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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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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是否应当包括本人具有过错为标志,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单要件说与双要件说之争.合同法第49条究竟采纳何种学说,在学术上尚有疑问.然而,无论是单要件说还是双要件说,两者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均以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和保护交易安全的需要为出发点.因此,本文也自此入手分析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认为私法有民法和商法之分,表见代理也必有民法上的表见代理与商法上的表见代理之别.基于民法与商法的价值取向不同,前者应采双要件说,后者则应采单要件说.两者不分,无论是认为表见代理应采单要件说还是应采双要件说,均有失妥当.  相似文献   

2.
对两大法系及我国表见代理构成要件进行了比较和分析,阐述了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的优劣,进而提出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并对表见代理的各种法律后果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表见代理制度的历史渊源开始分析,认为适合现状的表见代理制度构成要件应该分情况采用“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同时,着力分析表见代理制度的表现形式和法律效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今后的立法完善方向。  相似文献   

4.
在民法理论上,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范畴.无权代理在理论上分为广义的无权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属广义无权代理.由于表见代理在当今社会出现比较频繁而且在认定表见代理方面也意见不一,甚至出现错误认定,给社会经济活动和当事人带来巨大损失.因此,探讨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十分必要的.在认定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时,除学者共认的要件之外,应重点放在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和外表授权与本人无联系这三个方面的阐释上.  相似文献   

5.
表见代理的主要民法功能在于对交易安全和对交易人信赖利益的保护,我国民事法律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本人的过错能否作为表见代理的必要构成要件,理论界一直有争论。本文全面分析表见代理中本人过错的立法基础和民法价值、以及存在的各种形态,认为有必要在未来立法时,将本人的过错作为表见代理成立的必要条件,以纠正表见代理认定上的纷争和混乱。  相似文献   

6.
论表见代理     
文章以《合同法》确立了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为切入点,分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市场主体在代理交易中的价值需求,阐述了我国代理制度的价值取向即通过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平衡被代理人与前者之间的利益来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增强代理制度的社会效益。文章具体论述了表见代理的种类及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理论上一直存在两种主张即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文章分析了赞成单一要件说的五条理由。由于我国表见代理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尚有需要完善之处,文章对相对人的选择权和无代理权人的抗辩权这两个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7.
《合同法》第 4 9条确立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 ,其适用范围比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表见代理适用范围还要广泛。由于对该条内容理解及适用范围有着较大的自由发挥空间 ,因此有必要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进行探讨 ,作者借鉴法学前沿理论、英美法系的不容否认制度和实践经验 ,提出并阐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提供一个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模式。  相似文献   

8.
表见代理应否以本人的可归责性作为法定要件,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争论不休,双重要件说对本人可归责性的认定标准尚未统一,这些纷争直接限制表见代理的适用范围,影响交易安全的维护。在分析论证学说争议、两大法系各国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的基础上,重构表见代理以本人行为对权利外观的形成具有客观与因的法定要件。  相似文献   

9.
表见代理制度是民法上的一个重要的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并未确立表见代理制度,1999年l0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第四十九条才规定了表见代理制度。文章试图从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源流、性质、价值去向、构成要件、类型、构成表见代理条件中关于被代理人(本人)主观上是否是要考虑的因素等方面论述,指出我国目前表见代理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立法建议和设想,以期对完善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有所用处。  相似文献   

10.
对表见代理性质与构成要件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目前关于表见代理定性的两种学术观点 ,指出表见代理是介于《民法通则》中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之间的一种新型代理制度 ,详细分析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从而为认定表见代理的性质 ,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 ,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提供了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11.
表见代理制度是我国民法理论界争论较大的一个问题,对其法律性质、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在现行的民事立法中并未明文规范。新的《合同法》中对这一制度给予了确认,但亦不十分完善。本文就表见代理的概念、构成要件、类型及其现实表现、法律效果等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个人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2.
表见代理制度的设立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体现,目的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交易的安全。从审判实践的角度研究入手,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及举证责任分配进行实务性探讨,能够对表见代理制度的完善尤其是审判实务中的法律适用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3.
表见代理虽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 ,但将其归为有权代理却有诸多弊端 ,将其认定为无权代理则更具有合理性。对于表见代理是否应以被代理人过失为要件 ,应视构成表见代理的各种情形而定。  相似文献   

14.
论表见代理中的两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问题,直接关系到本人、无权代理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过失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在民法中居于极为重要的支配地位,将本人具有过错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之一,更具有合理性.民事行为的效力有四种情形,即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未定,将表见代理的效力规定为有效,在民法理论体系上有无法克服的矛盾,若视其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则可较好地平衡本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利益,也可保持民法理论体系的前后一致性.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沿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表述,未将被代理人的可归责性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但理论与实务上关于被代理人可归责性的争议并未因此平息。通过案例统计与个案研究,结合比较法经验,在现行法框架下,被代理人的可归责性无须单独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但基于平衡善意相对人与被代理人利益的考量,尚需根据风险原则对可归责性的内涵进行界定,通过案例指导制度规定两种表见代理的例外情形:一是无关行为人伪造权利证明文件,二是权利证明文件被盗或者遗失、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虽进行合理公告,但公告范围有限,相对人有证据证明其确不知公告。  相似文献   

16.
当前国内外关于欺诈的构成要件主要存在四要件说、五要件说、六要件说这几种学说.我国立法没有明确规定欺诈的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对是否构成欺诈的判断一般依据的是学术界的四要件说,且主要依据是否有欺诈行为这一原则来进行判断.但四要件说只是指出了欺诈构成的形式要件,却没有涉及到欺诈构成的实质要件.因此应将违背诚信原则作为欺诈的构成要件之一.  相似文献   

17.
论票据代理     
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环境.必须有票据立法。票据代理法制与一般民法的代理法制有所区别,要正确解决票据代理的构成要件、代理方式、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表见代理等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由于“被代理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致使善意且无过错的相对人客观上、外表上有充分的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 ,基于此认识而订立的合同 ,对“被代理人”产生有权代理的预期法律效果的代理行为。  一、表见代理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以被代理人 (本人 )的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  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行为要件。行为人可以是没有代理权人 ,可以是超越代理权的人 ,也可以是代理权终止后的人 ,总之他不是拥有代理权的…  相似文献   

19.
作为代理制度中的一种特殊类型,表见代理制度体现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无过失相对人利益的立法思想。从表见代理的概念和表现形式入手,就权利内质、权利外观和权利平衡的角度对表见代理的三个要件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实践中表见代理的举证责任及其认定问题,指出该制度在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中具有特殊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刑法学界关于犯罪既遂标准有目的实现说、结果发生说、构成要件齐备说、双重标准说、类型化标准说以及法益侵害说等。犯罪既遂标准争论的核心是构成要件齐备说和法益侵害说之争,其他学说或是对构成要件齐备说细枝末节的修补,或是对法益侵害说悄无声息的贴近。构成要件齐备说存在分则既遂模式论的理论前提不真实、混淆"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关系、缺乏可操作性、既遂类型划分不合理的缺陷,而法益侵害说符合法益保护的立法目的、定罪量刑的视角选择和实行行为的本质要求,并且能够妥当地应对批评者的诘难和实践中的难题,具有理论上的优越性和实践上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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