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王安石变法,在北宋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元祐更化则是这次变法的终结。长期以来,人们对王安石变法褒贬不一,但一般肯定变法者则否定元祐更化,否定变法者则肯定元祐更化,二者必居其一,把这个问题绝对化了。 目前史学界大多认为王安石变法具有进步意义,而把元祐更化看作是一场复辟和历史倒退,并  相似文献   

2.
一九八二年我写过《流放岭南的元祜党人》一文,论述北宋绍圣、元符以及崇宁年间,先后被作为“元祐奸党”流放岭南的一些历史人物,他们历尽艰苦流离的情景,以及他们在贬所生活中传播了中原文化,对促进岭南文化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则继前作,路述“元祐党籍”和几个《元祐党籍碑》的历史发展,桂林石刻《元祐党籍》的历史价值,并及与它互为补充的融水《元祐党籍碑》。一、“元祐党人”之称元祐党这一党名,不是自称的,而是被强加的。北宋元丰八年(1085)三月,神宗死后,哲宗继位,是年方十岁的孩子,由太皇太后高氏,他的祖母,垂帘同听政,实际  相似文献   

3.
许瑶丽 《天府新论》2014,(5):154-160
“元祐赋学”是“元祐学术”的内容之一。当时主张复科的苏轼等面临着来自新党和旧党两方面的攻讦和质疑。缘此,苏轼、黄庭坚在元祐期间躬身写作律赋及“效进士体诗”,并组织、教导门人写作律赋,乃是以实际行动支持诗赋取士的实现。在特定政治背景下,由苏、黄等一代文师倡导、参与的“元祐赋”,不仅仅是科场应试的工具,更兼具文学、思想和文化的价值。  相似文献   

4.
高扬 《人文杂志》2022,(8):129-140
宋神宗去世后,面对《论语》“三年无改”孝道说对更化的挑战,司马光主要以“子改父过”孝道说进行反驳,其依据为《周易》中的“干父之蛊”。“以母改子”仅为此说的补充。除政治目的外,“子改父过”亦是司马光的学术主张。将“干父之蛊”解释为“子改父过”非司马独创,在儒家经典内部本就存在“子改父过”与“三年无改”两种孝道说的冲突。经司马光阐发后,“子改父过”说为旧党沿用,成为元祐更化的理论武器。宋哲宗亲政后否认此说,终结元祐之政。随着元祐被美化,“子改父过”说被广泛接受。朱熹在《周易》阐释中采纳了“子改父过”说,并解决了该说与“三年无改”说间的矛盾,为后世沿袭。  相似文献   

5.
北宋绍圣元年(1094年),哲宗赵煦亲政,起用新党,斥逐元祐党人。苏轼远逐岭表,复谪海南。作为“苏门四学士”之一的黄庭坚也在所难免,以其所修《神宗实录》被新党末流章惇、蔡卞诬为不实,于绍圣二年贬涪州(今重庆涪陵)别驾,黔州(今重庆彭水)安置。到元符元年(1098年)以避亲嫌迁戎州(今四川宜宾)止,黄庭坚在黔州贬所凡四年,给我们留下了三十余首诗。  相似文献   

6.
诗可以群:略谈元祐体诗歌的交际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唱酬诗是儒家礼仪文化和人伦精神在诗歌领域的特殊表现形式,它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交往中扮演着多种角色.交际性是元祐年间苏轼文人集团唱酬诗中的突出特征."以交际为诗"的元祐体在文学史上向来名声不佳,但平心而论,元祐体不仅未脱离孔子倡导的诗歌创作的优良传统,而且把"诗可以群"的功能推向极致,扩大了诗歌在社会生活中应起的积极作用.其在文学史上的最大价值,就在于将日常生活诗意化,即以艺术的竞技和应答来实现人的"诗意地栖居".  相似文献   

7.
南宋初年,朝廷为了构建政统的合法性,确立"最爱元祐"的政治文化导向.在北宋受禁锢的元祐之学,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并成为南宋文化重建的基石.南渡文人自觉地总结北宋学术文化传承脉络.在"元祐"这一旗帜下,理学与文学承续了各自的统绪,有效地呼应了官方构筑政统的努力.  相似文献   

