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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监察体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行不悖,共同确保实现法治和反腐的最终目标。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应贯彻审判中心原则、证据裁判原则、配合制约原则;树立监察调查服务于法庭审判、监察证据接受诉审机关审查、监察和司法配合与制约并重的理念。在程序衔接方面,应当强化“监诉协作”,使公诉部门“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制度化;监察案件原则上应直接适用逮捕措施,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退回补充调查是原则,自行补充侦查是例外;在调查、起诉、审判不同阶段认罪认罚的从宽处罚幅度应当不同。在证据衔接方面,刑诉法应规定监察证据可以直接使用;监察案件受《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双重约束”;监察调查的同步录音录像具有证据能力,诉审机关有权调取。在诉权保障方面,应当充分保障辩方现有权利,时机成熟时应通过修法允许辩护律师介入监察调查;健全缺席审判中的强制辩护制度以充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正确界定被告人的重新审理申请权。  相似文献   

2.
为了实现公诉转自诉制度的理想功能,必须对其进行改造.建立审前程序性裁判机制,将重大、复杂案件的起诉决定权交给法官,由法官作出起诉与否的裁定;加强对自诉人取证的支持;建立、完善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完善、扩大适用人民监督员制度.同时,赋予被害人选择适用程序的权利,或者申请程序裁判;或者直接提起自诉.二者只能选择其一,由被害人衡量.  相似文献   

3.
我国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不仅应包括检察机关,也应包括消费者组织。为了发挥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优势,检察机关或消费者组织提起反垄断公益诉讼前应向执法机构发出督促执法的检察建议或反垄断调查建议,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也可向执法机构通报反垄断案件线索。关于公益公诉与公益私诉的顺位,检察机关应优先支持消费者组织提起公益私诉,只有在消费者组织缺位时,才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垄断公益公诉。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往往相互交织,当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均被提起时,应实现两诉既判力的双向扩张,或根据诉的合并规则对两诉合并审理、分别判决。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客体是刑事诉讼主体参与诉讼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具有单一性与同一性。在传统刑事诉讼法理论中,诉之变更制度包括法院变更起诉罪名制度及公诉变更制度等,即在检察机关起诉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权改变、追加或撤回起诉的法律制度。诉之变更制度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必要手段,虽受刑事诉讼客体单一性与同一性特征的限制,但本身并不为诉审同一原则所排斥。为完善诉之变更制度,我们应采用诉讼客体自然事实同一说理论,结合诉审同一、控审分离原则,使诉之变更制度更趋合理,以达到提高诉讼效率、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的目的。  相似文献   

5.
刑事被害人追诉功能在司法实践中表现严重不足,本文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分析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对国家公诉机关审查起诉、一审判决生效前和判决生效后三个阶段做出决定或裁判的异议,提出了被害人追诉权救济制度的具体方案,同时指出权利必须依法行使.  相似文献   

6.
刘少军  姜雪莹 《学术界》2024,(1):140-154
当前,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审判阶段得到了延伸发展。在各国的涉案企业合规制度改革中,法院的角色分别是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的程序衔接者、检察机关合规不起诉案件的程序听证者以及对检察机关暂缓起诉协议的司法审查者。在我国构建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司法审查制度是强化检察裁量权外部监督的实践需要、实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目的的应有之义以及为涉企案件被害人提供权利救济的必然途径。同时,法院通过对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进行司法审查契合功能主义的检察权与审判权分立原则,符合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责使命,现有公诉转自诉制度还提供了有益参考。我国应当采取有条件的实质审查模式,从主体、对象、程序等方面对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司法审查制度进行具体构建。  相似文献   

7.
刑事被害人追诉功能在司法实践中表现严重不足,本文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分析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对国家公诉机关审查起诉、一审判决生效前和判决生效后三个阶段做出决定或裁判的异议.提出了被害人追诉权救济制度的具体方案,同时指出权利毖须依法行使。  相似文献   

