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孙国华 《求是学刊》2004,31(6):84-86
文章认为狭义的法律解释只不过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即仅指国家授权的一定机关对法律作的有相对的普遍约束力的解释,而不是法律解释的全部。如果用这种法律解释的概念取代人们通常理解的法律解释的概念(或所谓广义的法律解释的概念),势必引起许多无谓的争论。承认狭义的法律解释的概念,既无必要又有害处。法律解释按照解释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有权解释、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  相似文献   

2.
文义解释与法律模糊的释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理性产物的法律不可避免地带有某些先天缺陷,这些缺陷可以被称为"法律的病灶".解决法律病灶的最重要的救济机制就是法律解释.但法律解释只是面对意义模糊的一种姿态、一种取向,进行意义释明需要具体的解释方法.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中最基本的方法,文义解释优先是法律解释主体必须恪守的原则.根据进行文义解释时所把握的尺度松紧,文义解释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字面解释、限缩解释和扩张解释,这三种解释均有各自不同的适用场域,各自发挥着释明法律意义模糊的功能.  相似文献   

3.
超越解释——对疑难案件法律解释方法功能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解释方法能够为疑难案件的裁判提供思考方向,并为判决结论提供论证。但这些解释方法本身并不确定,方法之间也没有固定的效力位阶,这些局限使其难以保障法律解释的客观性。由于在疑难案件中法官需要进行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因此其裁判具有决策性质。为了增强裁判的科学性和妥当性,法官还应求助于其他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应在深化法律解释方法论研究的同时,推进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法学教育中也应考虑完善法科学生的知识结构。  相似文献   

4.
司法权的本质是一种解释法律的权力.司法过程中的法律解释是一种服从法律的解释,这一服从主要体现在法律解释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法律文本含义的确定性和客观性,法律解释中的法律意义的考量必须以法律文本含义的客观性为前提.法治要求法律解释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应该捍卫司法克制主义的法律解释立场,反对过度解释法律.  相似文献   

5.
法律解释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关系是法律解释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理论问题,在唯物主义思想观的统治之下,我们似乎愿意承认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尽量避免法律解释的主观性.学界诸多学者高呼拯救法律解释的客观性,更愿意遵循严格的形式逻辑,担心过分强调法律解释主观性会让法官变得专断.事实上,法律解释过程中是无法达到理想的客观,法律解释的主观性是无法回避的,作为法律解释主体的人也永远无法摆脱主观性的宿命.在人本主义法学日渐兴起之时,法律解释主观性被认知并得到良好的规范可以实现法律的实质正义,可以避免被形式正义的严格逻辑所困惑.从语言、利益衡量、解释方法的路径分析,法律解释无法回避的主观性昭然若揭.在一定程度上法律解释是绝对主观性与相对客观性的结合体.  相似文献   

6.
判决理由:哲学解释学在法律解释中的最终落脚点   总被引:7,自引:1,他引:7  
王晓  董必秀 《浙江学刊》2003,(5):142-146
法官解释法律的过程是抽象的法律向具体个案裁判转化的过程 ,从哲学解释学的角度看 ,该过程经历了理解、解释和判断三个要素的相互作用 ,其间充满个体的主观性、创造性和群体的参与、程序的约束以及社会法律价值观念衡量等因素 ,而个案裁判是这一过程呈现的最终结果。因而为使判决具有说服力 ,法官在判决中说明理由就十分必要 ,这是满足判决正当化 ,实现法治所必需的 ,也正是我国审判改革的重点所在  相似文献   

7.
在哲学解释学兴起以后,法学家已开始将独断解释与探究解释的方法结合起来使用,思维的融贯性被抬到很高的位置,传统的解释理论已被论证理论所取代。但从法律思维的主流倾向看,法律思维仍然表现为在不背离法治原则的前提下对法律灵活运用。解释学的转向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根据法律进行思维的模式。这构成了日常思维与法律思维的根本区别。日常思维与法律思维的界限并不是恒定的,在法治社会中二者是相互影响并不断变化的,但这种变换主要是通过提升日常生活的法律性来实现的。  相似文献   

