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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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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各地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的政策和实践基本相同,形成了“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治理结构,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三级所有”的表达及具体治理机构的设置上。理论界基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不同认识,对其治理结构形成了“公司构造论”和“国企模仿论”。这两种观点都存在一定的偏颇,或者模糊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或者忽视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发展的阶段性。应当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为基础,承认其发展的阶段性,并允许其自主决定与其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治理结构,此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自治阶段论”。在观照现实、参考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我国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时可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治理结构进行妥当的安排。  相似文献   

2.
制定一部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不仅是落实我国《民法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规定的内在需要,更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诉求.目前学理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理解尚存分歧,亟须在法理上予以澄清,这是保障其立法顺利进行的前提.基于法思想、法技术和法效果等层面的深入透视,在当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中,亟须在以下几个争点上达成共识: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宜定位成集体所有权的主体;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设立不宜以农民出资为必要条件;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集体成员;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终止不影响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法律地位.以上判断乃是我们妥当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这一组织体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法典》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特别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正在拟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应以《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基本制度为基本遵循。在我国《民法典》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类型名称、属性名称,此名称不宜直接作为该类特别法人的组织名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名称中包含“合作社”“股份”字样,并不会导致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公司相混淆。“集体”具有主体性,“农民集体”是一类重要的团体性法律人格,应认可其拟制法人地位。由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小公有制”属性决定,农民集体与国家虽同为公有制实现的主体形式,但农民集体有其独有的主体特性。农村集体资产的归属主体是农民集体而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自己的独立财产和责任财产,故不具有破产能力。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资性”所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概念不成立,立法上应使用“集体成员”的概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具有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但二者形同质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独有的公有制合作社,只具有“半个合作社”的属性。  相似文献   

4.
高海 《江西社会科学》2022,(10):176-187
提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的特别性,不仅是阐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之特别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其法构造的逻辑前提。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更具封闭性、执行机关更强调基层党组织统领作用、监督机关更注重外部机构介入,呈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的特别性;章程内容等民主决策事项多受强制规则干预,导致成员自治空间较为有限,凸显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的特别性。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的法构造,宜禁止集体股代表与非本集体成员股东成为治理机关的组成人员、健全内外监督机关的分工合作。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的法构造,应当平衡章程自治与法定限制、明确瑕疵决议的内外部效力规则、完善治理积分制促进“三治融合”。  相似文献   

5.
终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运行的必然环节,未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此应予以调整和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代表行使主体,仅依法享有经营管理权,故而其终止不会危及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外独立承担责任、清偿债务.其财产主要为集体资产中的经营性资产,不包括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应理顺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定位,剥离公共职能、回归经济职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因解散、破产等事由终止,清算结束并完成注销登记时终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终止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行其职能,集体成员应在注销登记后特定期间内设立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作为特别法人,最为特殊之处在于它是“准公共组织”,其法人治理必然具有特性。其成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且权力机构采政治民主的人头多数决的议事规则。成员众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参酌采用《民法典》第278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议事规则,以避免决议僵局。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年代,应慎重设置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人员无需具有成员身份。成员熟知集体资产的状况且成员彼此熟悉,决定了监管的成本较公司相对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资产类型与规模对治理结构有重要影响,经营资产规模较大的,可参酌公司治理结构,但无论规模大小,都可以也应当汲取乡土社会的固有社会资本来实现良性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应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外部治理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存在通过控制权市场等“用脚投票”机制的外部治理;国家应尊重其独立性,并予以扶持和持续监管;规模较大的农村经济组织法人宜采“村社分离”模式,村委会成员不宜交叉任职。  相似文献   

7.
陈秀萍 《东岳论丛》2022,(10):115-12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推动我国“三农”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按照作用的强弱可分为四个阶段,每一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目标任务不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三农”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目标是推进乡村振兴,具体目标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东北地区为保障国家粮食做出重要贡献,但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却相对滞后,存在着产业发展滞后,对土地资源和财政补助依赖度过高等问题。在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基础上,提出推动东北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包括防范土地“资源陷阱”现象,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行村集体联合发展等建议。  相似文献   

8.
当下我国农村发展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特别是城市规模的扩大使得中心城区的土地不断升值、村集体资产迅速扩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与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的体制设计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下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具体体现在农村集体资产如何进行改制、农村集体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如何分配、居民和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何建立等问题上。城市化的加速推进使得农村地区特别是"城中村"地区亟待发展,但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存在的缺陷限制了这些地区的发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模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9.
张义博 《贵州社会科学》2021,381(9):155-161
能人带动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重要保障.本文从能人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行动逻辑、有效发挥"能人效应"的制度路径以及激励和规范能人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综合治理机制三个方面,分析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能人作用机制,并根据四川和甘肃三个集体经济强村的田野调查进行验证.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衰落并不意味着"能人效应"失效,只能说能人在集体经济发展中有效发挥作用的机制尚不成熟.从现有集体经济强村实践来看,能人之所以愿意投入大量资源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除了追求个人经济利益外,还有政治身份、威望声誉等社会收益需求,具有鲜明的理性社会人特征.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需要构建能人高效动员集体内外资源的制度,主要是通过自组织授权和弱化基层政府管制,赋予能人集体经济经营决策自主权,并建立能人能够公平争取外生资源的体制机制.为了统筹协调能人逐利性与集体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既要从制度上确保能人投入能够获得可预期的合理物质和非物质回报,也要不断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内外部监督和信息透明化机制,在有效激发能人参与热情的同时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精英俘获".  相似文献   

