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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在我国的民法体系中,善意取得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制度,同时也可以看做是随着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客观需要而存在的一种交易原则。善意取得的确定对目前善意交易相对人保护、市场交易关系以及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民法体系中确定善意取得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意义。因此对我国民法体系下善意取得制度进行讨论,无论是从法律体系的完善,还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孙彩宏 《经营管理者》2013,(6X):232-232
善意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善意取得在民事立法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本文从善意取得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以及保护善意取得制度的意义进行了阐述,目的是为了维护动产交易的安全、公证的秩序、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相似文献   

3.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抽象和具体的二重性.一为抽象的资格,一为具体的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限制仅仅指的是作为具体意义而言的权利.自然性质、法规和法人目的事业限制的是法人享有的具体权利范围.而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不应一概认定为无效或者有效.法律在权衡法人与善意第三人利益关系时,应侧重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以维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4.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维护交易安全、稳定经济秩序。对该制度适用范围的考察,合理兼顾所有权人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务意义。就善意取得的客体,从不动产、动产及财产性权利三大方面进行分析,对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善意取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江旭 《管理评论》2012,(8):51-57,87
传统的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信任与机会主义负相关。但在战略联盟背景下,这种观点具有明显的局限性。首先,它只考虑了联盟成员间的善意信任,忽视了能力信任这一重要维度;其次,社会交易理论认为,(善意)信任具有阴暗面(dark sides),从而信任与机会主义之间并不总是线性关系。本文在社会交易理论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善意信任及能力信任对伙伴机会主义的影响,并采用190份我国医院间联盟的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善意信任并不是越高越好,过高的善意信任会由于缺少监控而增加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善意信任与机会主义之间呈现一种先降低后增加的U型关系;能力信任与机会主义之间负相关的假设没有获得通过。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对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的分析,从一个角度解读了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以及善意取得行为发生后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7.
动产的善意取得,是动产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善意取得制度作为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我国民法基本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善意取得的概念、理论基础、实践根据、法律效果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8.
王勇旗 《经营管理者》2011,(3X):297-297
源于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原则的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原则。后来罗马法根据"以手护手原则"建立了对买受人有条件的保护,这就是沿用至今的为了保护现代民法交易安全的善意取得制度。我国《物权法》106条明确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该制度的建立对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及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需完善之处。不动产善意取得的要件是:(1)出让人是产权登记人;(2)出让人没有处分权利;(3)买受人需支付合理对价;(4)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时应当是善意的;(5)不动产已经完成过户登记。  相似文献   

10.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高速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新的交易形式--电子商务.随之而来许多新问题需要解决和完善,特别是涉及到具体运用和实施过程的电子合同及其法律问题.法律问题是电子商务交易的核心问题,对电子商务中电子合同的签订、电子商务交易中电子合同存在的问题以及电子合同法律问题的解决等进行了论述和探讨.  相似文献   

11.
善意取得制度是现代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物权法》第106条对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作出了规定,这一规定可以说与学理上通说所认为的善意取得有一定的差异性。主要的趋势是扩大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具体来说 ,从善意取得适用的标的物种类以及可以取得的权利种类两个方面扩大了其适用的范围。本文通过阐述善意取得概述,我国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我国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的特色,阐述了一些观点。  相似文献   

12.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对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探讨,促使我们更加深刻理解该制度适用条件,使善意取得制度能够得到更广泛的关注,进而逐步建立健全我国完善的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包括让与人占有动产;让与人无移转动产所有权的权利;受让动产的第三人须为善意;受让人必须实际占有由让与人转移占有的动产;受让的财产必须是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  相似文献   

13.
王润夫 《经营管理者》2011,(8X):222-222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弊双重效应,法律所规制的对象是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这是因为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不仅影响上市公司正常运转,而且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所以,法律必须予以规制。虽然2005年出台的新公司法修改幅度很大,加强了对于不公平关联交易的治理,但是,法律相对于实践来说总表现出滞后性,所以,新公司法在治理不公平关联交易这个问题上仍存在诸多不足,需要加以完善。本文通过三个部分阐述完善公司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善意取得只适用于动产,而《物权法》出台后将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适用于所有物权载体。这是立法上的一个重要突破,对保证交易安全和促进物权的流转是利的,但也存在缺陷,其利弊值得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5.
李晶  吕倩倩 《决策与信息》2011,(11):127-128
不动产善意取得与物权行为无因性密切相关,需要公示公信与不当得利制度的支撑,对登记错误的赔偿问题应当区分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过错形态来决定赔偿责任的类型,对不动产善意取得中善意的界定主要应通过法官的自由裁量实现。本文从不动产善意取得的要件入手,分析了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特别是分析了支撑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将不动产善意取得放在民法体系的整体框架内予以讨论,特别重视了民事司法活动对不动产善意取得认定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在传统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物权而不适用于不动产物权。《物权法》颁布之前,就我国不动产物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学界颇有争论,而以登记作为公示的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不适用此制度。《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这一规定完善了我国原有的物权法制度,使我国在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方面有了开拓性进展。本文以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的价值及依据为基础,分析其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并提出一些思考,以期完善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7.
高易 《经营管理者》2009,(15):213-213
法不仅仅是对已有成就的确认,而至少同时还是值得追求的理想。有效而不空洞的行政诉讼是实施法治必不可少的条件。法律的至高无上不能靠呼吁或劝诫来实现,而要有合理的制度作保障。作为个体的人纵有恶念,能力、手段、机会和活动范围却极有限,相反,政府即便总是心怀善意,最后也无法杜绝必然会出现的越权或滥用权力现象。法治即是权力之治、权利之治,而更为根本的是权力之治。  相似文献   

18.
仲裁是快速、经济地解决企业经贸争议的有效工具。企业经贸合同尤其是跨国交易,预先制定仲裁条款,或产生争议时签订仲裁协议,采用约定之仲裁法律或国际仲裁范例来裁判纠纷,能为企业经贸争议提供申诉与救济大途径。本文以现行台湾仲裁法律的主要构件为对象研究探讨台湾仲裁制度的理论基础,以为台湾地区内、外企业经贸合同签订与交易争议的求偿者参考。  相似文献   

19.
王辉 《经营管理者》2013,(26):233-23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企业经营由单一的产品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化,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等公司形式广泛出现,市场主体行为也日趋复杂,大量存在关联交易行为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本论文通过研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特征、我国目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状/交易动机和特点,以及我国目前各相关部门法对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国外各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出对完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20.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高速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新的交易形式——电子商务。随之而来许多新问题需要解决和完善,特别是涉及到具体运用和实施过程的电子合同及其法律问题。解决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对电子交易的正常发展将具有不可忽视的法律意义,同时对社会经济交往更有着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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