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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促进行政机关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方式.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涉及检察机关、法院和行政机关三个机关,需要处理好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一方面,环境司法具有能动性,容易导致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基于司法有限性与环境法行政实施的特征,需要重视司法谦抑性问题.而如何认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谦抑性,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维度进行分析.在检察机关提出环境行政诉讼时,应当尊重行政机关的首次管辖权、重视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尊重行政自由裁量权、重视行政不能问题.当然,这种谦抑并不是绝对的,为有效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功能,应当把握好这种谦抑性的限度,通过明确强制诉讼范围、确定实体性裁判的要件、尊重诉讼和解等方式来处理好司法谦抑与司法监督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目前的行政法理论在认定行政行为之特性时,往往是从与民事行为相比较的维度来分析行政行为的特性的,即侧重强调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非对等性、强制性、干预性、主动性甚至扩张性等,而忽略蕴于行政行为之中的行政行为的特性———谦抑性。行政行为的谦抑性并不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精神设计之物,不是具有谦抑性的立法者的谦抑品性的外在化和法律化,而是行政行为固有的品性。  相似文献   

3.
行政权的双重属性表现在公共性与私人性,公共性是行政权的应然性,而私人性是行政权的实然性。行政权的私人性可能在行政管理实践中表现出扩张的负效应,这就需要构建严密科学的法律防控体系,防止行政权力异化。  相似文献   

4.
非犯罪化的要义在于遏制那些建构论唯理主义者扩张性地滥用刑法以型构社会秩序的冲动,即遏制犯罪范围的扩张性认定趋向。作为刑法谦抑性的一个重要表现,作为一种价值追求,非犯罪化要求在刑事立法、司法过程中,在特定情况下,对某些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逐渐)减少其反应活动。非犯罪化在今天不应只是一种价值理念,更应成为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努力态势。  相似文献   

5.
<正>企业家犯罪属于"白领犯罪",不仅其"精英群体"的身份标识容易引起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而且其在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容易引起学界在定罪量刑上的反思。立法上的扩张与司法上的越位,都是对刑法谦抑立场的一种背离,容易扩大打击面,加大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回归企业家犯罪刑法规制的谦抑立场,既是刑法保障人权的内在本质要求,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企业家  相似文献   

6.
司法审查中谦抑与能动的理念及实践,反映出司法权与立法、行政权之间制约平衡的紧张关系。近现代司法的发展进程及趋势表明,谦抑与能动的价值取向及运作方式,已生成为兼容并存的共治态势。针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国外司法审查中积累和形成的一些原则、方式和方法,具有启发借鉴意义。秉持谦抑与能动共治的理念,构建契合我国现实的行政规范司法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7.
论行政权力的扩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权力扩张的实质是行政权力的增大。行政权力的扩张主要表现为行政权力行使范围的扩张和行政权力自身行使程度的扩张。行政权力行使范围的扩张包括行政权力对社会权力的扩张和行政权在国家权力体系内的扩张。行政权力自身行使程度的扩张则包括自由裁量权的增大和行政程序被突破两个方面。本文在对行政权扩张的现象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权力扩张的原因分析和效能分析。  相似文献   

8.
在当代,伴随着社会转型期的到来和公共行政的不断发展,行政权的扩张所带来的诸多问题多为学者所诟病,对行政权进行控制以保障公民私权利将是一个恒久的课题.构成行政权两个侧面的硬权力和软权力具有不同的作用机理,存在复杂的相互关系,应当寻求实现行政权能与保护公民私权利之间的平衡,促进伦理、主导法治文化和控权法"三位一体"的权力实现与权利保障模式的尽快形成.  相似文献   

9.
权力包括公权力和私权力,国家权力是公权力的主要组成部分。行政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力,显然属于国家权力的一种,是公权力。而行政权力的扩张又具有其内在的必然性,所以对其进行制约和控制就尤其重要,特别是在我国。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包括行政权力都来源于人民,行政权力的存在和行使应该以为人民服务为其最终目的。因此,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是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内在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0.
无被害人犯罪是指违反道德风化类的犯罪,虽然形式上具有妨害社会管理的风险,但实质上并不会对案外人权益造成实际侵害,因而不应当被认定为犯罪。从刑法谦抑性视阈出发,无被害人犯罪非罪化或轻罪化存在合理性和正当性,制定无被害人犯罪出罪空间与规制合乎比例的制裁方法亦为现行谦抑性理论的一场检讨战争。因此,撇清我国刑法关于无被害人犯罪的暧昧态度对谦抑性的反思与重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刑法应正视无被害人犯罪体系,帮助其成长的同时亦给出空间,以适应风险社会行为高度入罪化的需要。我国应以法益危害性为中心,对违反风化类犯罪采用行政化或道德化处理模式,为我国轻罪化与非罪化立法提供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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