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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我国裁判文书改革之法理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裁判文书应当具有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法理价值基础。现阶段我国裁判文书中存在的主要缺陷表现为裁判理由阐释不清、说理不充分,不能客观完整地反映审理过程,认定事实缺乏逻辑性,对证据缺乏分析。裁判文书改革应当树立公正、公开、高效和规范的价值理念,改革裁判文书的结构,增强裁判理由的说理性。  相似文献   

2.
司法判决的任务是向整个社会解释,说明该判决是根据原则作出的好的判决,并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英美法系裁判文书制作的风格呈现出论证性、对话性及选择性特点;大陆法系经过多年司法改革,判决释理已成为裁判文书不可或缺的部分,使裁判文书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以此为鉴,加强我国裁判文书改革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3.
刑事审判权作为国家核心权力,其必备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来源于审判实践的诚信运行.在我国的司法现实中,侦查权与公民权发生冲突需要司法制衡时,刑事审判权严重缺失;刑事审判过程中审判权难以保持中立.不能公平对待控辩双方的权利请求;审理中难以保持司法公正独立,存在行政化、审批化裁决方式;裁判文书论证简单、说理性不足且不能依法公开等诸多问题严重违背了司法诚信原则.由此展开理性反思,需要针对与刑事审判权相关的诉讼制度和审判组织制度进行系统性改革.以保障刑事审判权在法治框架内诚实信用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目标,防止出现被肆意滥用的情形.  相似文献   

4.
公正是司法活动的追求目标和价值标准。在不同的社会中,人们对司法公正的理解有所不同,法律制度对司法公正的侧重也有所不同,有的重视或强调司法的实质公正或实体公正,有的重视或强调司法的形式公正或程序公正。英国历史上的"文书审"起源于"神明裁判",其强调的是司法的形式或程序公正。随着社会的发展,"文书审"逐渐演变为现代文书证据规则,而这也体现了司法公正观念的变化。考察英国的这种发展变化,对于我国当前的司法改革以及司法公正观念的确立都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对提高其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具有重大意义.从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事实层级明晰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是什么"的问题、核心层级说明刑事裁判文书之因果逻辑、实践层级说明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施行方法等三个层级,论证了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立足起点、把控关键与目标指向,为我国刑事裁判文书的撰写提供了理论借鉴和实践指导.  相似文献   

6.
中国古代"重口供、轻证据"的司法理念,对古代裁判文书制作产生了只写口供,不写证据的影响。近代"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理念,又导致裁判文书只写出事实、证据而忽视对事实的认定和证据的采信与及裁判结果形成的表述。在"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现代司法理念下,我国裁判文书应改革目前状况,加强对证据采信、裁判结果形成与诉讼情况的表述与反映。  相似文献   

7.
在人民法院司法工作“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的建设背景下,裁判文书显示出“司法索引”的功能定位,其改革孕育了裁判文书司法索引的萌芽形态。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进阶,实质上引发了人民法院裁判数据改革,裁判文书实现了从“被索引”到“索引化”的转变,司法索引功能定位形成;“要素索引”形态的出现,标志着裁判文书司法索引形态成熟。以知识为中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开启了裁判知识改革,裁判文书司法索引迎来从“要素索引”到“知识索引”的形态突破。为实现裁判文书司法索引形态的突破,需要进一步深化裁判文书改革,深推人民法院裁判数据改革,深耕人民法院裁判知识改革。  相似文献   

8.
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是法官为了证明定罪量刑的正当性,就定罪量刑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必要解释和论证的行为,它体现了贯彻刑事法治、彰显司法公信力和预防犯罪的价值。随着我国法治的进步,我国在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水平上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仍然存在重定罪说理轻量刑说理、二审说理优于一审说理、说理区域差别大、说理形式化的问题。当下在阳光司法背景下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裁判文书说理的要求,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标准上应当遵循形式与实质的统一,在说理具体方法上要丰富事实叙述方式,规范语言表达,强化逻辑论证。  相似文献   

9.
少数意见的产生是合议庭论辩特质的逻辑结果。在我国,合议庭少数意见公开具有作为法官自我表演的媒介、培养法官职业尊荣感、提升司法裁判的准确性、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提升等诸多制度利益,而当前的司法改革也为少数意见公开提供了必要的环境支持。因此,在推动裁判文书实质公开的过程中,应推行合议庭少数意见的公开,但为保障法官自由独立地发表评议意见,不宜通过公开合议庭评议笔录的方式公开少数意见。  相似文献   

