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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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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设定的“法律人”包括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主要成员即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文章针对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发展现状提出问题,进而分析其制度成因并评述相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职业转换模式,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选任以及转换制度,然后分析了我国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转换的可能性及利弊所在。文章认为,法律人的职业转换是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法官、检察官整体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是推进司法现代化的可行措施。最后,本文提出了初步的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2.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学者为主体的法律职业群体,以共同的教育背景、职业培训方法和职业准入资格为前提,以知识共同体为基础,以统一的评价机制为保障,在统一的解释标准下,通过对话和交流,形成同质一体的观念上的自主体.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法治的孕育和发展中起到主体性作用,科学地阐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特性,充分关注法律职业的培育,对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法律职业共同体伦理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法治的发展,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职业对话、分工与合作中,必然会逐步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维系和发展与职业伦理是密不可分的,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的内在标志,更是其维系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透过建立在信念、角色和责任基础之上"制度化"的法律职业伦理规范体系的确立与完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法治国家应信守蕴涵着相同价值、信仰的职业伦理规范。职业伦理之于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必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相似文献   

4.
法治国家,法官是律师职业的自然继续与正向选择。从律师中遴选法官,符合司法职业化和法律共同体建设的规律。转型中国,出现优秀法官辞职做律师的现象,这是司法职业的逆向流动或选择,也是优秀法官的流失。该现象与法官职业发展空间狭窄,工作压力大,经济待遇差,外部认同不足等息息相关,直接反映转型期司法生态和职业化土壤。为了防止司法职业逆向选择,必须让法官在体制内后顾无忧且有良好预期。应通过去行政化,赋予他们广阔的发展空间;科学问责,让他们有抵御外部干预的独立审判能力;加强职业保障,使责任与待遇相当;提升尊荣感,让社会从尊重规则开始渐进到尊重法官。  相似文献   

5.
凌斌 《中国社会科学》2013,(1):151-166,208
西方法治理论的职业主义存在局限,中国法治理论要深入理解法民关系的理想类型和一般原理。法民关系是法律人与普通人围绕法律解释权分配形成的主体间关系。法民关系的两个"理想类型",是以法官和律师为核心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主导的"消极法民关系"以及以当事人和法官为核心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与普通民众主导的"积极法民关系"。二者既在具体案件中围绕法律解释权的分配形成了不同的"微观司法环境",又在总体上基于司法公信和法治信仰构成了不同的"宏观法治状况"。应从植根国情的法民关系出发,探索中国法治的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6.
司法与民主之间是一种统一的、相容的关系,但就某些具体司法制度而言,司法有背离民主的倾向,法官职业化这一司法制度就体现了司法与民主之间的这一特性。无论是英关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职业法官,其任命都以非民选的方式为基础,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解决和调整这一“紧张”关系的最好途径,即法官应从社会的视角出发适用法律以及更多地关注民众在法官职业化进程中的作用。我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也应适度考虑职业化存在的缺陷,调整职业化进程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  相似文献   

7.
我国律师职业的"社会人"身份是从"国家人"逐步变化而来的.这种情形导致无论律师业内业外,对律师职业的社会性都缺乏足够的认知.这是律师常常遭受攻击的原因之一,需要学界从主体身份、服务领域、服务对象、与委托人关系、服务方式等各方面对律师职业社会性做出全面的学理界定,并由此看到律师职业社会性在律师制度建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促进民主法治进步等方面的价值,以促使社会公众尤其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对律师职业社会性达成正确认知,以促进法治文明的进步.  相似文献   

8.
李维岳 《理论界》2004,(4):167-168
应用型法律人才是指是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岗位的法律从业人员,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公证人等,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高等院校不仅要培养高层次的法学理论研究者、法学家、大师级学术带头人,更要训练出能解决实际问题,熟练掌握诉讼技巧,有职业道德的法律从业人员。实际上,后者的社会需求更迫切、更广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亟需一大批适应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法律事务人才和管理人才,因此,如何及时对法学教育进行改革以适应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成了法学教育界和实务界共同关心的话题。  相似文献   

9.
转型社会的司法需求、机械司法的现实局限、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使得能动司法在我国成为必然与必要.然而,如何实现能动与克制的均衡、法治与民意的统一、程序与实体的兼顾是能动司法必须面对的理论困境与现实难题.我国司法权威缺失、审判管理制度不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尚未建立、法官素质不尽理想等制约因素使得上述问题更加突出.建立健全柔性裁判机制、诉讼内调解机制、司法文书制度、案例指导制度是解决该问题的实践进路.  相似文献   

10.
刘翔  陈永革 《南方论刊》2007,(10):34-35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刑事诉讼法也必然发展和变革。美国没有统一的刑事诉讼法典,美国律师、法官和其他涉及刑事诉讼司法制度的人员都常常直接依据宪法而不是其他法典。这导致每年的刑事诉讼规则都有很多新的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涉及米兰达规则、在陪审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获知重要事实的权利和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等规则。  相似文献   

