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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郎宁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7)
“二义同条”是《尔雅》中一种重要的释义方式,“二义同条”的训字有的代表一个词,有的代表两个词,其训字与被训字之间的“二义”更是有着复杂的关系。以《尔雅》中的“二义同条”现象作为研究对象,以王引之、郝懿行认定的“二义同条”条目为分析语料,分析训字与被训字的具体义项,考察“二义”之间的内在与外在联系。 相似文献
2.
杨尚贵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3)
针对《尔雅》词义训释中的“二义同条”现象 ,学术界一般把被训释的字和用来训释的字并称为词 ,这种表述是不正确的 ,因为用来解释被释词的只能称为字而不能称为词。“二义同条”现象违反了规范语言的语言表达通则 ,在解释词义的同时又人为地对理解词义留下了障碍 ,是一种消极的语言现象 ,在这一点上近现代学者的认识基本一致。在语言文字方面的客观因素、《尔雅》词条历代收集及编纂者们的主观因素、语言规范方面的背景因素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 ,形成了“二义同条”这一特殊的语言现象 相似文献
3.
李冬英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6(5):19-22
<尔雅>解释普通语词部分有二义同条现象,文章搜集<尔雅>二义同条30例.按照同一释条中,释词所取两个义项词性的异同,将二义同条归纳为同类同条和异类同条两大类.最后文章分析了二义同条产生的原因. 相似文献
4.
马文熙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1)
我国最早的训诂宝典《尔雅》,在以一个词训释一组同义词时,多采用一义一条的体例。但在《释诂》、《释言》两篇中,也杂有二义同条例。什么叫二义同条?前人虽作过一些分析,且提出过一些异名而同实的术语,如一名两读、一字兼包二义、一训兼二义、字有二训、训同义异等等,却末给定一个较恰当的界说。我们从前人的分析中,归纳出一个符合传统认识的界说,即:不同义项的若干被释词罗列于同一条中,而共用一个释词训解,该释词蕴含的两个义项分别对应于两组被释词。如“治、肆、古,故也”,其中“治”、“古”义为久故之故,“肆”为语词之故,略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连词“所以”,释词“故”的两个义项各各与其对应。二义同条例屡见于《尔雅》,对后世雅书类著作的影响也很大,不明其例,读书理解就会失之穿凿。本文试图在前人论析的基础上,订讹误,理纷乱,比较系统地探讨二义同条例的发现、类型、成因。 相似文献
5.
马固钢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2)
“视、示”同辞是古汉语的一种词义现象,是正反同辞的一类。其特点是:在同一词中,“视”、“示”二义互为对立,互为依存,二义常常相互包容,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相对变化。这一探求,既能促进反训的深入研究;同时可以广泛用于指导辞书的立项释义,开拓训诂思路,纠正某些诂训之不当等。 相似文献
6.
钟如雄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1)
一、“美恶同辞”与“同形对义词” 1.0 “落”一词同形共居“降”“始”二义。《尔雅·释诂》:“落,始也。”《说文·艸部》:“落,凡艸曰零,木曰落。”这类词义现象,前人谓之“美恶同名”(词、辞)。在训诂史上最早采用“美恶同名”来解释上述词义现象的是东县时期的注释家郭璞。《尔雅 相似文献
7.
肖惠兰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6,(3)
应彻底否定“‘施舍’古有二义说”──“施舍”古义再考释肖惠兰“施舍”的先秦语义,清代王引之最先作出概貌性描绘。他的“‘施舍’古有二义说”至今深刻地影响着当代辞书。从现在常用的一些重要辞书来看,对“‘施舍’古有二义说”有两种处理模式:一种是大胆地突破,... 相似文献
8.
孙学堂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97-104
王世贞《艺苑卮言》提出的“才生思,思生调,调生格,思即才之用,调即思之境,格即调之界”这一命题中,“才”包含狭义的才华、广义的才能二义。“思”从一个角度看包含情思、思力二义,从另一角度看包含自然思致和苦思二义。“调”包含声调、情调二义。”格”从学习古人作品角度看是规范之意,从生成意义上看是特点之意。由于这四个范畴的复杂性,这一命题有多种可能的解释。这一命题是王世贞.对文学(文章)创作的认识,反映了王世贞的一些基本的文学观念。 相似文献
9.
谢质彬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1)
在现代汉语里,既可以说“救人”、“救国”,又可以说“救火”、“救灾”。同是一个“救”字,意思却不一样。前两个“救”作“助”解,后两个“救”作“止”解。有些字典辞书和著作将现代汉语中的“救”一律释为“援助”或“帮助”,认为“救灾”是“援助人、物使免于灾难”,“救火”是“把人和资财从火里救出来”。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救灾”、“救火”这类词语是不是动宾结构?“救”的对象是人和物,还是灾或火?要弄清这个问题,需要从古代汉语说起。本文对“救”的词义作了一番历史的考查,认为“救”字从古到今都有“助”、“止”二义。二义怎样识别?主要看“救”的宾语指的是什么。如果指的是人或物,即为“助”义;如果指的是灾祸、时弊或过失等坏事,就是“止”义。二义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救”字无论是作“助”解,还是作“止”解,都有“赴急之意”。“救”字与“纟求”、“纠”同源,这三个字音近义通,都有“急”义。 相似文献
10.