8.
相对不起诉涵盖范围的有限性和适用条件的概括性、模糊性加之适用程序的繁琐制约了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的合理行使。司法实践中不能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处罚"的规定割裂开来判断是否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对于重罪案件,只要存在情节轻微的情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受害人权利保护的关注与加强,使刑事和解取得了与相对不起诉制度对接的基础。刑事和解与不起诉之间有很好的互补关系,二者具有前因与后果、条件与结论的内在联系。构建和完善不起诉制度是转型时期科学发展观在公诉制度中的运用,更是国家对检察权在新的历史时期的科学考量,是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需的。  相似文献   

9.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文简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次明文规定重复起诉制度。该条文明确指出,重复起诉有三个要件,首要的要件是前后诉的当事人相同。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范围广泛,依通说,因其民事权利义务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法院进行裁判的人即为当事人。[1]依检索,实践中涉及重复起诉制度的案件近三年来每年至少有3000余件,而涉及相同当事人判断的案件约占重复起诉纠纷案件的三分之一。司法实践中对相同当事人的判断法院不一致情形较多,在新司解出台不久之际,相同当事人的判断是司法实践中的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值得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探讨研究。  相似文献   

10.
《民法典》为破解合同僵局创设了违约方司法解除权制度,但当前还缺少对其行使方式、要件证明、纠纷解决、解除时间四个诉讼审理方面的研究。违约方既可以被告身份通过反诉和抗辩请求司法解除,也可以原告身份起诉提出,原告起诉请求合同解除时,需要法院确定具体解除方式和诉的类型。违约方解除权的两个权利成立要件由违约方承担证明责任,但这不是对举证责任的分配,也不能用于解决法律评价问题。除司法解除请求外,需要通过诉的合并与法官释明使其他合同相关的诉讼请求同时提出,促进纠纷一次性解决,同时通过重复起诉制度避免矛盾裁判,但是违约方司法解除权可以在法院对合同效力作出裁判后再行使。形成判决的形成力产生时与形成诉权形成效果作用时不同,实体法上可以具体规定合同解除时间。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企业刑事合规改革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开展的,人民法院正积极探索参与改革。企业犯罪暂缓起诉制度作为我国改革的借鉴对象,可以分为法院程序审查模式和法院实质审查模式,二者均以法院司法审查权制约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司法为民是我国法院审判权的本质属性,为了实现公诉权与审判权的平衡,应当赋予人民法院对企业合规案件开展实质性审查的权力。构建适用于非轻微经济类企业犯罪案件的“企业合规撤回起诉程序”,由法院进行实质审查,在通过检察机关的延期审理申请并决定中止审理后,合规考察才正式启动,相关工作以“检察主导+法院监督”的方式开展,最终由法院对“真合规”的案件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相似文献   

12.
以单一的诉讼标的概念统一解决诉的合并与变更,重复起诉的禁止,民事诉讼核心的确定,以及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根据等问题难谓有效。更为务实的做法是以其他更为明确具体的多元概念寻求上述问题的分别解决:把诉讼标的识别理论还原为诉之特定理论,以诉讼请求取代诉讼标的作为民事诉讼的核心,以裁判标的概念作为确定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根据。另外,在我国诉之特定理论的构建上,应以案件事实作为诉之特定的基本标准。  相似文献   

13.
朱卿 《江西社会科学》2019,39(10):167-177
近代中国,在立法上出现过三种刑事预审模式,分别是规定在《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等法律中的"起诉后的审判官预审",规定在《刑事诉讼律(草案)》中的"起诉前的检察官预审"和规定在《刑事诉讼条例》中的"起诉前的审判官预审"。其中,两种审判官预审在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先后得到实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挥着查明案件事实的功能。但是,由于预审制度,特别是"起诉前的审判官预审"被认为会对弹劾式诉讼造成破坏,并存在导致诉讼迟延、影响诉讼效率等诸多弊病,1928年《刑事诉讼法》正式将其废除。  相似文献   

14.
一、问题的提出--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不同解读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起公诉意味着国家正式宣布启动追诉犯罪的程序,并通过随后的程序作出影响被告人财产、自由乃至生命的裁判.因此为了保证公诉的质鼍,法律通常对提起公诉的条件作出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相似文献   

