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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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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态     
《职业》2014,(22):46-47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打破终身制【本刊讯】近日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  相似文献   

2.
看点     
《职业》2004,(2)
北京事业单位职工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北京人事局日前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并对实施中 的有关问题做出24项解释。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职工单 方解除合同的规定。即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受聘人员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对 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的主 要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适用此项规定。  相似文献   

3.
王斌 《职业》2008,(7):21-23
“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可考虑调整岗位;对于年度考核等级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员工,公司有权选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4.
刊中报     
我国四年辞退公务员约5500人本刊综合消息,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4年来,全国国家机关共辞退不合格公务员约5500人,被辞退人员主要集中在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从去年辞退人员看,被辞退原因有连续两年不称职、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故旷工、违反纪律等。四年来,深圳市先后被淘汰的187名政府公务员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辞退55人,辞职66  相似文献   

5.
王斌 《职业》2008,(19)
"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可考虑调整岗位;对于年度考核等级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员工,公司有权选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6.
潘家永 《职业》2008,(10):34-34
Q:我原是某厂的工人,后来厂里因产销不对路连续4个月拖欠职工工资。在此种情况下,我提出辞职,要求厂里补发工资和支付补偿金,并于第二天就不上班了。而厂方认为我提出辞职应提前30日通知他们,刚提出辞职第二天就离开岗位属于旷工性质,遂以连续旷工为由对我做出除名决定,并拒付经济补偿金。请问,厂里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7.
《现代交际》2004,(12):52-52
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上海市结合实际制定了Ⅸ上海市聘用合同办法》。《办法》规定。单位只有在以下两个条件下才能设定违约金:受聘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受聘人员违反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约定。目前绝大多数的违约金设定是建立在前一个条件上。问题是,一些单位对服务期的规定本身就是不对的。《办法》规定,单位只能对出资招聘,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  相似文献   

8.
律师援助     
合同新规:违约金不能随便 定 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 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上海市结合实际制 定了《上海市聘用合同办法》。《办法》 规定,单位只有在以下两个条件下才能设 定违约金:受聘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受 聘人员违反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约定。目前 绝大多数的违约金设定是建立在前一个条 件上。问题是,一些单位对服务期的规定 本身就是不对的。《办法》规定,单位只 能对出资招聘、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  相似文献   

9.
《职业》2014,(19):38-38
目前,我国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相似文献   

10.
咨询热线     
《老年人》1999,(6)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如何确定?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是怎样规定的2(新化胡安顺)答: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有关规定,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亲属:()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门)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  相似文献   

11.
孙平 《老年人》2006,(5):50-5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于2005年12月29日联合发出《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就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作出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12.
《中国社会导刊》2011,(12):19-20
近日,北京市出台规定称,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非京籍应届、往届毕业生,如报考社会工作者岗位,并连续两年考核合格,即可获得北京户口。对此,不少网友和专家认为,今年北京市社工岗位的报名热度超过公务员考试,源于“可落户北京”的政策吸引。  相似文献   

13.
《职业》2009,(9):33-33
2008年7月,刚刚毕业的李利被北京一家服装公司聘用,从事服装设计师工作。他在上班第一天就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并约定工资标准为:试用期3500元/月,正式录用后4000元/月。3个月后,李利有许多业务工作还不是很熟悉,还不能胜任工作,不过公司因缺人还是留下了他。又过了一个月后,公司以李利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书面通知李利解除劳动合同。李利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  相似文献   

14.
《女性天地》2009,(2):61-61
2008年9月,我被聘为长沙市某食品公司车间工人,当初,该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拿出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让我签,合同规定我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每月的工资为7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200元。合同还规定,如果我严重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或者患病住院、怀孕等,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给我任何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15.
《现代交际》2006,(9):59-59
“准就业见习”不同于教学性实习,也与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后的见习不同,它是专门针对毕业后未就业的大学生而开展。见习期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超过约定见习期仍继续使用的,按建立劳动关系处理。  相似文献   

16.
律师在线     
如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半年前我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我要为单位服务一年,可现在我想提出辞职,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呢?答: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7.
《职业时空》2005,(7):58-58
新《劳动合同》的八大提醒提醒一:劳动者随意跳槽不行了《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跳槽前30天应告知企业,但现在仍存在着员工想走就走,以致给企业经营造成被动的现象。新出台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或者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也就是说单位可以不给违反规定的个人转档案,不给转走保险关系,不给新单位出具证明等,这就对随意跳槽行为带来了约束。  相似文献   

18.
2006年湖北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在全省推开,期待通过转换政府职能,引入竞争机制,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按照政府出钱、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农民认可、考核兑现的要求,推进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乡镇事业单位的改革。  相似文献   

19.
《职业》2011,(1):68-69
我是一家公司的职工。不久前,法院审理我家邻居之间的一场纠纷时,因我是案件的重要证人,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我向主任请假,主任不同意,理由是业务处于旺季,走一个人会影响公司的业绩。后来法院来做工作,主任勉强同意了。但在月底发工资时,我被按旷工对待扣掉了两天工资。请问,员工出庭作证,单位可以按旷工扣发工资吗?  相似文献   

20.
近日,深圳事业单位新聘员工告别财政养老,试行“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退休“双轨制”向“单轨制”这一重大转变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亮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养老制度上由“双轨制”向“单轨制”过渡,符合社会公平理念。二是建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利于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用心地服务社会事业,同时实行了年功积累,也体现了服务贡献程度,保障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理的退休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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