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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合同法》第191条之规定,不能排除侵权责任法,鉴于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不同的立法价值,《合同法》对于赠与人之宽容应当仅限于赠与物本身的瑕疵上,而不应当包括加害给付的情况。此处的"责任"应当限缩解释为仅指对瑕疵赠与物本身损害的责任,而不包括对固有利益损害的责任。  相似文献   

2.
武梦超 《求是学刊》2012,39(4):84-89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权益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但不能确定具体加害人的情况下,危险行为人能否通过证明自己行为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而免责问题,我国学界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尤其《侵权责任法》第10条的模糊性规定使得学界和实务界对于共同危险行为免责事由的认识更加混乱;将“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理解为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的构成要件,而不是证明具体加害人的责任,或许是解决共同危险行为免责事由认定方面面临的现实尴尬的一种尝试性途径,但理想的方式仍是通过司法解释的模式明确《侵权责任法》关于共同危险行为免责事由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3.
《社科纵横》2015,(6):124-127
《旅游法》作为调整我国旅游业活动的特别法,在涉及旅游侵权纠纷及责任承担中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旅游法》中未规定的侵权内容,如何适用《侵权责任法》,本文从旅游侵权主体的划分入手,明晰了侵权责任法视域下旅游侵权的责任归责,并就旅游注意义务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由于共同侵权行为涉及多数侵权主体,所以与单独侵权相比,其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了自己的不同之处,如加害主体的复数性、损害结果的同一性等.基于共同侵权行为的复杂性与对受害人保护的考虑,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共同侵权以类型化的方式加以规定.而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我国广义上的共同侵权行为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即:主观的共同侵权、客观的共同侵权、准共同侵权以及拟制的共同侵权.明确各种类型的共同侵权的特点、构成要件以及责任承担方式,能够使本来比较复杂的数人侵权问题变得更加明晰,这有利于司法实践中正确地认定并解决数人侵权问题.而立法的原则性特点又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完善有关共同侵权的基本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对于中国侵权法律制度的完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侵权责任法中确定的归责原则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相结合的模式,过错责任原则是基本归责,无过错责任原则是特殊归责.而且改变了原来中国立法中特殊侵权行为适用单一的归责原则的做法,把它规定的比较复杂,要区分各种不同的情况,分别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中对于归责原则的规定体现了多层次性这一与以往民商法律规范不同的特点,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6.
周凡钰 《社科纵横》2010,25(4):74-75,81
新《侵权责任法》规定高层建筑物坠物致人损害,而加害人不能确定时由该建筑物全体住户分摊责任,引起社会各界争议。本文比较美国侵权法中的风险分摊规则的适用条件,试图论证高空坠物是否应当适用风险分摊规则。  相似文献   

7.
饶雷际 《学术交流》2012,(12):56-58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各方负事故责任情况下,对受害者的侵权责任形态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对于这个问题,《道路交通法》中立法空白,《侵权责任法》规定不明确,由此导致法律适用的困惑。在机动车各方负事故责任致受害者损害的侵权行为中,机动车各方不仅各自存在过失,而且存在共同过失;机动车各方的侵权行为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也不是等价因果关系的侵权行为和竞合侵权行为,而是共同侵权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8.
鲁晓明  程浩朋 《探求》2012,(4):68-74
警示缺陷责任本质上是一种过错责任,销售者只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应对缺陷产品所致的损害承担责任。在世界各国都对产品责任主体作出限制的大背景下,我国不加区分地要求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做法过于严苛,正当性也值得怀疑,应通过司法解释弥补《侵权责任法》的不足。  相似文献   

9.
《求是学刊》2017,(6):78-88
动物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侵权责任构成规则与被侵权人过错抗辩事由规则应该被区分。动物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仅适用于动物园设置了隔离措施的情形,在事实层面分为被侵权人是在隔离区之外还是之内被动物侵害两类,应当适用不同的规则。参观者在动物园隔离区之外被动物侵害的情形,动物园应当承担未尽管理职责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动物园尽到管理职责是类似监护人责任的法定减责事由,以体现其公益性和开放性。参观者在动物园隔离区之内被动物侵害的情形,动物园应当承担未尽防止进入隔离区义务侵权责任,是一种违反防止进入高度危险区域义务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相似文献   

10.
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问题在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中再度升温,并成为发达国家集团和发展中国家集团激烈论争的焦点问题,其规范成果最终体现为原则性的《巴黎协定》第8条及其相关规定。考虑到国际法的碎片化与融合发展趋势,以及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问题的特殊性,有关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问题的未来国际立法应当以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框架为主平台,并积极吸收国际减灾框架中的有益实践经验,同时以国际责任法作为补充性的制度工具。其中,国家责任的发展应当优先于私法层面的跨国环境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1.
网络侵权只是一种发生在特殊场所的侵权形式,并非新的侵权类型,网络侵权责任在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方面,整体上并不存在特别之处.倘若将其作为一种类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将严重威胁到侵权法的稳定.<侵权责任法>不将网络侵权作为特殊的类型看待,是一种合适的选择.  相似文献   

