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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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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侵权责任法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莉 《东南学术》2011,(1):175-185
侵权责任法在产品责任中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这对于完善我国产品责任,维护产品使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具有严格的条件。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产品缺陷造成的责任,在主观要件上要求"明知",即故意和重大过失,在损害要件上要求具有"严重的人身损害",即死亡和健康严重受损,从而排除了财产损害;责任承担上仅要求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金,对于惩罚性赔偿金的确定应当考量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获利情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受处罚情况等因素。  相似文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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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中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从英美法系发展到大陆法系历经波折,争论不休,其本身的性质尚无定论。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出台,在产品责任上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这项大胆尝试是《侵权责任法法》最大的突破。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必须承认作为舶来品的惩罚性赔偿可以适应中国的立法环境,尤其在侵权法领域有特别的意义,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将体现此制度的最大用武之地。  相似文献   

5.
惩罚性赔偿制度能够激励垄断行为受害者提起私人诉讼,也能够对垄断者形成强大威慑力。该制度在理论基础、功能、国外立法实践等方面具有证成的合理性。综合考察我国双倍赔偿制度立法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草案三倍赔偿制度之规定及反垄断司法实践,惩罚性赔偿制度引进立法的现实条件已经具备。基于垄断行为对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三倍损害赔偿制度应当在我国《反垄断法》中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6.
惩罚性赔偿的损害填补功能关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正当性证成,这是大多数美国学者不遗余力对其进行论证的主要原因。惩罚性赔偿高于受害人可见的实际损害部分,填补的是受害人私人可见损害背后的无形损害。该无形损害通常难以用金钱衡量,这就是惩罚性赔偿通常以可见损害的倍数计算赔偿数额的原因。无形损害可以是受害人私人难以用金钱衡量的精神损害,也可以是难以用金钱衡量的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于侵权行为对社会整体利益造成巨大损害场合,惩罚性赔偿制度能够激励受害人积极主张权利,并借助于受害人个人利益损失的赔偿填补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令被告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7.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英美法系中是一项较成熟的法律制度,凸显出较高的社会价值.虽然该制度已在我国相关立法中有所规定,但由于大陆法系公私法理论的严格划分,使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理论上难以界定其法律归属,妨碍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立法上的合理建构,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应从该制度的法律属性及社会价值的角度入手,突破大陆法系传统观念的禁锢,提出切实可行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李进 《兰州学刊》2006,(2):197-199
我国相关立法的缺憾和司法实践的尴尬表明,在侵权领域中建立和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其现实必要性。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彰显社会正义、进一步完善民事责任体系,我国应顺应侵权法理论发展和社会发展之规律,对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侵权领域的适用基础进行深入地探讨。  相似文献   

9.
惩罚性赔偿在我国侵权法领域的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平 《江淮论坛》2006,(5):60-6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侵权领域的范围逐渐扩大,我国应引入惩罚性赔偿这一制度。文章分析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价值和我国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合理性,并结合国外立法经验对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建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环境污染具有范围广、潜伏期长、通过生物链富集、随生态环境发生动态变化等特点,所以应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是"环境污染致害侵权",而不包括侵犯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的情况。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的赔偿机制已经难以弥补环境污染受害者的损失,导致环境侵权案例中违法者违法成本远小于其所获的经济利益,受害者的维权成本却相当高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在环境侵权法中适用惩罚性赔偿,以惩戒污染者,遏制污染行为,进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11.
论惩罚性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由来已久,可我国直到现在还未真正建立这一制度,这不仅是我国法律制度中的缺憾,还使得现实生活中种种不公平现象无法得以解决。我们应借鉴国外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早日建立我国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2.
白峻 《学术探索》2013,(3):79-83
国际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冲突规范应以冲突正义为基础,不断融入实体正义。国际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冲突规范所应重点体现的价值取向有:被侵权人得到迅速合理的赔偿、惩罚与遏制功能的实现、法院地国的利益、保障交易利益、当事人的正当期望与准据法的可预见陛、世界经济协调发展。国际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冲突规范有别于国际产品责任的冲突规范,立法上应当通过保护弱者原则、双重可诉原则、排除被告不可预见原则等方面体现出其特殊陛。  相似文献   

13.
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有两种主要具体表现形式:惩罚性赔偿条款、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的价值在于:在自由的市场经济中追求实质的社会正义,并尝试能完善经济法的责任理论,以发展中国本色的法律理论。  相似文献   

14.
美国惩罚性赔偿适用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是普通法上一项独特的制度,在适用中衍生出若干法律问题。针对惩罚性赔偿金数额的不确定性、惩罚性赔偿金的归属以及惩罚性赔偿的可保性问题,探讨美国法上的各种解决方案,以资为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5.
鞠天娇 《理论界》2014,(7):92-95
自20世纪以来,随着各国间交往的日益密切以及科技的快速发展,涉外侵权案件数量增长迅速,完善的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规则对于公平合理地解决涉外侵权案件至关重要。通过研究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的基本理论问题,本文分别对传统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新发展和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最后,本文针对我国不久前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涉外侵权的规定,对其中的几点不足之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6.
现代侵权法在理论依据、体系构造、归责原则、损害赔偿等方面与近代侵权法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工业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责任保险、社会保障制度的广泛推行,现代侵权法也面临新的挑战.我国侵权法的制定,因应侵权法的发展趋势,应当首先在宏观上着重解决侵权法的立法目的、侵权法与债法总则的关系、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如何规定、侵权损害赔偿与责任保险、社会保障的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周芸芸 《阴山学刊》2012,(1):102-107
春游、体育和其他大规模集体教学活动在我国现行的学校侵权法律责任承担模式下容易因为安全问题取消或者减少。虽然学生安全保险制度能解决学校的赔偿责任,却不能预防风险发生。怎么整合符合现实国情的学校侵权法律责任系统?重构监护人权利与责任,建立家校联合会制度,保障学校应有的教育功能,真正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合理可行的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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