11.
法律职业是掌握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以服务社会大众为目标、享有良好社会地位的自主、自律的职业群体.法律的价值在于平衡社会中多样化的利益冲突.在一个法治国家中,法律人通过履行自己的职责实现着法律的运行,并且彰显着法治理念和法律精神.但是,要在法律实施中实现法律衡平的功能,单个的法律职业者难以承担,需要法官、检察院、律师和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者共同行为.  相似文献   

12.
在中国法律职业化的进程中,律师与法官的职业规范已经成为影响司法运作的重要因素,对司法公正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建构律师与法官的职业规范,首先要确立律师和法官的法律信念;其次,要将职业规范转变为法律,使其能进入诉讼,成为权威机关决断或者处罚的根据;最后,还必须将律师和法官的职业行为和生活行为区别开来,严格规范法律人的职业行为,引导法律人的生活行为。如此,律师和法官的关系才会正常化、规范化,真正的法律职业化才能实现。  相似文献   

13.
律师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但成为一种正当的社会职业,受到社会的尊重和国家的认可,不仅得以长期生存,而且获得稳步发展,则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创立民主、法治国家以来的产物。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还义不容辞地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社会责任。律师作为当今社会管理活动中的一种正当职业,其正当性基础就在于,不仅社会有需求而且国家有需要,并集中表现为它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从追求目标来看,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虽属不同的法律职业,但在追求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上,目标是完全一致的。  相似文献   

14.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为法律人之间的职业互动提供了平台,法律从业人之间的职业互动,必将促进公平、公正之司法秩序的形成和发展。根据我国现实国情,法律人之间的职业互动应分两步进行,逐步从平等互动进入以法官为共同体塔尖的良性循环轨道,并为互动的实现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5.
基于职业的特殊性而享有特权,是特权产生及特权设置具有了合理性,这样的制度建立在一种深厚的传统文化、经济分工的背景之下.律师职业是现代社会中重要的职业类型,赋予律师职业特权对于律师行业的成长以及促进律师有效执业均有重要意义.从律师职业专业性、服务性、商业性、独立性、自律性的五大属性出发,律师职业特权也具有法律专业性、服务继受性、价值平衡性、权利独立性、规则限定性等特征.广义的律师职业特权泛指律师基于职业而获得的优先权或是特定的执业权利,狭义的律师职业特权则特指司法制度中的律师拒证特免权制度,从法学学科分析的角度,与证据法学可以找到最佳契合.  相似文献   

16.
当代中国能动司法的意义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能动司法"这一命题的提出,是当代中国法律人的智慧结晶,它是中国的"本土资源",而不是所谓的"舶来品".正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过程中,能动司法成为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当代中国,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和法官的一种司法理念、司法功能、司法方式和司法效果,进而成为人民法院和法官司法活动的基本取向.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不仅要调整转变司法理念,更要深入推进能动司法制度建设,把一个时期以来人民法院和法官能动司法的经验加以总结,形成人民法院和法官共同遵守的司法准则,用于指导和规范司法工作的具体实践.  相似文献   

17.
从律师中选任法官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考察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山东、广东等地法院从律师中选任法官的实践发现,从律师中选任法官整体情况并不理想,受制于制度设置的非常态化、价值认知的存在偏差和配套机制的非有效支撑等层面的原因,该项制度至今依然处于“试点运行”阶段且存在着效果不理想、价值偏离、方法缺位等现象。基于此,分别从为什么从律师中选任法官、从律师中选任法官的价值取向和从律师中选任法官的方法论指引三个方面进行法理反思并进行制度设计,从而为从律师中选任法官提供更为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建构规范,最大限度地激发制度功能实现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  相似文献   

18.
俄罗斯法官制度改革是俄罗斯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部分,也是其最为核心的部分,反映了俄罗斯司法制度改革的鲜明特色。介绍俄罗斯法官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评价这一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我国司法改革的启迪,将为我国司法制度改革提供经验与借鉴。俄罗斯是我国的邻邦,前苏联法学及法律制度曾对我国产生过深远影响,如今又都面临方方面面的改革,特别是司法改革,其改革的方法、步骤、经验、教训,必将给我国以深刻的启迪。  相似文献   

19.
法律职业是掌握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以服务社会大众为目标、享有良好社会地位的自主、自律的职业群体。法律的价值在于平衡社会中多样化的利益冲突。在一个法治国家中,法律人通过履行自己的职责实现着法律的运行,并且彰显着法治理念和法律精神。但是,要在法律实施中实现法律衡平的功能,单个的法律职业者难以承担,需要法官、检察院、律师和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者共同行为。  相似文献   

20.
司法的独立与民主:价值整合和制度架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独立追求法律职业主义和司法规则模型,司法民主注重民众参与和意志表达,法治实践中两者存在紧张关系.应结合后现代社会关系性质和秩序状况,按照法律商谈论理路对司法独立和民主两种实现社会主体权利和自由的方法进行价值整合,确立法官社会化、司法论坛化、司法能动化、解纷机制多元化等制度架构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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