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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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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心忠 《社会福利》2003,(10):60-60
所谓资助收养,是指因特殊原因,由收养家庭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儿童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但该孤残儿童的户口关系仍留在儿童福利机构,并约定由儿童福利机构定期资助被送养儿童的一种养育模式。在家庭寄养和集中供养实践中,湖北省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对三名儿童实行了“资助收养”。 一、资助收养的缘起 1996年以前,宜昌市社会福利院为推动家庭寄养  相似文献   

2.
吴艳 《社会福利》2011,(12):33-34
徐州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49年4月,前身为老年教养院,是徐州市民政局所属集老人、儿童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主要担负着徐州市区孤残儿童、弃婴(儿)和"三无"老人的养护、康复、托管及医疗教育工作,依法对孤残儿童开展国内收养、涉外送养、家庭寄养、助养、代养,承担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指导工作,其中的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徐州市社会福利院是江苏省一级社会福利院、江苏省文明单位。  相似文献   

3.
院舍照顾到社区照顾:中国孤残儿童养护模式的战略转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刘继同 《社会福利》2003,(10):46-48
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历史变迁与特点 中国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已走过五十多年的辉煌历程,初步建立孤残儿童福利事业体系,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在社会福利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地位。孤残儿童救助活动始于建国初期,机构救助型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始于1956年儿童生产教养院。1958年生产教养院更名为社会福利院后,基本形成收养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老人院、儿童福利院和精神病院“三足鼎立”组织体系,  相似文献   

4.
《社会福利》2013,(7):F0002-F0002
始建于1958年的内蒙古通辽市社会福利院,是通辽市唯一一所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占地4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远离市区,环境幽静,景色宜人。现有职工34人,收养老人80余人,孤残儿童40余人。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福利院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扶弱助残、奉献爱心、构建和谐"的民政理念,以"创先  相似文献   

5.
儿童福利机构是收养孤残儿童的载体 ,在我国收养孤残儿童主要有4种方式 :(1)由各级民政部门管理的分布于全国23个省和5个自治区中的大、中城市和4个直辖市的儿童福利院收养 ;(2)在众多的中、小城市中一般没有独立的儿童福利院 ,孤残儿童多数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综合性社会福利院收养 ;(3)SOS儿童村 ;(4)在广大的农村地区 ,残疾儿童在民政部门指导下由家庭助养或领养。显然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整个儿童福利工作的水平。本文拟从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性 ,服务质量标准的制订以及服务质量的评价三个角度 ,来论述…  相似文献   

6.
《社会福利》2002,(8):34-36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是一所以收养孤寡老人、弃婴、残疾人为主的综合型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现有孤残儿童近500人,从1995年开始家庭寄养工作。由于50%的儿童为一岁以下的正常弃婴,因此,寄养工作起步时主要是以顺利收养为宗旨进行的,在管理上、评估上注重的是孩子的身高、体重等主要生长指标,比较简单化。随着寄养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学龄孤残儿童进入家庭,它不仅有养育的问题,还有教育、心理、康复训练等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对寄养家庭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需求。如何正确地评估寄养家庭,正确地评估孩子,南昌市社会福利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相似文献   

7.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直辖后,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总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各项事业有了新的重要进步。但是,由于重庆大城市带大农村的二元经济结构十分突出,三峡库区移民开发任务重,贫困山区又较多,致使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滞后,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尤其缓慢,全市仅有一个专业儿童福利机构——重庆市儿童福利院,最大容量仅能收养500名孤残儿童。针对全市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落后,孤残儿童收养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加强孤残儿童的救助工作,依法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重庆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充分发挥现有社会福利设施设备的作用,整合资源,依托城市社会福利院,建立孤残儿童收养点,采取“分片定点,适当集中”的工作措施,打破行政区域的条条块块,按地理位置和交通状况分成几个区域,每个区域选择1~2个条件好的福利院作为收养弃婴的定点  相似文献   

8.
2016年2月29日,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陕西省汉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所,用爱与责任长期守护着孤残儿童,荣获了2016年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汉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所是该院一座自成体系、设备完善的独立院落,有单元式家庭养护楼、孤残儿童康复发展中心、大龄残障儿童技能培训基地、户外运动场  相似文献   

9.
时讯快递     
《社会福利》2004,(9):64-64
黑龙江省开办首届儿童福利机构适龄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班 黑龙江省现有6家儿童福利院和2家社会福利院的儿童部,共收养1000多名孤儿,其中每年约有40名左右16~18周岁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但未能继续升学的适龄青年。根据国家对儿童福利院收养孤残儿童的有关规定,这部分适龄青年不能被儿童福利院继续收留。由于这些青年未到法定就业年龄且普遍缺乏职业技能,因此这部分人离开儿童福利院或社会福利院后,绝大多数无正当职业,缺乏生活来源。为了给他们创造就业条件,增强就业技能,走上正常的人生轨道,黑龙江省民政  相似文献   

