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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问: 邻居赵老太的丈夫去年去世,临终时给赵老太留下了20万元存款和一套楼房.因为女儿经常照顾她,赵老太把20万元赠给了女儿.由于儿子和儿媳妇生活不和睦,赵老太前不久立下了一份房产归儿子的遗嘱.她在遗嘱中特别注明:儿子继承的遗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不得享有.并注明执行监督人为自己的女儿.请问这种"注明"有效吗?  相似文献   

2.
刘佳 《当代老年》2011,(10):35-35
家住深圳市福田区的孟老太今年62岁,老伴去世多年,自从退休之后,她一个人在家呆着闷得慌,就到儿子和女儿家中轮流住。但是儿女忙于工作,真正能陪她说话的时间也不多。看着老妈日复一日孤独寂寞,女儿单琪(化名)想出了一招:何不给妈妈征个伴儿呢?  相似文献   

3.
心理案例:乃岁的林大妈老伴早年过世,自己辛辛苦苦把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拉扯大。大儿子在外地开厂,女儿也嫁出去了,她和小儿子生活在一起。林大妈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于是就想先把财产——套房子和15万元存款分配好。由于大儿子在外地开厂,生活“不差钱”;女儿出嫁后,小日子也很滋润;小儿子却生活比较困难,是个“啃老族”。  相似文献   

4.
今年65岁的夏清明,是辽宁省沈阳市某机关的退休干部。他和老伴相敬如宾,两个儿子事业有成,但他觉得没个女儿是一大遗憾。小儿子结婚后,夏清明对小儿媳视如己出,甚至小两口闹离婚时,他仍像疼亲生闺女一样疼儿媳。没想到,他的“女儿情结”伤害了老伴的感情,以致老两口分居了。对此,夏清明苦恼至极,不明白自己错在哪里。近日,夏清明向本刊倾诉了他的遭遇和苦恼。  相似文献   

5.
很多人打官司是为了争遗产,可郑州一位九旬老太打官司,却是为了"强制"养女继承房产。孝顺养女家住河南郑州的杨爱仙老人今年已是90多岁高龄,老人家思路清晰,她打官司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让法庭为她和女儿刘玲分割遗产。不过,老人话锋又一转说,她和女儿可没有任何纠纷,就是想把老伴去世后留下的一套房产,提前让女儿刘玲继承,谁料想女儿就是推辞不要,于是她希望法庭强制女儿继承老伴儿留下的全部房产……这其中有什么原委呢?杨老太太原来在河南省洛阳市生活。  相似文献   

6.
65岁的林万贵,是北京空军政治部退休干部。他和老伴相敬如宾,两个儿子事业有成,但他觉得没有女儿是一大遗憾。小儿子结婚后,林万贵对小儿媳视如己出,甚至小两口闹离婚时,他仍像疼亲生闺女一样疼儿媳。没想到,他的“女儿情结”伤害了老伴的感情,以致老两口分居了。对此,林万贵苦  相似文献   

7.
乡下亲戚     
亲戚中一位年过8旬的机关退休老太想雇个可靠的保姆,便把自己的侄女阿桂从乡下叫来。虽然阿桂也已年过七旬,但还是痛快地来了,报恩是其一,谋生是其二。阿桂的父亲,也就是老太的哥哥,三年自然灾害时从老家跑到北京投奔妹妹,才没被饿死。更重要的是,阿桂如今在家常被老伴打得死去活来,因为老伴在村里有了相好。辛苦养大的几个儿子都是有了媳妇丢了娘,阿桂一把岁数还得下地干农活。阿桂打算在北京赚几万元带回家,哪个儿子给她养老就把钱给哪个。  相似文献   

8.
四个女儿都成家后,老李夫妇还稀里糊涂没给她们分家。老伴一去世,老大、老二、老三就为继承遗产闹了个一塌糊涂。老李没办法,只得把四个女儿都告上了法庭。就在法官为这桩糊涂案头疼时,老李一直没有参与财产争夺的小女儿当庭给三个姐姐跪下——  相似文献   

9.
《中国社会导刊》2012,(5):F0003-F0003
在海拔800多米的山东潍坊青州市庙子镇杨集庵村,生活着10名留守老人。这些老人年龄中最大的80岁。最小的68岁。75岁的彭先收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两个儿子都像其他村里的许多青壮年一样。“嫁”到了淄博,女儿也嫁到了山下的一个村子,剩下他和68岁的老伴李守英相依度日。  相似文献   

10.
《老年人》1997,(4)
不要遗产就可不赡养老人吗编辑同志:我老伴已故,我已年愈八旬,有两个儿子,我与大儿子一家生活。他们两口子都是工人,收入不多,又供孩子念大学,日子过得紧巴,但总是尽心尽力地照顾我。而小儿子有两台出租车,每月收入几千元,他却以放弃继承遗产为由,拒绝履行赡养...  相似文献   

