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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晓红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0(2):56-59
我国现有法律将公立高校定位为事业单位法人,这种定位无法揭示其在行政法上的法律地位。借鉴国外关于公立高校法律定位的理论以及特别权力、管理关系、基础关系、重要性理论的合理内核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公立高校除了应具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也应具备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依据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要科学构建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必须树立权利本位的价值理念,科学界定公立高校的职权范围,科学考量公立高校的教育管理行为,加强监督的力度,拓宽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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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论我国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成为争论的焦点.我国现行法律将公立高校定位为民事主体,这一界定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求.而授权主体理论也只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权宜之计.笔者在分析公务法人制度的基础上,认为在我国现阶段,赋予我国公立高校法律地位应借鉴第三部门理论,并进一步指出公立高校私法人主体地位的确立是我国公立高校法律地位发展的未来趋势. 相似文献
4.
卢宗慈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2(1):51-53
西方国家公立高校作为“公法人”,一般纳入行政法范畴内的行政主体。我国相关法律将我国国办高校定位为事业单位法人是有缺陷的。在我国,公立高等学校属于行政主体中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从法律的视角来看,在高校与学生间实际上存在着两类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类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另一类则属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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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文化的研究和建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当代中国,社会、经济领域已经并继续发生广泛和深刻的变革,研究行政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必须研究行政文化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问题,必须研究行政文化建设问题.通过对我国首届行政文化论坛的专家观点做简明梳理,以论证行政文化和行政体制改革是认识与实践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薛忠英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我国公立高等学校法人自设立之日即存在着各种矛盾,学校法人主体地位不清、政府干预过度、配套制度滞后、政府和学校之间产权界限模糊,使高等教育传统理论在我国大学发展中遭遇碰撞,高等学校在办学实践中法人权利与政府行政权力、与社会力量之间矛盾冲突不断,高等学校法人内部也存在诸多困惑,大学"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的传统在我国本土化发展与适用中遭遇困境。 相似文献
7.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12)
公立高校的法人属性在理论上并没有因其法人主体资格的确认而达成共识,公立高校因其公益目的而承担较多公法义务,部分学者据此主张公立高校应当按照公法法人化改革;但法人本质上只属于民事法律制度,其法源指向仅限定在私法领域。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公立高校改革的方向只与民事主体制度的私法法人特征相契合,根据大陆法系法人的传统分类,公立高校应当定位为非营利法人,其法人属性自然就应当属于私法法人。 相似文献
8.
吕志奎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
在公共行政学研究的整个历程中,政治与行政二分原则奠定了公共行政学的理论基调.这种对政治与行政有点天真的区分一直困扰着后来的公共行政学理论与实践多年.围绕政治与行政二分原则的弊端而进行的反思与批判,客观上推进了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9.
龚怡祖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3):46-50
近年来,我国公立高校经济性行为失范现象呈上升趋势,影响到教育领域里的公平、公正、公益。公立高校经济性行为失范在我国具有法人滥权特点,这与我国以"事业单位法人"为基础的"双界性"法人制度设计缺陷有关。虽然存在着公法和私法区分上的困难,为了从长远确保我国主流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质,必须不断完善教育法制,改进现有公立高校法人制度的设计,进一步明确高校法人的公共本性,以公法为约束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的主法,同时本着私法规则在一定范围内准用于公法人的法律精神,有条件地保留高校民事主体地位及其经济行为能力,以发挥其以收补支、以盈补缺、以市场补公益的正面作用,更好地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与学术事业。 相似文献
10.
周丽萍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8(2):135-138
公立高等学校由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取得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成为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主体,使其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对公立高等学校行政主体资格的研究,有利于保护高等学校和相对方(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高等学校的依法行政水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