑架罪包含了两个具体构成要件: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厘清绑架罪中的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则是区分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20.
共同正犯之“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根据在于参与人对结果的实现具有心理的因果性且共同分担了法益侵害事实,即共同性与正犯性的统一,这才是“共同正犯的本质”。行为共同说将共同正犯视为客观违法形态,不能正视“共同实行的意思”这一主观要素对于共同正犯之违法性的意义,无法区分同时犯与共同正犯。部分犯罪共同说纠结于共同正犯“犯的是哪一个罪”这种无实际意义的问题,并且在业已确定的共同正犯之外确定结果归属,不能说明“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理。所以,行为共同说与部分犯罪共同说不能独立承担共同正犯的认定,应当放弃这一对概念图式,而直接从“共同性·正犯性”这一真正的共同正犯本质上确定共同正犯的成立条件和责任归属逻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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