8.
论裁判解释     
裁判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它主要指法官在裁判案件时,对法律条文所作的解释,裁判解释是法官裁决案件必须之手段。文章从裁判解释的内容及构成要素、出发点和立足点、目标和原则及意义等方面进行论述,指出裁判解释应当在遵照立法本意的基础上进行。  相似文献   

9.
陈金钊 《求是学刊》2012,39(3):74-83
鉴于我国司法过程中政治修辞、道德修辞的过度使用,部分学者主张在法治社会中应该把法律作为修辞来构建法治时代所需要的法律思维方式.把法律作为修辞要求法律人在进行法律思维的时候,把法律概念当成思维的关键词,应该把法律规范当成思维的根据,运用法律逻辑和修辞的方法证成、表述法律命题.把法律作为修辞的问题意识除了要抑制过度的政治、道德修辞外,还针对法律人思维过程中的法律沉默,要彰显思维过程中的法律话语的权威;要在法律思维中把逻辑与修辞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使司法更讲法说理.在法律思维中树立把法律作为修辞的观念,对法律文化的重建,特别是对法治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魏治勋 《求是学刊》2016,(6):96-105
法律之所以需要解释,端在于人类创造的法律先天存在着诸多不足。人类理性自身的缺陷与追求无美不具的大全式法典之间的矛盾,使得人类要达致对社会生活的有效管理,就不得不对法律进行解释,以明晰法律的意义并弥补其不足;用以表述法律的日常语言存在的词不达意、一词多义和一义多词等问题导致法律的意义模糊,需要法律解释予以克服;语境转换导致的法律意义理解的多元化,亦需要通过解释辨明特定语境下法律的具体含义。法治需要法律解释,尤其需要法律方法指导之下的合理解释,这是我们必须牢记的法治训诫。  相似文献   

11.
刘风景 《求是学刊》2012,39(3):96-103
法律移植一词属于隐喻,在思维结构上,器官移植是喻体,法律移植是本体,基于它们之间的相似性,需要根据器官移植的语意,来理解、界定法律移植的含义.任何两个事物都可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共性,只有它们之间的类似性达到一定程度,隐喻的使用才是成功的.因而人们须对作为隐喻的法律移植一词保持着清醒的认识,明了其与器官移植的差异之处,防止张冠李戴式的误用.法律移植一词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也意味着一种观察视角的选择,具有某种片面性,还需要其他的法律隐喻对其补充、校正或替代.  相似文献   

12.
因为公共权力本身容易导致腐败的特性,对公共权力给予必要的限制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要想对公共权力的限制能够有的放矢和真实有效,就必须对公共权力概念本身给予解析,显现其构成要素。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在法律上,公共权力首先表现为强制力;其次是一种特殊的权利,是一种不能被抛弃的权利;最后公共权力的内核是一种易异化的法律义务。而造成公共权力腐败的原因正是因为它的核心要素是一种易异化的法律义务。  相似文献   

13.
皮坤乾 《创新》2010,4(3):83-85
"非直接利益冲突"根源于现实利益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是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并引发"非直接利益冲突"的深层次原因。要从根本上化解"非直接利益冲突",必须切实做好法律制定和法律清理,为群众利益筑起坚固的"防火墙"和"安全网"。  相似文献   

14.
Claudia Ulbrich, Leibherrschaft am Oberrhein im Spatmittelalter (Veröffentlichungen des Max‐Planck‐Instituts für Geschichte 58) (1979), 327 (Vandenhoeck &; Ruprecht, Göttingen, DM 70). (Serfdom on the Upper Rhine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

Mervyn James, English Politics and the Concept of Honour, 1485–1642 (1978), 92 (Oxford, Past and Present, Supplement 3, £1.75).

Walter Makey, The Church of the Covenant, 1637–1651: Revolution and Social Change in Scotland (1979), vii+216 (John Donald, Edinburgh, £15).

