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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客观事物都有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这种理论也完全适用于矛盾统一体的两个方面。从理论上讲,构成矛盾统一体的双方也是世间的事物。凡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它就应该在客观上具有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反过来说,如果矛盾双方不存在质和量的两重规定性,那么,矛盾着的双方本身就不能构成为客观的事物了。考察矛盾两个方面的质量关系,与考察矛盾统一体的质量关系不同,它要求我们把矛盾的一方与对应的矛盾另一方联系起来,在统一体内,考察、分析矛盾双方的质量交错关系。人们要认识事物,就要对事物进行分析综合,研究其底里,然后才能做到本质地、全面地把握要认识的东西。事物的属性是多方面的,分析也应从多方面角度进行。其中一个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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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平等与正义的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理论上阐述了自由、平等与正义这三个价值目标的相互关系:自由与平等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统一的一面,而正义正是要在自由与平等之间保持一种合理的张力,也就是说,既要满足自由与平等双方的诉求,又要限制双方走出自己的边界而侵害对方的合理诉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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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一些夫妻双方都是知识分子的家庭,为了集中精力从事本职工作,不被家务所拖累,有一方就得作出牺牲,多承担家务,好让对方在事业上上去。这被称之谓“二保一”或曰“保一个”。而所谓“保一个”实质上就是“保丈夫”。这果真是当今知识分子家庭中的普遍现象吗? 最近,我们在某大学五幢教师家属宿舍中,对所住34户的教师家庭承担家务劳动的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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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以来,苏日两国在西伯利亚及远东地区的经济贸易关系日趋活跃,并且双方都把在该地区与对方发展经济贸易关系视为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环节。与此同时,双方均表示要进一步改善两国的政治关系,以进一步促进双方经济贸易的往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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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学堂》2015,(4)
莫尔在1951年就提出比较哲学应该走出泛泛地比较同异点之格局,而从哲学沟通上着眼的看法。本文即是依照这个方针来从事中西比较时间哲学。比较的一方是先秦儒道的时间观,另一方是当代分析时间哲学。目的不仅是从当代分析哲学角度给先秦时间哲学一个新的解析,而且欲以中国的传统时间观,对当代分析时间哲学的理论困境提出新的路向。文章以简介比较哲学的方法论为引言,然后介绍当代分析时间哲学中对时间流逝的辩论。议题以时间流逝为主,因为传统上时间的定义就是流逝的特性。在分析哲学中,一方是A理论,承认时间流逝的真实性。另一方则是B理论,否认时间流逝的客观存在。两方的议点触及种种问题:时间是否依赖于观察者的时空地位,时间是否能独立于人类经验而客观存在,所谓的"当下"有没有绝对客观的标准,时间是否流逝,以及时间是否真实存在。双方争得不分上下,但是没有一个理论能提供完满的看法。儒道的时间观都肯定时间的流逝,但是没有陷入A理论的人类主观论。本文的结论是儒道时间观是时间流逝的实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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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经济贸易谈判学的客观依据所谓谈判,就是在物质力量、人格、地位等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或对等资格的双方,由于在观点、基本利益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着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冲突或差别的现象,并且双方各自都企图说服对方、理解、允许或接受自己的观点、基本利益和行为方式,从而在双方之间展开了一个借助于思维——语言链而传递和交换信息的过程,这是争取实现双方协调一致的一种社会现象。经济贸易谈判作为谈判的一种类型,又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和发展过程。经济贸易谈判,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其根本原因在于,人们为了追求经济上的需要,谋求一定经济利益而展开的一种交往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一种特殊表现。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一个国家范围内,由于生产关系方面的原因,人们在生产交換、分配、消费等方面发生了错综复杂的情况。因而人们在追求经济需要时遇到了许多障碍或难题。两个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虽然他们各自生产的产品能够满足对方的需要,但对方却不能无偿地占有。又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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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流动方式。通过结婚,一个人可以从一个群体进入另一个群体,从一个地区迁入另一个地区,从而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文化生活环境。由婚姻导致的社会流动可以分为垂直流动(或称上下流动)与水平流动(或称横向流动)两种基本类型。一个人通过婚姻从较低的社会阶层进入较高的社会阶层,是一种向上的流动,反之则是向下的流动。水平流动是在社会地位不发生上下变动的情况下,通过结婚,一方由一个家庭进入另一个家庭,由一个地区迁入另一个地区,其生活的群体和居住的空间位置发生了变化。许多研究婚姻社会流动的学者指出,由婚姻导致的社会流动,无论是垂直流动,还是水平流动,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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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法>中,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主要有错误、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这些都是各国都普遍认可的影响因素.但是在英美法系还有不正当影响也能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而我国以及大陆法系各国均无关于此制度的法律规定.不正当影响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不适当的影响,未能按照其真实的意愿订立合同.而在合同法律实践中,经常出现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不正当影响使对方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而与之签订合同的情况,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危害交易安全.所以,有必要对不正当影响制度的涵义、起源、表现形式、与胁迫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介绍,进而探讨在我国建立不正当影响制度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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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事实孤儿"一般是其父母一方病重或者死亡,另一方失踪;或者是父母双方均重病重残等。换言之,他们的父母可能还在世上,但是因为疾病缠身或身体残疾,导致自己的孩子处于一种"事实上无人抚养"的状态。由于我国只对真正的孤儿有救助和帮扶政策,而"事实孤儿"则多数不能得到政府的帮扶。为了扫除政府对"事实孤儿"无人抚养的爱心盲区,让"事实孤儿"和真正的孤儿一样,也能感受到政府政策的阳光与社会的关爱。笔者认为,对"事实孤儿"的关心关爱首先应帮助其解决基本的生存问题;其次是帮助解决他们的上学和出路问题。应把"事实孤儿"分层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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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日关系论──“属国”?“与国”?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任鸿章,马一虹渤日关系,由于双方在利益取向上存在着差异:一方面为寻求友好与贸易利益,一方则希望借助对方来聘提高其大国地位,其中的矛盾,在双方互聘伊始的国书中已现其端倪。随着双方关系的发展,潜在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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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关系"脱困"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 ,中日间因存在太多的曲解、误解和不了解、不理解 ,造成两国关系处于“经热政冷”、“民热官冷”的失衡状态和复交以来前所未有的互信危机。要摆脱目前的困境 ,则需双方从战略大局出发 ,从利益共同点入手 ,从具体事情做起 ,立即停止人为的恶意曲解 ,逐步消除主、客观原因造成的误解 ,加强多层次的交流沟通以增加了解 ,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以加深理解 ,通过排除障碍 ,达成共识 ,共同创造“经热政热”、“民热官热”的和谐氛围 ,推动中日关系朝着友好互信、合作双赢的方向发展。1.恪守各项原则 ,维护政治基础。中日双方都视对方为重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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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教导说:人有高低贵贱之分;也许,某个人能为人的这种生存辩护千年——即一方是丰满的、充盈的、伟大的完人,另一方是无数不完整的、不健全的人。一个教主也许微不足道——就象是一根火柴,如此而已!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