马固钢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6)
读《汉语大词典》杂识马固钢《汉语大词典》中的“神”,除已收有“治”义外①,似亦应有相当于“乱”的义。《论语·述而》云:“子不语怪、力、乱、神。”乱,有“乱”、“治”二义②,这是公认的,训诂将它作为反训的典型。力,也有相当于“治”、“乱”的二义。其相当... 相似文献
11.
吴道勤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4,(1):94-96
离合词"睡觉"的语源义本为"睡醒",但其词义后来却向反向发展,演变成了"进入睡眠状态"(即"睡眠行为").这一变化经本文考证始于明代.变化产生的原因则主要是出于误用.表示"睡醒"义的"睡觉"在中古汉语和近代汉语中的读音与随后出现的表示"睡眠行为"义的"睡觉"的读音完全相同,就是二者前后联系的重要证明. 相似文献
12.
在英汉翻译中,译者除了对原文的词义作深入细致的分析,有时还需挖掘其深层含义或延伸意义,以增强其表达功能。 相似文献
13.
王彦坤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43(3):153-155
南北朝史书中,"拔迹"有"起家,出身"、"起行,登程"、"兴起,崛起"等义,"保合"有"保守,保持"、"安定和谐,安集"之义,"锐"有"坚定,坚决"、"专一,专心"之义,均不为当代大型字典、词典所收录。史书所见辞书漏收词语之普查、考释工作,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4.
罗凌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0(3):20-23
长阳南曲曲牌[南曲尾]曲词在句式上有自己的特点,传统观点所界定的"十字句"句式除去衬字后,其实可以更进一步细分为由两个"四字句"组成的"八字句",而"八字句"加衬字则是[南曲尾]最重要的基本句式。另外本文还对[南曲尾]曲词基本句式构成的多样化、衬字使用规律以及从押韵角度予以重新分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5.
邱震强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
宁乡话里的“起”字有多种用法。“起”字可以作语素 ,主要有 4种语素义。可以作动词 ,有 7种义位。可以作量词 ,有 2种义位。还可以作助词 ,有 9种分布 相似文献
16.
洞口方言非能性“得”字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云晚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8(2):105-109
洞口方言中,"得"的语法功能十分丰富,可以做动词、助动词、助词、语气词及构词成分。文章详细分析了洞口方言的非能性"得"字,即完成体助词"得"、结构助词"得"和语气词"得"的语义、语法结构特征,并与普通话做比较,同时追溯汉语史的"得"在洞口方言这个共时平面中的历史遗留。 相似文献
17.
聂仁发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4,(2):62-66
研究实践表明,汉语词类划分存在词无定类或类无定职以及循环论证的问题。汉语词类问题源于西方语言学,印欧语言的词类是一种有形态制约的句法手段,汉语没有这样的形式手段。汉语词类是一种“赤裸裸”的意义类,由于词的意义与句法功能之间有比较稳定的关联,句法功能可以作为意义同类的验证手段。目前以句法功能为标准划分词类,是为了讲语法方便,这只是一个权宜方案。由于词类是词与句法结构的接口,汉语词类研究应该着力探寻词的意义与句法功能之间的关联,进而转向直接研究词与句法结构的接口问题。 相似文献
18.
黄小娅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81-86
“跑”的概念上古汉语说“走”。在现代汉语这个共时的层面上,“走”在共同语表现为后起义“步行”成为“走”的基本义,本义保留在成语里,或只作为语素义用来造词,“跑”替换了“走”。广州话保留了上古义,古代的“走”至今单说单用,作根词大量造词;沿用引中义创制方言词;受普通话影响,以“跑”替代“走”在当代广州青年的口语里极为突出。研究表明:由于词义演变的复杂性,古汉语常用词在共同语和方言里的变化是不可能一致的;又由于广州方言和共同语是不同的词汇系统,表现出来的结果也往往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19.
康亮芳 《渝西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
现代汉语法界关于"呢"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语用的角度,重新考察疑问句句末语气助词"呢",认为它是疑问语气词,有时也能传达其他语用信息。 相似文献
20.
孟庆丽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6(1):11-14
老子以“道”为本的言意观是道家言意观的基础。他以“道”不可说论为生发的基点,显示了语言不可能与世界亲密无间的倾向。老子认为,意可通于“道”,但言与“道”隔,不得已而用时只能“强为之名”。老子提出“行不言之教”并不是否定言之功用,而是要求运用合道之言,即“希言”、“贵言”和“言有宗”,其实质是“其中有信”。而对形式上的要求则是要运用“善言”,要“无瑕谪”,从而达至用言的最高境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