11.
晚年孤寂爱犬相伴,欲给狗狗找归宿 2016年9月中旬,75岁的河南郑州市居民孟庆林忧心忡忡,近些日子他身体每况愈下,对于生死老人家看得很开,但唯有一事放心不下,那就是跟随他多年的小狗皮皮的归宿. 孟庆林当了一辈子教师,和老伴育有两个女儿,老大孟娟,老二孟霞.人生无常,孟庆林退休第二年,老伴就去世了.经人介绍,一位姓王的丧偶老太同意和他一起生活,但人家刚上门两天,就被两个女儿一起给骂走了.从此,孟庆林断了再婚的念头.  相似文献   

12.
悠悠女儿情     
陈杉 《老年世界》2008,(17):19-19
今天是女儿36周岁生日,又是她的本命年。女儿邀请我和老伴及儿子一家三口在饭店参加她的生日宴。  相似文献   

13.
正案例:王大妈年近80岁,共生育长子曹德、二子曹山、小儿子曹章、女儿曹芳四个子女。王大妈和老伴在1990年和三个儿子签署分家协议,约定曹大爷由大儿子曹德赡养,曹大爷的三哥由二儿子曹山赡养,王大妈由小儿子曹章赡养。老伴曹大爷去世之后,王大妈一直跟随女儿曹芳一起生活,长子与二子长期没有看望也没有给付赡养费,王大妈无奈诉至法院,要求三个儿子对自己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  相似文献   

14.
四个女儿都成家了,老李夫妇还稀里糊涂没给她们分家。老伴一去世、老大、老二、老三就为继承遗产闹了个一塌糊涂,老李没办法只得把四个女儿都靠上了法庭。  相似文献   

15.
刘大妈来自安徽农村,养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3个孩子大学毕业后都在城市成家立业。10年前,刘大妈在镇上开了一家小铺子,卖点针头线脑,替人卷个裤边啥的,补贴生活。后来,刘大妈的老伴病逝了。孤身一人的刘大妈只好关了小店进了城,住进了大儿子家里,替儿子照顾4岁的孙子。一晃8年过去了,刘大妈每天忙着做家务,照顾一家人的吃饭,接送小孙子上下学。  相似文献   

16.
《老年世界》2014,(13):15-15
编辑同志:我年近八旬,老伴已经去世。2010年,经朋友介绍,我与丧偶退休教师老罗再婚。我有一儿一女,老罗有两个女儿。老罗名下有一处90平米的住房。我们再婚后又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门脸房。今年2月,老罗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去世。请问,老罗的遗产该咋处理?于萍同志:你可以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划分你与老罗各自的财产,其中老罗的个人财产属于他的遗产。如你在信中提到的罗婚前的私产住房即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他去世以后,该房产应由你和他的两个女儿共同继承。你与老罗共同出资购买的门脸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份额归你所有,另外二分之一为老罗的遗产,应由你和老罗的两个女儿共同继承。  相似文献   

17.
王忠范 《老年世界》2008,(24):15-15
星期日,阳光灿烂,很温暖。女儿和儿子两家人不约而同地来了。这种欢聚自然是我们家独有的节日。女儿撒娇般站在我和老伴的面前:“老爸老妈,请接收礼物!”我正想说平白无故送啥礼时,儿媳妇和女婿都恭恭敬敬地捧出新手机,分别献给了老伴和我。女婿把我拉到里间,教我拨通了老伴的手机,老夫老妻便连线对话了,引起满家的笑声。  相似文献   

18.
我和老伴只生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也没有。我父亲在世时,总为我发愁,他常说:“哪怕有一个男孩儿也好呀!将来你们俩老了好有个依靠……”  相似文献   

19.
案例:某社区张老太太有一儿一女,儿大女小。成家立业后均单过。1984年老太太丈夫离世,没有生活来源的她搬到女儿家与女儿共同生活。当时张的儿子与女儿商定,张儿每月给付张老太赡养费100元。事过二十多年,物价上涨,且张老太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看病等医疗费用增加,100元已很难维持张老太的最低生活。最近,91岁的张老太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有退休金、收入稳定的55岁张儿每月增加赡养费300元,且负担看病费用的一半。  相似文献   

20.
无疆 《老人世界》2011,(7):21-23
18年前,河北农民柯毓孝在火车上捡来一个混血弃婴后,在村里属于首富的他便陷入困境。为了抚养这个聋哑洋儿子,他变卖了家产,三个学业优秀的女儿被迫退了学,老伴落下了病根。然而,他和洋儿子的感人父子情,却成为当地竞相传颂的人间佳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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