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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文书提出命令制度的确立对于提升民事诉讼当事人证据收集能力,保护其合法权益以及保证人民法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民诉法解释》第112条在借鉴大陆法系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该项制度作出了规定,但相较大陆法系有关立法例,中国对于该项制度的设计还存有缺陷,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中国文书提出命令制度的适用范围规定得过于狭窄,仅将当事人纳入了文书提出义务主体的范围,而忽略了对诉讼外第三人的考量.因此,有必要借鉴域外关于第三人文书提出义务的立法经验,以对中国文书提出命令制度的主体范围进行必要的扩展,从而尽快在中国确立案外第三人的文书提出义务.  相似文献   

2.
文书提出命令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向对方当事人或诉讼外第三人收集证据的最主要手段.近年来各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对文书提出命令的改革方向大多集中在如何扩展文书提出义务的范围.但是,从保护被申请人的权利出发,应当关注文书提出命令中的秘密保护.  相似文献   

3.
为解决民事诉讼中长期存在着“证据偏在”问题,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2015年出 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都对其进行了规制,特别是后者规定了文书提出义务制度。但是过于保守 和笼统的规范在诉讼实践中表现出诸多不足,通过判决书为线索对文书提出义务在实务中的运行现状进行分析,并结合域外的制 度经验,指出其缺陷和不足之处,尝试探索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4.
公证被法律赋予较强的证据效力,但其公信力当前却不断受到挑战。《公证法》在很多情况下涉及对公证文书的审查。因此,对于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有进行形式审查的必要,但要求公证机构或公证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却是错误的,同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不可以公证机构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5.
德、日两国民事证据收集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民事诉讼中,收集证据是最基础性的工作,既往的关于证据收集的研究大都从当事人收集证据和法官审查证据的关系入手,进而主张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对当事人如何收集证据关注较少。本文以德日两国的证据收集制度为分析素材,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完善我国证据收集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证据收集的主体包括当事人、代理律师、法院三者,而并不包括检察机关。在证据收集程序中,当事人居于主导地位,代理律师发挥着重要的补充作用,而法院则对当事人取证行为予以阐明和指导,并可弥补当事人取证能力之不足。证据收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应定位于分工与协作,其中分工是前提,协作是本质与核心。证据收集程序中的协作具有双重内涵,其中证据收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协作更具有实质意义。证据收集主体与对象所负协作义务的法理依据各有不同,但其共同的深层依据则在于诉讼各方主体所负的"诉讼协力义务"。诉讼模式从"辩论主义"向"协同主义"转变的历史背景,为各主体在证据收集领域的"诉讼协力义务"奠定了正当性基础。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为督促行政诉讼当事人及时举证而引入证据失权制度,但证据失权在行政诉讼中并没有存在的制度根基。行政诉讼当事人及时举证,从性质上说是属于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的协力义务,而当事人逾期举证是违反协力义务的行为,必须要从协力义务违反的效果理论出发,构建对当事人逾期举证的惩治措施。  相似文献   

8.
自从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以来,证据制度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倡导摈弃"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理念的同时,证明标准也由"客观真实"向"法律真实"转变;随着中国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化,收集证据之义务逐渐由法院转移到诉讼当事人,力量相对薄弱、能力相对有限的当事人为获取有利的证据,所采用的取证方式有时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这就需要通过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取证行为进行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9.
证据收集是证据得以提出的前提,在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两种模式下,当事人与法院在证据收集过程中的职能分工也有不同。证据收集往往会涉及到诉讼外的第三人,证据异议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诉讼外第三人利益的合理保障,也有利于证据规则的适用。我国有关证据收集制度的规定还非常不完备,异议制度也没有建立起来,亟待加强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空运单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对航空货运单的性质 ,现行航空货运单制度的弊端及航空货运单物权凭证化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 :在现行制度下 ,航空货运单仅具“证据文书”性质。这妨碍了航空货运单的转让、国际贸易的发展、及国际结算的顺利开展。作者提出将航空货运单物权凭证化的建议 ,并就其可行性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1.
"攻击防御方法"之平衡--简论民事证据调查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民事诉讼中,程序正义原则要求法院保障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不仅应消极对待双方当事人,而且要积极辅助在"攻击防御方法"掌控上出于弱势的一方当事人.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和律师收集证据的手段和程序之规定既不利于当事人"攻击防御方法"的平衡,又有违法院中立地位的要求.我国应当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取证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民事证据调查令制度.  相似文献   

12.
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要件是目前诉讼法学学界、司法实务界的共识性结论,但对于合法性要件的具体内容,目前学界尚存在较大的分歧。从证据概念及证据的本源意义入手,从逻辑理论和实证分析两个视角对证据的合法性要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合法性不能成为证据的一个特征或构成要件,而是法官在某一事实材料已经成为某一案件的证据之后,综合案件内外各种因素进行价值选择和利益衡量,进而决定是否采纳该项证据的一种证据规则。法律对证据的形式、收集证据的主体、程序和手段等加以规定,仅仅是为了巩固其真实性、关联性,或为了保护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或基于其他价值考量,而对于证据本身,并不能用简单的合法或非法标准加以判断并进而肯定或否定其证据资格。否定证据的合法性要件不仅是理顺证据制度逻辑理论上的需要,也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证负担加重的背景下提高其举证能力和法院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举证妨碍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实施的妨碍他方正常举证,扰乱诉讼秩序常态的行为。相关研究应从分析此行为的基本内容入手,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律的相关规定,试对其法律后果及实质加以探究,从而最终落脚于对我国现行相关制度之评价。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的刑事公诉案件中控辩双方在庭审前故意隐瞒重要证据 ,在庭审时突然袭击对方 ,使对方不得不申请法庭延期审理的现象非常普遍 ,而这种做法在我国的法律上又是合法的。但我国目前的这种立法体例又与我们要求提高庭审效率 ,排除法官预断 ,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庭审改革目标相违背。在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 ,如英国、美国和香港地区 ,以及大陆法系的日本在刑事案件的庭审中却是不允许一方利用隐藏的证据突然袭击对方 ,其原因在于他们的立法上都有一套完整的证据开示制度 ,这种证据开示制度确实也起到了提高庭审效率、排除法官预断、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诉讼基本原则的作用。我国在立法上应当借鉴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 ,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 ,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证据开示制度 ,赋予控辩双方庭审前的知情权 ,禁止庭审中的突袭 ,以实现提高我国刑事公诉案件的庭审效率、防止法官预断、实现公平、公正、公开诉讼基本原则的庭审改革目标  相似文献   

15.
事实上,在存在民事习惯的场合,民事主体通常会按照民事习惯的内容作为或不作为,根本不会考虑民事法律规范的存在或者根本不知道民事法律规范是否存在。民事习惯在进入司法领域的过程中,首先是被当作“证明对象”来看待,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主张存在此项民事习惯的当事人依法提供证据;同时法院依职权对该主张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6.
非法证据即违法取得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指违反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得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法庭采纳。针对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分析,反思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就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古代民事证据法的形式主要体现为判例及司法官员的论述,现代证据法中的多数证据方法在当时都已出现,书证和人证是民事证据中最重要的两种。民事证据的审查与判断的方法也较合理。与刑事证据法相比,民事证据法存在着立法简单,证据受重视程度不足等特点,这也反映了民事诉讼本身不受重视的状况。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举证时限制度,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从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向证据适时提出主义的嬗变。为实现举证时限制度的功效,举证期限原则上应当限定在审前准备程序阶段,具体期限的确定包括法院指定和当事人约定两种方式。当事人逾越举证期限时,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或者其所提出的证据构成新证据,否则将发生证据失权的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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