12.
一般侵权是依民事立法关于侵权的一般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与其不同,将适用范围限定于特别场合,并且规定不同于一般构成要件的特别构成要件,这时的侵权被称为特殊侵权.特殊侵权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还包括发生中间责任的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时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反映出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还不够.区分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符合法律适用的逻辑,也适合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和现实.侵权责任法立法应避免过度的一般条款化,应根据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整合侵权法的外在体系.  相似文献   

13.
曾丽 《社科纵横》2012,(2):69-71
开放式侵权立法模式下,民事权益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法益。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理解不能再完全陷入人格与财产二分的理论漩涡,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的"人身权益"应理解为人身权利以及与人身相关的法益,与人身相关的法益既可以是人格利益也可以是财产利益。人格特征之财产利益受侵害者适用于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  相似文献   

14.
对网络版权间接侵权的行为追究责任是对网络版权进行司法保护和民事法律救济的体现,采用什么标准来判断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是网络版权间接侵权责任认定的难点。网络版权间接侵权人主要是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明知"和"应知"是判定侵权人过错的一般标准。"避风港"原则是过错判断的具体适用规则",红旗"标准则是其例外。  相似文献   

15.
Cookie跟踪侵犯用户隐私已是不争的事实。以"双击诉讼"(Double Click Inc.Privacy Litig.)为代表的美国经验表明,否认Cookie跟踪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成立,在主观要件、损害后果等裁判理由的背后,是隐私权保护让位于互联网行业发展的侵权法理念与价值选择。在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与司法现状之下,Cookie跟踪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成立亦面临制度困境。但网络隐私安全的情感需求日益强烈、技术进步逐渐抵消互联网商业成本的发展趋势表明,应明确网络服务商对用户隐私的注意义务,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的框架下重新解释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应社会发展,隐私权的内涵也由此获得了丰富和扩展。  相似文献   

16.
《求是学刊》2019,(1):98-107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是其在自己提供的为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服务的平台上,经营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活动的混业经营模式。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自营业务中,其身份地位是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而不属于平台经营者。在经营自营商品销售业务或者自营服务提供业务造成消费者损害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承担产品责任或者违约责任。应当特别强调的是,在自营服务提供业务中,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服务合同给付行为性质的不同而承担不同的责任。  相似文献   

17.
《社科纵横》2019,(8):59-64
近年来,网络交易平台商标侵权纠纷尤其严重,纠纷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但法律在认定其侵权行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时条文规定含糊不清,而法院能否准确认定关乎到整个网络市场的未来。换言之,在司法实务中判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责任时,要坚持以利益平衡为原则,若只是单纯地为了更多维护被侵权人的利益而让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过重的责任,则会阻碍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反若承担的责任太低,显然有损被侵权人的权益。因此,明确其商标侵权责任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18.
王文静 《社科纵横》2013,(1):126-127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是目前中国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1986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次引用精神损害赔偿这个概念,《侵权责任法》第22条在法律中第一次明文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使之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又一法律武器。本文从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和功能切入,之后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进行详细的界定,最后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时应加以考虑的因素进行详细地分析,力求在对他人研究成果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这个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9.
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之间的原始的对接交叉关系 ,为我们借鉴犯罪理论、修正民事侵权理论与实践提供了可能。首先 ,在民法理论中用“侵权法”或“侵权责任法”替代“侵权行为法”更为合适 ,因为侵权与犯罪一样 ,都是某行为所致 ;其次 ,民事侵权责任的成立与犯罪的成立都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借鉴西欧大陆刑法理论认定犯罪的三步骤即构成案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的判断 ,有助于准确把握侵权责任的构成标准 ;最后 ,以教育改造为主旨的刑事制裁着重考虑的是犯罪人的主观恶性 ,而以恢复补偿为主旨的民事制裁应将责任的重心放在客观的损害程度上 ,所以 ,认定责任时不应拘泥于归责原则所反映的主观心态 ,归责原则应是一种诉讼证明的方法。  相似文献   

20.
归责原则的发展经历了初步发展、成熟和延展阶段.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施行,使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归责的"二元论"原则得到确立.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法始终遵循的一个古老原则,是对行为的一种约束和要求.是指造成损害并不必然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看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有过错就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只要其活动或者所管理的人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行为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伴随现代工业化的发展而产生的,但它并不具有反对危险行业存在的意义,也不可能阻止工业化的进程,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合法的利益,也可以说是对行为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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