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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票据是现代经济中的重要信用工具,票据的广泛使用,取代了部分货币的职能,因此保证票据具有较高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流通性是各国票据立法的宗旨。普通民事法律强调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和对债务入抗辩权利的保护,而票据法则突出强调对票据交易安全和流通的保障,限制票据债务人的抗辩。从某种意义上讲,票据法是一种限制票据抗辩的法律,整个票据制度实际上是建立在限制抗辩的基础之上。但允许票据抗辩也是各国票据立法的通则。这是因为票据法作为一种民事法律,不能剥夺债务人的抗辩权利,否则无公正可言。票据债务人享有抗辩权不仅对维护自…  相似文献   

2.
无权利抗辩是票据债务人主张票据持有人无权利,拒绝其权利行使的抗辩。其不同于物的抗辩、人的抗辩与有效性抗辨,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虽然无权利抗辩是全部票据债务人都能够提出的抗辩,但基于票据的流通性,并出于对票据第三取得人保护的需要,其会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受到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3.
传统的票据行为理论对票据行为诸理论采取了一元的构成模式,因此,无法将作成行为的完成对善意持票人的法律意义,以及交付的欠缺对票据作成人的法律意义同时纳入自身理论的逻辑框架内加以解释.票据行为二阶段说将票据的作成和票据的交付均作为独立的考察对象,区分票据上的债务负担层面和权利移转层面,赋予票据债务负担行为和票据权利移转行为以独立的法律意义,从而可以明确票据行为的构造及票据抗辩理论,可以合理地解决各种票据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4.
论票据抗辩切断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 ,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出现 ,又随着商品经济逐渐繁荣而发展。如今票据成了现代经济中的重要的信用工具。在普通法律中 ,强调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和对债务人抗辩权利的保护。而票据法则突出强调对票据交易的安全和流通的保障 ,限制票据债务人的抗辩 ,从某种意义上讲 ,票据法是一部限制票据抗辩的法律。整个票据制度实际上是建立在限制抗辩的基础上。[1] 因此研究票据抗辩的限制 (理论上迹称票据抗辩切断制度 )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对票据抗辩切断制度的探讨 ,谈谈我们的一些看法。一、票据抗辩切断制度的概念及学说所谓…  相似文献   

5.
张清华  罗荣华 《天府新论》2006,(Z1):197-198
对票据的恶意抗辩的认定,我国《票据法》应采用"损害认识说",恶意认定的时间点应以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为准,抗辩事由是否存在应以票据到期日或行使票据权利时为准.并且,在票据恶意抗辩制度中,"明知抗辩事由"不包括非法取得票据的情形;持票人明知债务人对其直接前手的前手存在抗辩事由仍取得票据的,债务人为恶意抗辩;恶意的内容不包括重大过失.  相似文献   

6.
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基于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是救济票据权利人的一种特定请求权,在实务中,为实现此种权利,必须对票据权利消灭、利益偿还与原因关系抗辩等进行认定。持票人与票据债务人之间是否有原因关系抗辩等对人抗辩事由,并不影响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成立,而票据债务人获得额外利益的举证责任应在持票人。  相似文献   

7.
票据作为一种信用或支付工具,其基本的特征是要经过多次转让,从而在多个当事人之间流通,因而保障票据的流通性就成了票据法首要的目标。但同时又绝对不能忽视票据的安全性,因而票据的流通与安全就成了整个票据法所追求的核心法律价值,票据权利善意取得与票据抗辩正是实现这一价值的重要制度。(一)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无票据权利人之手善意而无重大过失地依票据法规定的通常方法取得票据,则自始地取得票据权利①。我国《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盗窃或者协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  相似文献   

8.
期后背书系指背书人在一定的期限后或在票据权利行使受阻后所为之背书。期后背书并不等同于一般债权转让,仍然能够产生票据法上的法律效力,但存在权利移转效力、权利证明效力、权利担保效力和票据抗辩限制等特殊性。我国《票据法》禁止性立法规定与票据关系实践不符;我国《票据法》明令期后之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与期后背书的法律效力产生矛盾,却又不能达到预期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9.
票据权利的保护是为了使票据权利人顺利实现其付款请求权所采取的救护措施,它不同于票据权利的保全与票据法律责任。票据权利的保全是为使票据债权人的利益免受损失而规定的一种特殊制度;票据法律责任则是违反票据法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票据权利的保护有两种具体方法,即票据丧失的补救与票据抗辩的限制。1.票据丧失的补救。票据丧失的补救,是指票据丧失之后,为保护持票人的权利不受损失而采取的法定保护措施。持票人丧失票据,在未恢复占有之前,不但无法行使票据权利、提起给付票据金额的请求,而且票款还有被人冒领的可能。为…  相似文献   

10.
在经济生活中,往往会出现票据关系当事人于一时难以确定票据的某些必要记载事项但又需支出票据的消况,为了方便票据关系当事人,我国《票据法》借鉴了大陆法系及英美法国家票据立法的经验,于《票据法》第86条、条87条有条件地允许票据关系当事人签发、交付空白授权支票,由出票人把本法允许的空白事项授权受款人或者持票人依其事先的合意补记或填写。这种有待持票人或者受救人补记的空白支票涉及出票人、受权补记人、善意的票据受让人等多方的票据法律关系,欠缺交付要件仅在外观上与完全票据无异的空白票据,又引发包括票据抗辩在内的诸…  相似文献   