8.
信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现政治参与、民意表达、权力监督的制度,这一制度在实施中遭遇涉法涉诉信访复杂化、非理性化等挑战。由于相关立法不完善,存在司法腐败现象及不科学、不合理的考核制度等,司法功能的有限性与信访功能的扩张性之间已呈现出博弈之势。"诉""访"分离是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的前提,完善案件受理机制是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的关键,依法及时终结案件是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的有效途径。应当完善冤假错案追究机制、司法救助机制和对无理闹访者的责任追究机制,为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9.
日语及日本文学中有固有词汇“ことわり”(kotowari),一直以来用汉字“理”加以训释,但作为哲学思想史之概念的“理”以及相关概念“道理”“义理”等,都是从汉语中引进的。先是引进汉语的“理”并套用“理”,然后或以“气”冲理,或以“事”排“理”,都是用日本固有的感性主义来排斥抽象的“理”、否定普遍的“理”,或以此批判“佛理”与儒学“理学”来宣扬日本国学。江户时代的文论家在和歌、汉诗、俳谐等各个领域都全面否定说理,更把“理”称为“理窟”,即道理的陷阱,主张对“理窟”加以规避。日本传统思想文化与文学中不讲“理”的唯情主义、事实主义、个别主义倾向,与日本人的“非合理主义”的思维方式有关。从中日范畴关联的角度对日本古代文论的“理”及“理窟”论做出考辨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日本传统文化与文学“不讲理”这一基本特点  相似文献   

10.
"全球化"影响下我国政治价值观的建构及其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我国政治价值观也经历着重新的建构。在这一过程中,政治价值观的建构遵循着肯定和否定、继承和发展以及借鉴与创新的发展机制。建构中的我国政治价值观呈现出过渡性、务实性、调和性和创新性等特征。  相似文献   

11.
赵金刚 《江海学刊》2023,(5):93-102
宋明理学家的生命历程往往伴随着以工夫验本体的体验过程,朱子的“中和之悟”就含有自身修养工夫对本体、心性理论的修正。在朱子的工夫论中,强调“心是做工夫处”,要在心上实现“心与理一”。当朱子学被官学化、权威化后,元明朱子学者依照朱子所讲做切己工夫,以期达到“心与理一”,这一时期的朱子学具有“工夫论化”的特征。但并非所有学者都能像薛瑄、吴与弼那样用客观的理检验主观的心,陈白沙、王阳明都在做工夫时感受到心与理难以合一,最终放弃以客观的理作为标准,而转回主观的心。正是由于朱子学对于阳明来说首先是工夫问题,才促成了阳明学对朱子学的转向。  相似文献   

12.
张岱年对“理”的诠释,不仅对“理”进行了分类,不仅对诸种意谓“理”之关系进行了梳理,而且对“理”的特性进行了审定.这些探讨的学术意义,不仅表现在对“理”内涵的丰富和发展上,更表现在对“理”之认识主体数量的扩充和素质的提升上.但是,由于唯物论原则被绝对化使用,使得张岱年对“理”内涵的诠释显得贫乏化,对“理”特性的认定显得单一化,从而使“理”所具有的丰富内涵和意义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因此,对于中国古代哲学范畴的诠释,我们既要积极地引用新方法、新知识,同时要考虑所引用方法的适度性.  相似文献   

13.
元祐文人集团汴京题画诗唱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薛颖 《阴山学刊》2003,16(4):44-49
“诗画本一律”的诗画关系说是元祐文人集团元祐时期汴京题画诗唱和兴盛的内部动因之一,而题画诗因其在内容上多题马画和山水画作,这又与元祐文人通过马和山水来寄托自己的人生理想,借以排遣党争带来的心灵苦闷有密切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郭萍 《东岳论丛》2022,(8):78-87
冯友兰以“理”为归旨的自由观念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真际自由,即由觉解达到的“极高明”自由境界;二是实际自由,即在尽伦尽职中保持“道中庸”的自由之路。其问题在于:“理”是“不着实际”的“空底观念”,由是真际自由超脱于任何价值之外,趋向既无所肯定、也无所否定的价值真空,而无法为现代自由提供价值根据;同时实际自由否弃对现实伦职本身的新旧是非进行辨别,以致无从明确现代自由的实践方向。究其根源在于:冯先生受制于现成对象化的思维模式,错将传统哲学的形式化、概念化作为中国哲学现代转型的根本。因此我们需要走出“概念游戏”,投身当下生活,在切身的共同领会中探索能够确证和维护现代价值内容的中国哲学。  相似文献   

