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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2 毫秒
1.
我国司法改革之管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江凌 《兰州学刊》2005,(5):207-210
我国的司法改革是以广阔的社会背景为依托的,改革的目标是司法公正、司法效益和司法独立.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我们要抓住核心问题,理清基本思路,围绕这些思路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这样才能在司法改革上有所作为.  相似文献   

2.
在当前司法改革中,律师群体作为最直接、最广泛的司法实践参加者,其参与司法的行为对司法活动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律师在实现公正审判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分别是律师在实现公正司法的促进作用、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对于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促进作用、律师在诉讼之外对司法高效公正的间接促进作用。积极引导并保障律师参与司法活动,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将有助于公正审判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3.
陈强 《齐鲁学刊》2006,(4):153-157
改革,就其本质而言,是相关主体之间价值体系的重新构建,因此确定改革的目标价值是一切改革的关键。在司法改革中,当事人始终是司法活动的最直接受益者,他们通过支付一定的代价获得司法服务,其地位相当于是消费者。从消费界域透视司法改革,首先必须确立以当事人为中心的价值体系,进而确立改革的目标和重点,从而全面、系统地推进司法体制的改革。  相似文献   

4.
《江西社会科学》2015,(10):168-174
通过实行司法公开,产生一种"倒逼机制",即倒逼司法公正、倒逼办案质量和效率、倒逼权责统一、倒逼改进司法作风和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改革的基本目标。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价值判断,其核心是司法机关对社会公众的信用与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其前提是司法的公正与公平。从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有关司法改革的内容来看,旨在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司法民主、司法监督及保障人权,逐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改革的内在逻辑清晰可辨,其目标是提升司法公信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前提是实现司法正义,实现司法正义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司法公开,司法公开可倒逼司法正义,司法公开是目前司法改革的突破点。  相似文献   

5.
在建设“一带一路”和构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背景下,中国涉外商事仲裁立法改革应以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为根本目标,以国际化为基本方向。中国涉外商事仲裁立法改革应当树立支持仲裁的理念,扩大可仲裁事项范围,放宽仲裁协议效力及其法律适用限制,强化司法支持弱化司法监督;应当彰显契约化民间化理念,突出涉外仲裁的契约性和仲裁机构的民间性。中国涉外商事仲裁立法改革应当遵循公正与效率兼顾原则,既保障公正又提高效率;应当坚持自治与干预结合原则,赋予当事人充分意思自治权,仅在维护正当程序和公共政策方面进行司法干预。  相似文献   

6.
审级制度应具备解决纠纷与规则治理的双重功能,并结合不同案件不同级别法院特点平衡两者的关系.实践中,我国的审级制度表现为重纠纷解决轻规则治理,且在两大功能的发挥上都有欠缺.结合我国司法改革的实际,审级制度的改革完善也应契合审级制度蕴含的应然功能,循序渐进,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两步走方略更为合理,以体现司法改革的渐进性.  相似文献   

7.
企业并购动机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并购重组 ,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 ,获得其它企业的产权 ,并以控制其它企业为目的的经济行为。企业并购重组的根本动机 ,在于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企业并购的直接动机是多元的 ,被直接动机支配的企业并购行为 ,将促进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江西社会科学》2015,(8):153-159
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判断权的实现过程也即司法活动的展开过程。司法效率植根于司法活动的过程,发端于司法权运行的程序,是司法公正的内化标准。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因此,司法效率应是嵌入司法公正结构的效率,服从司法公正的要求。在社会转型期,"诉讼爆炸"使得司法效率的价值凸显,旨在提高司法效率的司法改革必须将决定司法效率的要素和影响司法效率的因素区分开来,创新提高司法效率的实现方式,明晰司法改革的正确途径。  相似文献   

9.
传统法学理论主要是以形式作为法部门的划分标准的,这种划分的主要问题是不能明确法的价值目标,而目标是法的上帝,是指导法官进行具体司法裁判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实现个案正义的前提。因此,必须以法的价值目标为核心,只有以法的价值目标作为划分法部门的标准,才能够使法学研究具有实质意义,才能使法学研究真正起到指导司法实践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传统法学理论主要是以形式作为法部门的划分标准的,这种划分的主要问题是不能明确法的价值目标,而目标是法的上帝,是指导法官进行具体司法裁判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实现个案正义的前提.因此,必须以法的价值目标为核心,只有以法的价值目标作为划分法部门的标准,才能够使法学研究具有实质意义,才能使法学研究真正起到指导司法实践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二元正义”的误区及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程序独立价值说或优先价值说是在打着"重程序"的旗号下,吸收国外的程序本位主义理论而兴起的,同时又迎合了审判实践的现实需要,即,为提高审判效率放弃客观真实,转而追求法律真实。然而,这也导致法律正义原本具有的"一元"属性被人为地割裂成"二元正义"——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这就违背了诉讼的基本价值目标。从裁判者角度而言,程序正义是可以感知的实然状态,实体正义是存在于观念中的应然状态;就当事人而言,他们的"正义"观念中无疑包含实体内容的法律正义。质言之,实体正义是法律正义的内在生命和灵魂,程序正义则是法律正义的物化载体。而"二元正义"观以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各自独立为前提,必然造成程序正义的缺位,实体正义也将失去其外在形式和载体。  相似文献   