11.
论票据善意取得制度张忠军一、票据善意取得制度的内涵票据善意取得制度,也称票据即时取得,是指票据上的受让人,依照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从无处分权之人善意地受让票据,因而取得票据所有权,享受票据上的权利。换言之,不问票据真正权利人丧失票据的原因如何,票据...  相似文献   

12.
利益返还请求权性质之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益返还请求权,亦称受益偿还请求权,利得返还请求权,是指票据权利因时效之完成或手续之欠缺而消灭时,持票人对发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的限度内,请求偿还其利益的一种权利。票据权利通常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容易丧失:(1)因票据时效短于一般债权时效,票据权利人易因时效届满而丧失权利。(2)票据行为是要式行为,票据权利人易因票据操作上的问题即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的手续不健全而丧失票据权利。这时票据权利归于消灭,因为票据时效制度和票据行为规则本身就是为了规范票据权利有效成立及其延续的条件。但在持票人与承兑人或发…  相似文献   

13.
千家万户话票据王希仁当今的经济生活中,各种票据不再是人们的陌生之物,使用汇票、支票和本票购物还债者屡见不鲜,在大城市以票据流通和结算的达到90%以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票据覆盖面愈来愈广,出现频率愈来愈高。但随之而来的则是票据纠纷的日益增多,如出票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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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票据     
正央行票据即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从已发行的央行票据来看,期限最短的是3个月,最长的也只有3年)。央行票据与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具有根本的区别: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其目的是筹集资金,即增加可用资金;而中央银行发行的央  相似文献   

15.
中外票据立法之比较贺艳秋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票据专门法。它借鉴和吸收了国外票据立法的经验,体现着当今国际票据通行规则,同时又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总结、肯定了我国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是一部适合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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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连犯、连续犯与吸收犯竞合之情状是在对三者生存空间进行厘清的过程中展开的。同质的数个犯罪行为说似能厘清三者的生存空间关系,然则存在如下疑问:按照上述标准,仍难以将牵连犯与吸收犯区别开来;按此逻辑,将会出现牵连犯、连续犯与吸收犯竞合特别是连续犯与吸收犯竞合情状之困境。针对此疑问,必须进行处理方法之思考。处理方法之思考可从保留或废除牵连犯、连续犯的前提下进行,通过分析得出,我国刑法规定罪数形态立法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了错位,我国刑法规定的立法模式应进行理性选择:这就是废除牵连犯、连续犯,牵连犯可转换为吸收犯或并合罪处断;连续犯可转换为吸收犯处断;同时对吸收犯宜增加从重处断的规定,以和原规定的依照吸收行为所构成的犯罪处断原则选择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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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销溯及力的正当性存疑,在逻辑上也并不必然要求允许已过时效债权主动抵销,已过时效债权人对于时效届满之前产生的抵销适状亦并无值得保护的合理信赖.在对方提出时效抗辩之时依然允许已过时效债权主动抵销,可能系受到"优先保护权利人"诉讼时效理念不当影响的结果.如果允许已过时效债权人以主动抵销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不仅违背抵销制度之功能,而且势必架空诉讼时效制度,亦可能导致对同一生活事实的矛盾评价.毕竟抵销仅关涉个人利益,加之时效抗辩权属于需要主张的抗辩权,基于私法自治精神,如果对方不提出时效抗辩,自无必要禁止已过时效债权主动抵销.一旦对方于合理期间内提出时效抗辩,已过时效债权人的抵销主张则不产生抵销之效力.即便抵销适状在主动债权时效届满前已经产生,结论亦无不同.  相似文献   

18.
永康民间票据市场讲述的是这样一则制度变迁的故事:票据制度使企业能够通过结算方式的选择来弱化债务问题,但管制性的正式制度又使企业资本形成遇到了阻碍,造成票据这一资产所有权表达的合意性问题.自发形成的民间票据交易的市场机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资本形成问题.也就是,民间自发形成的非正式制度和银行主导的正式制度之间形成了互补关系,促进了企业资本的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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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连犯、连续犯与吸收犯竞合之情状是在对三者生存空间进行厘清的过程中展开的.同质的数个犯罪行为说似能厘清三者的生存空间关系,然则存在如下疑问按照上述标准,仍难以将牵连犯与吸收犯区别开来;按此逻辑,将会出现牵连犯、连续犯与吸收犯竞合特别是连续犯与吸收犯竞合情状之困境.针对此疑问,必须进行处理方法之思考.处理方法之思考可从保留或废除牵连犯、连续犯的前提下进行,通过分析得出,我国刑法规定罪数形态立法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了错位,我国刑法规定的立法模式应进行理性选择这就是废除牵连犯、连续犯,牵连犯可转换为吸收犯或并合罪处断;连续犯可转换为吸收犯处断;同时对吸收犯宜增加从重处断的规定,以和原规定的依照吸收行为所构成的犯罪处断原则选择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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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追认型夫妻共同债务属于连带债务。配偶作为非举债方的事后追认是配偶自愿作为债务人对债权人负责的意思,即债务加入。配偶的部分履行可能成立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履行。配偶同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以清偿债务的意思、为举债的夫妻一方提供保证的意思、代夫妻一方清偿债务的意思均非事后追认。在无法确定配偶是否具有清偿自己债务的意思时,应将配偶的部分履行推定为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履行。事后追认的法律效果,在外部关系上,配偶作为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负责,并可援引夫妻一方的抗辩,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在内部关系上,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在不能证明债务用于满足夫妻共同利益时,该债务按照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处理,由引起债务的夫妻一方终局负责,夫妻之间可适用补偿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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