15.
审查起诉阶段非法集资犯罪的法理与实务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非法集资犯罪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检察机关在对此类案件的审查起诉过程中,遭遇了来自法理及实务方面的各种问题.如何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相关的实务操作,解开法律适用的困惑?从法理角度上看,应当准确界定非法集资及相关问题,明确追究中介人刑事责任范畴,正确区分集资诈骗、民间贷款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相关操作实务的完善应从明确引导侦查的定位与关键入手,借助引导侦查夯实审查起诉的基础,抓好审查起诉工作的重点环节,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6.
在诉讼程序中提出的抵消抗辩主张,具有实体法律行为和诉讼法律行为双重属性,诉讼法应当研究其在诉讼上的效力。抵消抗辩类似于反诉的性质,所以其在诉讼程序中会产生"重复起诉"危险问题。笔者将抵销抗辩在诉讼中的表现分为三种类型:抗辩后行型、抗辩先行型和抗辩并行型;笔者认为:在第一种情形下,允许原告在第二个诉讼中另行提起抵销主张;在第二种情形下,不允许被告另行起诉,只能以反诉方式提起;在最后一种情形下,被告可以同时提出。  相似文献   

17.
李鹏飞 《社会科学家》2022,(12):134-139
公益诉讼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使命,教育关乎民族的未来,涉及社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与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等领域相比,教育公益诉讼还缺乏系统的制度规范和成熟的实践规则。从诉讼目的上看,教育公益诉讼维护的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民受教育权,三者都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属性,都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价值所在。从诉讼程序上看,教育问题本身具有利益多元、规范繁杂的特征,个人的私力救济在其中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由法律监督机关、社会团体提起公益诉讼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教育公益诉讼就是为了“中国的明天”在起诉,有着自身独特功能定位的同时又符合教育本身具有的公共利益属性。长期以来,我国公益诉讼的法律条款虽然有模糊之处,但并没有构成教育公益诉讼的实质障碍,而丰富的案件来源为教育公益诉讼提供了实践基础。教育公益诉讼进路的完善主要有受案范围的有序展开、将公民纳入起诉主体和诉前、诉中、诉后均贯彻“诉行合作”的原则。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公诉审查由过去“实质审查”转向为“形式审查”后,公诉在程序效力上已接近“有诉必审”,而在对不起诉裁量权的五种事后救济程序中,司法救济未取得一席之地,这使我国的司法权在公诉审查阶段未发挥其应有的制约公诉权滥用及排除法官预断、保证集中审理的功能。在考察英、美、德、法、日五国公诉权司法审查制度的基础上,剖析我国立法在该制度配置上的缺陷,提出改革我国公诉权司法审查制度的可行性方案,可以推动我国的司法改革,为刑事诉讼公平、有序和高效率的运作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9.
郭华 《江西社会科学》2022,(7):111-120+2+207-208
刑事打击长期处在治理非法集资的前线,刑事立法也不惜放低入罪门槛予以遏制,但依然未能阻挡住非法集资蔓延的趋势,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迫使刑事打击模式不得不转向行政执法源头治理的新模式。行政治理非法集资模式作为接续程序内生了新的治理权力结构,也催生了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以及治理权力分置程序的对接和先后位序的衔接,通过违法性相同的指向依据融贯了非法集资不法的内在统一。制度安排与实践认定应当立足非法集资犯罪违反金融管理规定的行政犯基础,以危害社会在量上的梯序作为治理的结构,完善案件管辖制度上的移转程序,避免行刑衔接在处置空间上出现空档和认定依据指向上互生抵牾。  相似文献   

20.
刑事司法实践中,由法官认定的司法裁判事实属于社会认知背景下的事实,经验认知的成分始终无法回避,而经验认知是有限认识,没有办法保证判断当时的认知绝对不会出错.因此,法官裁判认定的事实在实体上始终有产生概率性错误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因为案件叙事建构的偏离、证据体系的缺陷以及逻辑推演的盖然性,而与司法过程相伴而生.明确法官形成裁判事实的过程和裁判事实存在概率性错误的合理性,即错案客观上无法绝对避免,对于有效控制刑事错案、树立科学的错案预防理念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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