15.
以“圆”为美——佛教对现实美的变相肯定之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祁志祥 《文史哲》2003,1(1):37-43
佛教虽然从因缘聚散方面揭示出事物虚妄不实的本质 ,但同时又肯定 ,事物从现象上看又是不空而有的。这样 ,佛教就从对现实美的否定走向了再否定 ,即对现实美的变相肯定。以“圆”为美 ,是佛教对现实美的变相肯定的突出表现之一。佛教认为 ,圆形圆满无缺 ,是现实中最美的图形 ;涅圆满无缺 ,因而称“圆寂”;般若圆通无碍 ,因而称“圆智”;佛法圆活生动 ,故称“法圆”。如果说“净”是佛典中频繁出现的道德术语 ,那么“圆”则是佛典中频繁出现的美学术语。  相似文献   

16.
王阳明发现了朱子之学对“体用一源”的割裂,并从朱子的“理一分殊”思想困境中走出来,他否定了朱熹所主张的分殊于事事物物之“殊理”的存在,承认事事物物只能是天理的发用流行,即提出自己的“天理发用”思想。阳明的“天理发用”思想既是阳明“心即理”思想的根源,亦是“心即理”哲学命题的归宿。  相似文献   

17.
中外伦理思想史上曾发生过诸多道德争论,争论双方所持观点相互否定,似乎冰炭不容,而实际上它们是可以结合起来、统一起来的.其间体现了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这种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或者如黑格尔表述的“正题、反题、合题”,在道德发展和认识史上是带有普遍性的.  相似文献   

18.
冯友兰、牟宗三对于朱熹的“理”作了完全不同的诠释,主要在于:冯友兰把理诠释为“共相”,并在此基础上把理先气后诠释为“逻辑在先”,讨论理的“无动无静”;牟宗三则把理诠释为形而上的“存在之理”,并在此基础上把理先气后诠释为“形而上的先在”,特别强调理的“只存有而不活动”。虽然他们都认为朱熹的理是客观的,并否定气由理而产生出来,但是,牟宗三反对冯友兰“以新实在论的思想解析朱子”,并且强调朱熹的理“只存有而不活动”是对于理的道德意义的减杀。从这个意义上说,冯友兰对于朱熹“理”的诠释,是哲学史的诠释,而牟宗三的诠释则是儒学史的诠释。  相似文献   

19.
律师在审前程序中的充分参与和有效辩护,有助于打破审前程序的封闭性,防止追诉机关恣意侵犯被追诉人。虽然我国审前辩护制度取得了较多的进步,但不均衡的控辩关系使得律师的审前辩护空间仍非常有限。2019年检察机关全面推开的“捕诉一体”改革是否以及如何影响律师的审前辩护权,理论上存在影响深远和影响有限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通过对47名检察官和律师的深度访谈可以发现,针对“捕诉一体”的改革影响,检律之间以及律师内部的意见分歧主要源于不同的业务立场和侧重角度。检察官和多数律师虽然表面上均“忽视”改革的影响,但前者更多源于办案自信和业务审慎的立场,后者则主要基于对审前辩护一直难有作为的现实无奈。律师群体均承认“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改革的负面影响,但多数律师侧重强调审前辩护的基本现状,因而“捕诉一体”改革对辩护空间所产生的影响并不大;少数律师则侧重对改革影响本身表达异议,认为检察机关“纠错”机制变弱对辩护空间影响较大。未来为了改善检律关系、提升辩护效果,应进一步发挥辩护律师的合作型辩护策略,拓展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审前辩护功能,以及贯彻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客观公正属性。  相似文献   

20.
胡安国身处两宋之交历史与政治重大变故时期,现实的屈辱逼迫他思考政治变革的出路问题.他坚守儒家政治立场,从孔孟仁义之道与董仲舒“天命”君权的信念出发,在《春秋传》中集中阐述了他治国理政思想的“义理”精神.其内容主要涉及崇义理之天,坚定儒家理论自信;释尊王之理,坚定君主制度自信;申尊华攘夷之义,坚定华夏民族文化自信.在一定程度上,胡安国把儒家治国理政思想的“义理”精神推向了新的高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