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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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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都学坛》2015,(4):80-81
刑事和解是新刑诉法增设的一个新制度,该制度的出台旨在通过司法机关的介入,调动加害人和被害人在诉讼中的积极性,让其对相关问题尤其是赔偿问题积极地协商与沟通,最终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从而促成社会关系的和谐,这既可以提高诉讼效率,又可节约司法资源。然而由于我国刑诉法的相关规定较为模糊,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中的地位不明确,和解赔偿的标准不统一,和解协议的效力不确定,刑事和解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等相关问题的存在,使得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面临困境,因此需要从明确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中的地位、确定和解赔偿的具体标准、确保和解协议的履行、建立健全刑事和解案件的监督机制这几个方面来完善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和解的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2.
检察视野下刑事和解的理论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检察视野下解读刑事和解的定义与定位及其在检察机关运行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检察机关刑事和解的操作机制及其完善。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论述了刑事和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遭遇的难题及被滥用的情形,并从刑事和解制度与我国现行刑事法律制度的冲突入手,深刻分析其原因,最终为矫正刑事和解制度的滥用提出了方案:刑事和解制度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遵循一定原则来实施。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制度是在现存刑事司法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而发展的一种新的司法模式。对于目前我国要不要引进刑事和解制度,国内现在没有统一的观点。该文对刑事和解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分析,刑事和解理论有其一系列被采用的原因,由于刑事和解有其不完善的地方,结合我国的现状,我们要有限地引入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5.
刑事和解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刑事和解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个重要途经。刑事和解为检察机关化解矛盾、服务和谐社会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我们应当立足于当前的司法实践,积极探索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和工作机制,使刑事和解成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力措施。  相似文献   

6.
加强对特别程序的检察监督,保证特别程序顺利运行,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刑事和解在公诉案件中的引入,将使检察机关的权力与职责面临重大调整,将对检察监督提出全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对刑事和解程序的监督,其内容包括案件是否符合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真诚悔罪,被害人是否自愿和解,和解协议是否合法等。监督方式包括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提出量刑建议、提起抗诉等。检察机关对刑事和解程序的监督,应当注意三个问题,一是监督应以刑事和解协议为中心;二是监督不应损害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三是实现监督职能与诉讼职能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7.
二审阶段刑事和解有双方理性因素增加、一审判决可作标杆、弥补一审错失的和解机会、保障被害人在二审程序的权利等优势与价值。检察机关在二审阶段开展刑事和解应当注意对全案情节的把握,保持中立性。目前《刑事诉讼法》对于二审阶段刑事和解规定的范围偏窄,给检察机关的阅卷期限过短。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是我国的基层检察机关在司法刑事领域的一项独特的创新。刑事和解在我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点到面的蓬勃兴起,至今仍旧方兴未艾。虽然刑事和解在我国检察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也在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和解过程中得到了充分肯定,但我国对刑事和解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还没有进行统一界定。究其原因,各地的司法实践不尽相同,各当事人的...  相似文献   

9.
刑事和解机制的内涵和特性;刑事和解机制适用的原因;刑事和解机制适用的作用;刑事和解机制适用的范围;刑事和解机制适用的完善。  相似文献   

10.
企业刑事合规制度作为多机关共同推进的制度,确定了检察机关在其中的作为机制,有助于明确后期立法思路,推动企业刑事合规高效运行。检察机关在企业刑事合规中应采取“主导为主、协商并重”的基本理念。一方面,检察机关基于制度与职能定位、合规质效的保障,在企业刑事合规中应当重视主导机制的作用。另外,检察机关基于能力圈范围、职能差异、激励效果保障、不起诉裁量权限制等实践约束,在企业刑事合规中也不能忽视协商机制。在企业刑事合规中,检察机关的主导与协商机制需要在与其他主体的关系中进行制度展开。  相似文献   

11.
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了在刑事和解中检察权的行使。检察机关应引入量刑建议权,建立暂缓起诉制度,完善非刑罚处罚措施,检察机关的监督职权决定了其不宜行使建议撤案权。  相似文献   

12.
撤回公诉权是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撤回公诉的时间以及案件选择体现检察权与审判权的冲突。撤回公诉程序中也存在检察权与当事人权益的冲突。法院对检察机关撤回公诉具有形式核准权。撤回公诉的时间应限定在一审中合议庭评议之前,并适当限定撤回公诉的案件范围。撤回公诉程序中应该赋予被害方对实体性撤诉案件的申诉权,被告人有权申诉并应立即被解除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13.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首次确立了检察机关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这是我国现行逮捕羁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举措。对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刑诉法对这一制度规定得过于笼统、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检察机关在具体的侦查监督工作中如何把握、实施该项工作制度是一个难点。因此,笔者试图结合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精神和检察实际工作,探究这一制度入法的背景及理论、实践基础,进一步探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构建,旨在使这项制度能最大程度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加强对特别程序的检察监督,保证特别程序顺利运行,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有别于普通刑事程序,因而,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监督具有某些特殊的要求:一是检察监督应以实现"儿童最佳利益"为目标;二是检察监督应涵盖诉讼的全过程、全方面;三是检察监督应突出及时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15.
检察机关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形式包括通过具体案例和通过与法院、环保等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的操作意见参与。参与的主要途径包括直接起诉、支持起诉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中支持起诉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直接起诉具有较大争议。检察机关为适应现代风险社会而适当介入民事领域具有正当性,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强力公益诉讼制度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与诉讼的可调解性之间不存在矛盾。检察机关通过与有关部门制定规范性的文件,应当从我国宪法规定的检察权性质出发。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对韩国现行检事制度的述评 ,试图向我国刑事检察制度的改革实践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资料  相似文献   

17.
检察权作为检察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行使的与诉讼活动有关的国家公权力,实际是一种行政权.我国现行检察权的构成必须排除法律监督权而使检察机关仅承担控诉职能.检察权的行使必须纳入控、辩、审的正三角结构中,接受司法权的监督才符合刑事法治和形式理性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技术侦查措施在侦查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新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拥有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权,但无执行权。技术侦查措施决定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规定有违检察权独立行使的原则,势必降低技术侦查措施的效用,难以适应职务犯罪侦查的需要。应当明确检察机关侦查权独立行使的必要性。赋予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措施执行权不属重复建设。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进行侦查监督的理论缺乏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19.
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既有诉讼职能的一致性,也有职业思维与能力上的差异性。侦查权应然层面属于行使公诉权的检察机关,而具体实施侦查权的主体则应当多元化。在现有刑事诉讼体制不做大的修改之前提下,侦检关系的务实抉择是构建切实可行的侦、捕、诉联动机制,以使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既符合诉讼效率的要求,又不偏离公正的轨道。  相似文献   

20.
刑事和解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基于其特殊的价值,我国检察机关开始进行试点与探索,而对于具有普遍意义的刑事和解在审判阶段的应用并没有推开。自诉案件和刑附民案件程序的启动本身就决定于被害人,这类案件的和解并非普遍意义上的刑事和解。就刑事和解在审判阶段应用的价值、程序设置的主要问题进行评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程序设置的完善提出建议,以适用于审判实践。认为审判阶段进行刑事和解不仅提升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刑事审判的功能发生变化,与过去靠“打”来稳定社会治安的作用完全不一样,能使司法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从有害正义到无害正义的进步,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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