Hilary J. Beattie, Land and Lineage in China: A Study of Tung‐ch'eng County, Anhwei, in the Ming and Ch'ing Dynasties (1979), x+208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12.50).

Charles F. Nunn, Foreign Immigrants in Early Bourbon Mexico, 1700–1760 (1979), xi+243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15.00).

R. B. Rose, Gracchus Babeuf. The First Revolutionary Communist (1978), ix+434 (Edward Arnold, £12.95).

Malcom J. Rohrbough, The Trans‐Appalachian Frontier: People, Societies, and Institutions 1775–1850 (1978), xv+444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 £9.25).

Michael Ruse, The Darwinian Revolution: Science Red in Tooth and Claw (1979), xiv+320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and London, £12).

Benwell Community Project, Final Report Series no. 6, The Making of a Ruling Class, Two Centuries of Capital Development on Tyneside (1979), 121 (Benwell Community Project, 85/87 Adelaide Terrace, Benwell, Newcastle upon Tyne, paperback £1.80).

Adelheid von Saldern, Mittelstand im ‘Dritten Reich’. Handwerker Einzelhändler ‐ Bauern (1979), 401 (Campus Verlag, Frankfurt/New York, n.p.). (The Mittelstand in the Third Reich. Artisans ‐ Shopkeepers ‐ Peasants)  相似文献   

15.
唐仁芳 《阅江学刊》2010,(6):114-117
莎士比亚名剧《威尼斯商人》不但是一部文学巨著,也反映了很多法律问题,体现了当时威尼斯人法律至上、契约等同于法律必须遵守的信条的社会现实。同时,一些法律规定并不公正,对"威尼斯公民"和"异教徒"在权利与义务方面区别对待。导致安东尼奥和夏洛克之间的一磅肉契约无法履行的根本原因在于违背了公序良俗和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16.
自由裁量权是高等学校人事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权力,它的存在是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的需要,是适应人事管理复杂多变的客观实际的需要。但是,自由裁量权的固有特征使其在运行中有被滥用的可能,控制自由裁量权是法治的要求,对高等学校人事管理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相似文献   

17.
《求是学刊》2018,(1):75-87
"法律思维"的基本含义是"根据法律的思考"。很多人把其中的"法律"仅仅界定为法律规定,这样,简单的"依法办事"就成为法律思维的主流思维。这种简单的基于文义解释方法而衍生的思维方式只能解决行为判断的合法性,而难以解决法律解释和运用的恰当性问题。法律运用是法律方法的综合使用,不仅包括文义解释,还包括体系解释等其他方法。中国人的思维属于整体性思维。整体与体系思维关系密切,本应容易接受体系解释方法。但由于这种整体思维不重视形式逻辑,整体就成了各要素的简单相加,不重视运用法律方法寻求要素间的融洽性。法治建设需要把整体性思维改变为体系思维,运用多种法律方法以解决司法、执法的合法性、恰当性以及正当性要求。  相似文献   

18.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9款禁止国会通过的溯及既往法律是仅限于刑事法律,还是也包括民事法律?宪法对此语焉不详。自从联邦最高法院1798年在考尔德夫妇诉波尔夫妇案中将此规定解释为仅限于刑事法律之后,美国司法界和学界在此问题上的争议就一直没有停止过。2012年3月6日,美国国会对《1930年关税法案》作了修正,将反补贴法溯及适用于2006年11月20日以来的所有相关案件。这一溯及既往立法再一次将这个历史悬案摆在人们面前。从美国两百多年的司法实践和相关的宪法修正案来看,国会通过的溯及增加权利的法案几乎没有受到任何质疑;通过的溯及减损权利,但明确规定补偿的法案,虽然遭到一些人反对,但是分歧不是很大。然而像《1930年关税法案》修正案那样直接影响到有关当事人的利益,却没有补偿规定的溯及既往立法,无论是从宪法条文的解读来讲,还是从美国的司法实践来看,都是值得探讨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