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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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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蒂纳谴责政治自由主义的人权理论,认为社会权利是由自然血统、神或人民选举等赋予的异己的权利,应该通过“我”的强大权力将权利收归自己所有.他把意志作为法的基础,认为法律是统治者的意志,犯罪是对普遍的“人”、固定观念的蔑视.他主张将法、法律等从头脑中挤出,使之让位于我“自有的意志”.马克思认为,权利、法、法律和犯罪以客观的物质交往关系为基础,法、法律、国家体现着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马克思还分析了国家政体及其历史变化的社会物质生活的原因.  相似文献   

2.
政治就基本方面说来,就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和统治阶级的内部关系,而法的本质则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又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因此,法和政治是密不可分的。在我国,法和政治的关系,突出地表现为国家的法律和共产党的政策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学习与探索》一九八一年第一期上刊登的《巴门尼德“思维与存在是同一的”命题是唯心主义的》一文的观点,我不赞成,谈几点看法以就教于庞长富及其他同志。巴门尼德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提出“思维与存在是同一的”命题的人。我认为,要断定巴门尼德的“思维与存在是同一的”这一命题到底是唯物主义的还是唯心主义,首先要以他自己对这一命题的解释作根据。巴门尼德说:“思想与思想的目标是同一的;因为你决不能遇到一个思想是没有它所表达的存在物的。在存在物之外,决没有任何别的  相似文献   

4.
“孝”是中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影响不仅在中国社会,而且还和中国文化一起传入日本。在德川幕府时代,日本大量吸收宋明理学,形成了学习引进中国儒学的第二个高潮,并在此基础上创造了具有日本特色的日本儒学,成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本文认为,研究德川幕府时代的意识形态,“孝”是一个极好的切入点。“孝”在日本历史上曾经为统治阶级大力提倡,并且以法律手段推行“孝”。在“孝”的问题上,日本不是像中国那样直接用“孝”实现自己的统治,以“忠”为主的日本统治阶级的道德实践是通过“孝”来凝聚国民,“孝”是“忠”的辅助手段  相似文献   

5.
公孙龙是战国末期的赵国人,是当时名家学派的主要代表。“白马非马”是公孙龙最负盛名的理论。“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系。”对于“白马非马”这一命题,有人认为,是形而上学的诡辩论,而笔者认为“白马非马”论集中地反映了公孙龙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一、“白马非马”命题的真正含义 《白马论》的中心思想是论证“白马非马”。由于对“白马非马”的“非”字理解不同,也就直接影响到对公孙龙的哲学思想的评价。我认为,对“非”字不能仅从语词上加以解释,而应通览《白马论》全篇,着眼于公孙龙对“白马非马”所作的具体分析。“非”字既…  相似文献   

6.
加强经济立法工作,开展经济司法活动,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加速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直接意义。同其它法律一样,经济法也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也就是说“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个人恣意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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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死了”——一个信徒的宣言杜丽燕尼采在《快乐的科学》第126节题为“疯子”中宣告:“Godisdead”(上帝死了)。在《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中再次重申这一命题。这使宗教气氛十分浓厚的西方世界感到极为震惊。舆论惊呼,“这是无以复加的疯狂”。而德国以...  相似文献   

8.
《巴黎手稿》是马克思美学思想的诞生地。而其中“美的规律”问题一直是难度颇大且又较为关键的问题。何谓规律?从哲学高度看,规律是与本质等同的概念,“规律是本质的关系”、“规律和本质是表示人对现象、对世界等等认识深化的同一类(同一序列)概念,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是同等程度的概念”,就是说,“美的规律”实质上是从根源上、从本质上回答美之所以为美的问题,因而可以说它是一个涵盖面极为深广的命题。本文试从包含于“美的规律”这一命题中的“内在固有尺度”及其动态结构之一的主体审美能力问题,对“美的规律”的涵义略抒管见。  相似文献   