10.
再审制度是为纠正司法错误以及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而对终审裁判进行再次审理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世界各国对刑事再审制度的规定,可以使人们清楚地看到各个国家对刑事再审制度的立法理念和法律设计的偏重。掌握和探讨不同国家的刑事再审制度的特点,可以为有效的、更好的设计我国刑事再审程序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1.
刑事自诉权初论——试从诉权理论角度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诉权理念已基本宪法化和国际化。刑事诉讼法学界对刑事自诉权理论的研究尚不够充分。刑事自诉权理论有其存在的法理基础,且意义重大。一方面,它为刑事诉讼立法的构建、改革与创新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另一方面,它也丰富了刑事诉讼理论宝库的内容。  相似文献   

12.
中国实行四级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这种审级制度设置源于法律移植、历史传统、地缘环境以及认知理念等因素的考量。但是当下正在积极推行试点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强烈冲击了司法裁判生效过程的一元化特征,并对各级刑事审判机关的职能划分提出了挑战,进而影响刑事审级制度的设置。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司法改革的推进,中国刑事审级制度的设置应当进行调整,实现司法裁判生效过程的多元化,并重塑各级刑事审判机关的职能划分。  相似文献   

13.
慎刑慎杀的刑事诉讼基本理念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长期发展,延续至今。论题概括了慎刑慎杀的刑事诉讼基本理念的历史发展过程,分析了其确立依据,阐述了其主要表现和司法价值,指出了其对当前刑事司法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4.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须立足我国现存法律框架与司法实践,对审判中心的内涵及其延伸功能进行重新诠释,再从审判中心出发,认真审视检察权的定位与运行。检察机关应进一步规范行使公诉权、扩张不起诉裁量权、强化侦查监督职能,以实现刑事裁判主体地位回归法院、控制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数量以及发挥诉讼流程终端控制机能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同时应以犯罪分层为标准,对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相似文献   

15.
我国目前的刑事审判法庭布置已经不适应现代司法理念和诉讼制度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应当进行适当的改革和调整。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保证法庭布置充分体现诉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法官独立裁判等现代诉讼制度的基本要求,为法院公正司法营造一个具有人性化的审理空间。  相似文献   

16.
价值取向是考虑一系列刑事法律基本问题的逻辑起点,对于研究包括恢复性司法在内的刑事法律的若干问题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在现今的刑事司法领域中,恢复性司法日益发展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运动,也是世界范围内刑事司法改革的重点关注领域。尽管联合国的相关文件对恢复性司法的诸多问题表明了立场,但这场世界性运动的价值取向到底是什么?本文从保障被害人利益、有助于犯罪人人格的复归、多元的主体对秩序的恢复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及其尊重犯罪现象的独特性和尊重民间传统文化等六个方面对恢复性司法的价值取向进行了阐述并对其质疑进行了诠释。  相似文献   

17.
考察目前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的20个样本案例可知,该类案件呈现出明显的犯罪手段网络化,司法规制范围模糊化与裁判尺度不统一的特点。为此,应尽快制定司法解释,科学界定本罪意涵,匡正刑法规制范围,改善打击着力点,统一裁判尺度。对网络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案件的司法处理,应坚持严格控制与妥善处理并重的司法理念,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基本违法事实审查判断行政去魅的基本立场。具体的制裁思路是:对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行为犯罪化的定性,应围绕本罪保护目的展开,重点惩治"有效宣扬"行为;定量限制应贯彻比例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适用缓刑的实质判断关键在于对"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考量,除个别情形外,原则上以适用缓刑为主;手机、电脑等网络信息工具有多种用途,原则上不予没收。虽然恐怖主义犯罪不同于传统犯罪,固然要突出其预防性打击的特点,但也要恪守刑法惩治犯罪的法治底线,使处罚范围和力度符合公众预期,切忌"过度反应"。  相似文献   

18.
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被界定为均衡的审前羁押价值理念,其有助于剔除审前羁押程序的行政化、诉讼构造的流水线化及羁押功能异化等问题,而选择的路径便是对审前羁押程序进行司法化改造,使审前羁押决定部门处于中立地位裁判侦查机关与嫌疑人的纠纷,重拾该程序应具备的参与性、结果的确定性及可救济性,通过审前羁押程序司法化的改造寄望于还原审前羁押的预防功能。  相似文献   

19.
刑事司法鉴定制度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环节。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鉴定制度存在不少弊病 ,有违司法公正和提高效率的诉讼价值目标 ,必须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20.
作为程序性解决机制,刑事和解反映了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它的运作契合了司法改革的目标,也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构。由于我国缺乏刑事和解制度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重罪乃至死刑案件均可以和解,这必然对刑罚公正性产生巨大冲击,也容易滋生新的司法腐败。因此,在刑事和解推行过程中,应对其进行必要的规范与引导,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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