10.
坐落在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桥东的市社会福利院,好比一个“世外桃源”。这里干净、整洁、温馨、舒适。建筑面积1290平方米的宾馆式三层综合楼装饰漂亮,配套设施完备,院内安装有适合老人、孩子锻炼身体的健身器材,整个大院一尘不染,温馨可人。 鹤壁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61年4月,现收养孤残儿童、弃婴62名,“三无老人”5名。儿童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运城市社会福利院坚持以孤残孩子的生存、发展为根本,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拓宽服务项目,大力推行家庭寄养,不断完善集中供养,积极开展涉外送养,演绎出新形势下三足鼎立的孤残儿童养育模式,从而使福利院  相似文献   

12.
济南市社会福利院是济南唯一的一所集助残、医疗护理、康复娱乐、特殊教育、家庭寄养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目前收养社会弃婴和孤残儿童280余名.这些孩子95%以上都患有不同程度的残疾,其中脑瘫患儿最多.  相似文献   

13.
时凯 《社会福利》2008,(8):47-47
昆明市儿童福利院于1994年开展涉外送养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1586名孤残儿童被送到国外收养。近年来,随着被收养儿童日益长大,越来越多的被收养儿童及其收养父母要求到院进行回访。对此,昆明市儿童福利院非常重视,坚持把做好寻根回访接待工作作为收养后服务的一件大事来抓。  相似文献   

14.
李玉芝 《社会福利》2007,(11):29-29
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四平市儿童福利事业取得较大进步,市社会福利院整体条件得到显著改善,累计养育孤残儿童1800名.由于没有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的养育任务只能由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承担.从发展趋势看,现有设施难以满足孤残儿童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15.
始建于1952年的山东潍坊市社会福利院,是唯一市级社会福利院。收养人员386名,其中孤残儿童198名、孤寡老人70名和成人智障人员108名。自2007年5月,福利院在全院开展学习社工知识,为国内外义工及青年自愿者搭建平台,积极探索“社工”“义工”联运机制,将专业社工理念、专业社工知识与技能渗透到全院的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16.
正广州市社会福利院附属幼儿园是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内设机构,承担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内2-6岁孤残儿童的学前教育任务,2000年登记注册为广州市社会福利院附属幼儿园,2009年4月,被教育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授予"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于2013年11月通过广东省规范化办园评估小组的评估验收。教育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一切为了孩子"的理念。"一切为了孩子"既是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的理念,也是  相似文献   

17.
近几年,永丰县社会福利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找准时机,负重拼搏,儿童福利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新发展,县办儿童院、敬老院和光荣院综合楼相继竣工投入使用,总面积近4000平方米。尤其是儿童院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基础设施的改善为儿童收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开辟了涉外送养的新天地。永丰县社会福利院本是一所创办较早的社会福利院,但由  相似文献   

18.
刘汉山 《社会福利》2003,(10):26-27
大同在建国初期即实行了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养育方式。54年来,先后有1500多位乳娘为大同市社会福利院哺育了7000余名孤残儿童,其中3828人被领养,463人寻到亲生父母,1470人就业,形成了具有黄土高坡特色的家庭寄养模式。实践证明,实行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养育模式符合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方向,适应国际上孤残儿童回归社会和家庭的发展潮流。  相似文献   

19.
家庭福利是儿童的最好福利,家庭收养相对于孤残儿童来说是永久性的、最佳的安置。通过收养,孤残儿童进入家庭获得父母亲情,从根本上改变了孩子的命运,是儿童福利社会化的最好体现。儿童福利机构的最终目的是尽可能为孤残儿童找到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但为了保证收养人及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必须依法办理。  相似文献   

20.
《社会福利》2014,(3):F0002-F0002
正创办于2002年的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以下简称福利中心),是宝安区政府为解决本区养老、弃婴、孤儿收养等社会问题而建的一所综合性的社会福利机构。在各级领导的鼎力支持与亲切关怀下,福利中心秉承"仁爱立业、止于至善"的方针,以"不是子女胜似子女、不是父母胜似父母"为根本宗旨,累计接收安置孤残儿童1300余名,接收入住老人200余人次。目前在院儿童300余人,老人近百人。以综合评分最高分通过广东省一级福利机构达标评审,以孤残儿童"六师"服务为核心的"阳光之家"服务获评广东省民政厅"优质服务品牌",在全国福利机构率先引入并建立"SA8000社会责任标准",连续四年荣获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涉外收养先进福利机构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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