9.
吉林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吉林大学法律系教授张光博著《法论》一书,不久前由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此书是在讲授和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反馈总结,汲取广泛意见后撰写而成的,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探讨和论述法的现象,把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融汇贯通于法学领域之中。首先,坚持一定经济关系决定法律关系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石。搬动或推倒这块基石,就会偏斜或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科学。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无论探讨它的本质、特征和作用,或者论述它本身形态的变化和发展过程,都不能偏离这条基本原理。《法论》从立论的根据到论据的展开,从阐明法的一般概念到具体对法的规范的剖析,从对法的静态分析到对法制的动态论述,都贯穿了这条原理。比较辩证地论述了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其所具有的能动作用。其次,认为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坚持法的阶级性。国家和法都是基于同一条件而产生,又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一对孪生现象。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暴力机器,法则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马克思主义在法学领域中,根据历史唯物主义所作出的伟大贡献。也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同资产阶级任何流派的法学根本分歧之点。《法论》在前言中规定的写作原则明确指出,“应正确解决法与国家的关系”。这是它能够坚持法的本  相似文献   

10.
毛泽东同志在《关于农村调查》一文中有这样几句话:“苏东坡用‘八面受敌’法研究历史,用‘八面受敌’法研究宋朝,也是对的。今天我们研究中国社会,也要用个‘四面受敌’法,把它分成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军事的四个部分来研究,得出中国革命的结论。”文以人传,在约定俗成的语言规律中,这所谓“八面受敌”法,便成了一个分门别类地研究问题的方法的概念。现在有的学者甚至作了这样发挥:“这种分类读书法,分类研究法,也即专题读书法,专题研究法,苏东坡把它称之为“八面受敌”法,曾经受到毛主席的注意和称赞。……毛主席的这个称赞,对于我们是一个很深刻的启发,而对于苏东坡则无疑是一个十分难得的荣誉。”(顾其中:《苏东坡》第103页) 考“八面受敌”一语出自苏东坡《又答王庠书》文中。所谓“八面受敌”法,说是毛泽东同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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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彩丽 《生存》2020,(1):0052-0052
个体差异,也称个别差异、个性差异,是指“个人在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而又不同于他人的心理、生理特点”,它表现在“质和量两个方面”,“质的差异指心理生理特点的不同及行为方式上的不同,量的差异指发展速度的快慢和发展水平的高低”。《语文课程标准》提出: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鼓励自主阅读、自由表达,充分激发他们的问题意识和进取精神,关注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可见,尊重学生个体的“差异”是语文课程标准的明确要求。学习活动中的每一个学生都是个性的、独特的存在,是千差万别的。这些差异性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教学进程的推进和最终的教学效果。因此,语文 教学活动必须以促进每个独立个体的发展为核心。  相似文献   

12.
日本江户时代名儒皆川淇园所著的《世说启微》,是东亚较早从“文章”的角度阐释《世说》的著作。《世说》本身具有较高的文章学价值,而淇园之所以关注《世说》的“文章”,出于与江户时代阅读汉籍风气对话的需要,倡导“字义与篇旨相互发明”的汉籍阅读法。在日本“故事历史”传统与江户时代文学大众化、明清小说传入的影响下,《世说》的情节性与“作者意志”得到了凸显;同时,因为汉文化圈中各文学现象关系的变异,《世说》成了淇园展示汉诗学思想的辅助工具。《世说启微》既从异域视角揭示了《世说》“文章”的特质,又体现了汉文化圈中经典文本的丰富内蕴和衍生价值。  相似文献   