12.
初探优化中学音乐课堂的教学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阚文荣 《云梦学刊》2003,24(3):90-91
音乐教学是一门精益求精的艺术,音乐课是中学不可缺少的素质教育,优化中学音乐课堂的教学结构,科学的合理的进行音乐课堂结构改革,是达到中学音乐教学目的的关键。  相似文献   

13.
张卫萍  王建东 《河北学刊》2006,26(1):232-234
在借鉴古今中外环境道德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环境道德的框架体系,它是由种际公平、人际公平和代际公平三部分构成,概括了人与自然、人与人和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环境道德规范。教育与宣传、法制建设和公众参与是培养现代环境道德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14.
监狱行刑目的应是刑罚目的的具体体现,具体的内容包括报应目的、特殊预防目的和罪犯回归社会目的。报应目的是人类历史上刑罚产生根本原因和刑罚属性在监狱行刑中的体现;特殊预防包含着现代刑罚理念的合理元素,是对人权的尊重和人本主义的提倡;罪犯回归社会是社会和谐的根本,是整个社会的切实愿望,也是监狱行刑的终极目的。三目的相互衔接,前一目的为后一目的的手段,后一目的为前一目的之实现提供方向,形成了平衡与和谐的监狱行刑目的的统一整体。  相似文献   

15.
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及其基本文件《罗马规约》的通过,标志着对于国际性刑事犯罪的管辖和处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这个证实正义理论的尝试性突破在国际司法正义实现的进程中起到积极作用。由正义与司法正义两者之间的联系凸显司法正义在实现正义过程的重要地位,而承载着实现国际司法正义重要使命的国际刑事法院及《罗马规约》其成立目的、机构运行的司法独立性质、法学理论视角下矫正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充分结合使其在体现司法正义方面更优于以往国际刑事审判机构。  相似文献   

16.
和谐已经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主题,传统和谐理念与现代和谐理念在纠纷观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前者的社会基础已经瓦解,后者正在逐渐形成。我们应当在现代和谐理念之下,妥善处理司法公正和纠纷解决之间的紧张关系,大力实行多元化的纠纷解决实践,积极发展社会自治,实现纠纷的有效解决。  相似文献   

17.
周智 《齐鲁学刊》2005,1(6):134-136
社会公正是衡量社会的合理性和进步性的一个重要标志。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它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从理论的维度看,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它与中国共产党的基本宗旨具有一致性。从现实的维度看,社会公正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首要价值要求,也是维护社会主义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要求。因此,我们应强化社会公正这一理念,并明确地将其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核心。  相似文献   

18.
在休谟的政治哲学中,正义问题被分为了两个维度:作为规则的正义和作为德性的正义。但长期以来,学界对休谟正义问题的关注多集中于其规则维度,作为美德的维度却鲜有讨论和分析,未能准确把握"正义是一种美德"的真正含义,也因此引起诸多理论上的误解,因此,进一步的分析和澄清休谟正义观的双重维度对于准确理解休谟政治哲学是极为必要的。  相似文献   

19.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最终之工具,其内在的道德品质即法律的德性基础影响并制约着法律自身的权威性和社会调节的效力,也决定着和谐社会实现的可能性。从实践的角度看,无公正即无秩序,恶法之治势必无法实现社会之和谐。法治唯有与道德紧密契合,执法者树立起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才能大大降低公众对法治行为的反对意见,从而有助于提升法治本身的合法性基础以及社会调节功能的实现,无疑也能发挥法律社会调节的实际功能。本文着重分析了法与道德之间的辩证关系,分析了当前我国法治过程中德性匮乏的突出问题,最后就强化法的德性基础,增强法的有效性与社会调节功能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孙勇 《文史哲》2003,2(2):74-78
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论述包括两个相互依赖的层面 :性质上的和功能上的。前者说明的是所有制的主体性质 ,是规范性的 ,体现了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公平 ;后者关于公有或私有的论述是功能性的 ,是马克思根据当时所处的经济环境 ,对未来社会基于效率的描绘。规范性的论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功能性的论述则是需要实证的。因此 ,社会主义所有制在规范意义上的本质特征应当是劳动者所有制 ,公有制仅仅是实现劳动者所有制的一种手段 ,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本质特征。由于劳动者是一个具体的概念 ,所以社会主义所有制也是一个历史性概念。社会主义所有制等于公有制的传统观念 ,以及为消除此传统观点之弊端而提出的社会所有制、共同所有制、虚拟私有制等观点 ,并没有真正解决劳动者的主权和劳动者在所有制中的地位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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