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一、问题的提起债务奴役或债务奴隶制,曾被看作古代东方早期奴隶制的特色,从而说明东方奴隶社会是停滞不前的,古代东方实行同族人奴役同族人的奴隶制度,债务奴隶制,古代东方是不发达的奴隶制国家。这些观点,在我国,是从外国史学引进来的,对中国古代史学的影响,已有三四十年的时光了。例如,一种见解认为: “在早期奴隶制社会,高利贷资本起特殊的破坏性的作用。在古代东方,债务奴役  相似文献   

2.
目前主权债务寒流侵袭世界经济,特别是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久而不决,西方发达国家在庞大的主权债务泥潭中深陷困境,国家经济复苏乏力,发展中国家以及新兴经济体也普遍在遭受主权债务问题的困扰。对于中国而言,短期内爆发主权债务危机的可能性较小,但我们不能仅仅将视线集中于显性主权债务,来自于社会保障欠账、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国有企业亏损、地方政府债务的隐性主权债务风险应该引起我们足够重视。本文主要对中国隐性主权债务风险来源进行了深入剖析。  相似文献   

3.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可以划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以及夫妻之间的债务,并且可以根据债务性质的不同,在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前提下,分别适用不同的清偿原则。此外,无论何种性质的债务清偿,都不能仅看举债的目的及夫妻一方对债务发生的认可,而要根据债务发生原因及双方是否受益。本着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只要夫妻一方受益于因债务产生的主要利益,就负有偿还该债务的义务。  相似文献   

4.
长期以来,"认同"一直是西方学术界研究欧洲一体化进程时的一个重要视角。这主要是由欧洲一体化进程本身所具有的超国家特性决定的。欧洲认同的发展过程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而2008年的金融危机特别是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是历史上对于欧洲认同冲击最强烈的一次。债务危机不仅反映了欧盟经济体制方面的缺陷,更折射出长期存在的欧洲认同问题。但随着"欧洲2020战略"的主动实施,危机将推动欧洲认同继续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5.
根据官方、民间和调研数据, 测算出高校债务总体规模, 研究发现:高校从1999年开始举债, 2007年为债务峰值, 随后逐年减少。高校债务总体是一个动态的量, 债务结构复杂, 存在偿债风险。从高校贷款现状、国家政策释放的信息以及国际经验来看, 举债不失为高校发展的一种筹资方式, 适度负债在当前更有利于高校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以2011-2014年的40家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为研究样本,从债务融资水平、债务期限和债务来源3方面分析了债务融资对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我国文化产业负债比整体较低,且主要以短期负债为主;债务融资水平、短期债务比、长期债务比与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绩效呈显著正相关,但是对少数负债比例过高的公司而言,债务融资水平对公司绩效表现出了弱的负作用;从债务的来源角度来看,企业债务中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占比与企业的绩效呈显著正相关,而商业信用借款占比对其的影响并不显著.  相似文献   

7.
充足的资金是进行经济建设的基本前提。在财政聚财能力一定的情况下 ,举债就成为各级政府进行经济建设、实现政府既定的经济发展目标的有效的筹资途径。但是 ,债务是依据一定条件借入的带有风险性的有偿使用资金 ,债务的规模不能盲目地扩大 ,否则会出现债务危机 ;各国的实践表明 :债务规模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必须与偿还债务的能力相适应。政府要对债务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科学管理 ,坚持将债务资金用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最高、投资回报最快的领域 ,并相应地建立债务管理风险责任制  相似文献   

8.
债务加入是一项具有高度实践性的民事法律制度,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债务加入涉及多方主体的利益,由于我国立法中没有对其加以明确的规定,使得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较为混乱,这是目前司法审判中的一个突出难点.理论和实务上关于债务加入的认定和解释都有争议,应建立债务加入自身的理论体系,既认识到其与免责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代为履行、保证等制度在目的上具有相似性,但又在具体的制度内容、要件和效力功能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应当承认债务加入是一项相对独立的民事法律制度,在我国<合同法>中应建立债务加入制度或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制度确立债务加入的具体规则,在司法实务中建立相对清晰的裁判规则.  相似文献   

9.
债务对企业经济活动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债务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因此,需要建立债务市场,实施新型债务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经济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0.
中国法语境下的并存债务承担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于并存债务承担制度在立法及理论研究上的缺憾,文章对该制度进行系统研究。正确理解并存债务承担制度,必须考虑到我国特定的学术与立法背景。文章分析了并存债务承担制度的内涵与外延,并通过对《合同法》第84条的解释论分析,认为并存债务承担并不包含在“部分移转”之中,我国立法并未承认并存债务承担制度,存在立法漏洞。文章突出债务承担合同的中心地位,并以此为基础讨论并存债务承担中履行障碍的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