13.
刘宗周是明代王学的殿军,其哲学思想大致可以归源于王阳明。王阳明曾对意志与理智的关系作了考察。他强调意志的作用,但又肯定了普遍的理智对意志的制约。在王门后学中,泰州学派着重发挥了王阳明注重意志作用的思想,并由此提出了“造命却由我”,“意为心之主宰”的命题,把自我之意的作用夸大到无以复加的地位,从而走向了唯意志论。刘宗周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泰州学派的局限,并试图通过对意(意志)知(理智)等关系的重新规定,以纠泰州学派片面突出意志作用之偏。刘宗周对意的考察,客观上构成了中国哲学(特别是王学)演进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这一点,刘宗周的弟子黄宗羲已注意到了:“先师(刘宗周—引者)所以异于诸儒者,正在于意”。(引自《年谱》卷中)本文试图在这方面作一初步探讨,以期引起更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4.
“无为而治”是由春秋战国之际《老子》率先提出,并为后代思想家所继承发展的一种与“有为而治”相对立的政治主张,就其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而言,《老子》的“无为而治”并不亚于儒、墨、法各家的“有为而治”,是一种更高的政治智慧。总结和扬弃这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对于我们今天的现代化建设中的政治管理的科学和实践不无启发意义。《老子》“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有其深厚的社会历史根源和深刻的哲学基础。当时,周王室风雨飘摇,诸侯争霸的故争愈演愈烈,统治阶级对人民实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与“楚为章台之宫”①,“郑伯有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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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法定权利义务与习惯权利义务的问题谈一点自己的体会和理解,以就教于师者。 一、法定权利义务是实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极其重要的手段 法定权利义务是贯穿和渗透于法这种社会现象的核心内容,法总是以界定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的方式来提供行为模式,使之作用于具体的人、阶级、民族、国家及整个社会,从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进而实现其自身的价值。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定权利义务就可以看作是法律规范和法的同义语。从法定权利义务这种社会规范的本质内容方面看,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具体化、规范化和法律化。统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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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社会秩序是法和社会关系研究,即法社会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命题。法和社会关系的研究可追溯至19世纪中叶,孔德、梅因都在其著作中论及法和社会的关系。其后,马克斯·韦伯、罗斯柯·庞德在其社会学法理论中,创立、论证了法和社会秩序的理论命题,在法理论上开创了“法=秩序”的认识,探求出法和社会秩序及社会控制命题的理论体系。二次大战后,法社会学研究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进入目的论和经验性研究的阶段。在“法=秩序”理论研究中,以人的社会行为为基础,考察社会秩序、社会控制和法、法作用过程的现实性联系,在经验性的认识基础上,探求合理、现实性的“法=秩序”命题理论。此命题的理论研究已完全脱离形而上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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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杂文报》上看到一篇文章,文中批评了《商君书》中关于“禁好止过,莫如重刑”的主张,声称:“道德不软”,对此,本人另有看法:原始社会时期,人们的行为规范是习惯、风俗,这即是最原始的道德,在原始社会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它调整着氏族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维护着氏族社会的社会秩序。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分裂出两大阶级,光靠道德的约束是不行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体现其意志,一方面宣扬有利于统治的道德准则,让人们在良知上接受,一方面制定了以国家权力为后盾,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在人们的心理产生震慑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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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必须坚持对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领导,这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认识: (一) 从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来看,必须坚持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恩格斯:《法兰西内战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6页)。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统治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工具。而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统治被推翻的剥削阶级的工具。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共产党宣言》单行本第26页)。列宁也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阶级的政权,这个阶级要掌握全部新的国家机器”(《列宁全集》第29卷,第467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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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是鲁迅在“五·四”前夜(1919年4月下旬)继《狂人日记》和《孔乙己》之后创作的短篇力作。它以“表现深切”、震憾人心的巨大悲剧内涵和“格式特别”、独辟蹊径的明暗双线结构,矗起新文化运动又一文学丰碑。关于《药》的主题思想,似乎早已形成所谓定论了。传统的代表性观点认为此篇小说“集中表现了旧民主主义革命脱离群众”的“深刻悲剧”(西北大学等十四院校编写组《中国现代文学史》),“批判了辛亥革命不发动人民群众的弱点”(复旦大学、上海师大、上海师院《鲁迅年谱》),“表现了旧民主主义革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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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转型期,我国的立法本质由过去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转变为“不同利益主体斗争、合作的产物”;立法的动力由原来的中央推动为主转变为多元化的利益主体推动为主;立法的任务则表现为对不同利益主体的意志的整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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