10.
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强大驱动力,其在实践层面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在于不断改革和创新,在于选择科学的实现形式。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比较多的问题,如缺乏独立法人地位,土地流转中农户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不高等。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完善财政和金融支持政策;创新土地经营体制,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股份合作社和联合社,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化改造,从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1.
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大量的、持续的财力投入,完全依靠国家兜底并不现实,必须增强乡村的“造血功能”,依靠集体经济增强乡村治理的“硬核”能力。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在人民公社时期、双层统分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和农地两权与三权分置时期,发展演变的目标逻辑、形式逻辑和发展逻辑各不相同,但均与当时乡村发展战略有一定的契合度。目前,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样态愈加多样化。四川省彭州市作为集体经济全员化的典型代表,在特定行政生态环境作用下,村党委运用合法机制,理性地将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进行整合,形成了党建引领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权和乡村治理权“合二为一”的组织同构模式。在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同构中,制度性趋同、竞争性趋同和模仿性趋同交织进行,集体经济在发展中迅速嵌入治理制度、资源和技术,及时补位治理主体的缺位场景,降低了乡村治理成本,提升了治理效率与效能。  相似文献   

12.
非改制状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矛盾及其有效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前非改制状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中,面临着集体经济组织虚置化,成员资格确认无序化,土地所有权权能结构模糊化,行政村与村民小组职责边界不清、存在代理风险和矛盾等问题。要实现对非改制状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效治理,必须以农村土地所有权国有化、经营管理权集体化、承包经营权农户化为基础,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体系和行政村管理体系,强化乡镇政府管理职能,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13.
本文基于宏观、动态和生产力视野的研究视角,通过构建一个具有紧密内在联系性的三维分析框架,对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不同于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的新规律进行了初步探索,发现三个新规律。(1)存在“双重属性”: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呈现增强市场性,同时保留一定社区性的一般趋势;(2)呼唤“双重资本”:为了适应资本密集型的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进一步突破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双重制约,这需要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性;(3)具备“双重职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适应更高级的城镇化与经济发展阶段的要求,逐渐弱化传统的生存保障职能,强化发展职能,充分发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治理相对贫困、促进共享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4.
由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性,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和薄弱.目前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性质、任务、模式等重大理论问题仍然没有定论.而特殊的国情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国家必须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以规范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的程序,及时校正其执行效果.通过对浙江省乐清市农村审计情况的调研,对现行的农村审计基本模式做进一步的分析,可以寻求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的合理途径.  相似文献   

15.
农村集体所有权主体虽然立法上有很多称谓,但其核心主体主要为两个:一是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归属主体,二是农村集体所有权的管理(行使)主体。前者是指农民集体,后者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等。在农村集体所有权行使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等应该是农民集体的集体意志执行者,而不能以其意志作为农民集体的意志,更不能以其管理人员的意志取代农民集体的意志。在处理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归属主体与管理(行使)主体的关系上,关键在于在立法上建立“农民集体”的集体意志形成与表达的科学机制。  相似文献   

16.
我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一系列制度性问题,如产权制度问题突出、管理制度不完善、政策支持不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等.对此,应进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权制度,创新集体经济管理体制,以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股份经济合作社已经成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典型组织形式,但在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股份经济合作社并没有完全按照股份制的原则进行规范构造。要解决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治理失效问题,关键是兼收并蓄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制度优势,在清晰认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本质基础上,正确理解此次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政策精神,吸收试点地区的经验,对股份经济合作社治理机制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规范的制度设计。未来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中,为实现股份制改革的目标,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治理机制应当坚持民主管理、对外来资本和社员资本保持适当开放、采用按人投票的表决机制和按股分红的分配机制、采用动静结合的股权管理方式。  相似文献   

18.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审理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一方面呈逐年上升趋势,另一方面在审判实践中还存在着诸如缺少法律依据、定性困难、主体资格难以确认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应立法、明确案件性质并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对于解决此类纠纷、稳定农村社会经济秩序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9.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全面推进和实现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战略从国家高度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做出了统筹规划,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仅是实现全体农民富裕的有力举措与坚实保障,更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经济实现形式,因而亟需在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之下,解析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乡村振兴战略,探索以集体经济带动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目前,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存在诸多问题,农民、集体“能人”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主体能力有限,包产到户经营体制的短板不利于农业生产方式与乡村治理现代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与共同富裕目标不对接。为此,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三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以实现乡村振兴目标。  相似文献   

20.
丁文  陈源媛 《江汉论坛》2023,(1):136-144
因政府、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集体资产股权管理工作均存在双向依赖关系,故集体资产股权管理中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三类主体。集体资产股权管理中核心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的实践样态表现为: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存在“权力越位”与“权利缺位”的冲突,集体经济组织与非股东成员之间呈现“治理偏好”与“利益诉求”的矛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出现“有权分割”与“无权共享”的纠纷。集体资产股权管理中核心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的协调须遵循相应的内在机理,即应厘清政府、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主体各自的角色定位,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明确相关成员的股权主体地位。集体资产股权管理中利益冲突的协调机制构建,应包含建立政府主导的预防和监督机制、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的协调和保障机制、畅通农民主导的利益表达和协商机制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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