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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生态环境侵权,是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借助生态环境媒介对他人人身权和财产权所造成的损害。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生态环境侵权有其特殊性。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域外国家提出了诸多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如盖然性说、疫学因果关系说和间接反正说,并且进行了相应的立法实践。我国对于生态环境侵权中因果关系推定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而是以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来代替,但两者大有不同,实践中虽然有所尝试但并不成熟。因此,我国首先需要在立法上对因果关系推定制度予以规定,同时建立多级证明标准,对因果关系推定的适用条件加以限定以及对适用范围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2.
环境侵权诉讼中基于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和科学不确定性等特征以及保护受害人的价值追求,而引入了因果关系推定的方法.环境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推定对举证责任的影响要根据证明对象是基础事实还是推定事实,以及因果关系推定是否由法律明确规定等因素,进行综合认定.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推定在我国还属于事实上的推定,而非法律上的推定.我国立法规定的因果关系认定规则的性质是举证责任配置规范,而非因果关系推定规范.  相似文献   

3.
环境污染问题是一个技术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法律问题。由于环境污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按照传统的因果关系证明规则,受害者很难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这使得环境法律制度的公平正义目标难以实现。因此,在环境污染侵权因果关系的证明中,采用盖然性证明标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及因果关系推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证明,通常有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和因果关系推定这两种做法。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和因果关系推定虽然最终的法律效果一致,但是二者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6条对因果关系的判断采取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做法。但是从法律价值衡量的角度,在减轻受害人举证负担的同时加重污染人的负担,限制社会的自由和创新精神,容易导致环境侵权的滥诉。多元化价值目标追求下的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应该适用因果关系推定。  相似文献   

5.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关涉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行使的冲突,在构成上不要一味地以纠正正义理论强调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还必须以功利主义理论考虑行为人利用环境资源为社会带来的利益,故应以行为违法性作为构成要件,并援用忍受限度论来判断之.考虑到侵权责任法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损害已实际发生,以损害结果而非造成损害结果的行为来认定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与民事责任更为契合.此外,环境污染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遭遇消极抵制,缘于立法存在的“皱折”,需要通过司法予以“熨平”,故要求受害人举证证明损害事实与污染行为之间因果关系具有相当程度的盖然性,在此基础上,法院可以作出因果关系的推定.如此,平衡双方的利益,更有利解决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件.  相似文献   

6.
由于环境污染行为的复杂性、渐进性和多因性以及损害的潜伏性和广泛性,其因果关系之证明较之普通侵权行为案件更为复杂。基于环境侵权下因果关系具有其特殊性,在环境侵权中适用因果关系推定规则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但对于该规则仍然需在适用情况、证明标准和举证责任倒置区别等方面进行明确。  相似文献   

7.
"有因果关系"与"无因果关系"为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周延性区分,两者虽相互对立,但各有侧重."有因果关系"侧重于正向证成因果关系的存在,"无因果关系"侧重于反向阻断因果关系的成立,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将推定"有因果关系"作为举证证明"无因果关系"的逻辑起点."次生污染物"对损害的"无因果关系"情形未涉及、"无因果关系"情形中污染物的到达标准未细化、"无因果关系"情形中损害发生地的范围未明确成为当前环境侵权"无因果关系"适用中的疑难问题,建议增列"次生污染物"对损害的"无因果关系"情形、细化污染物的到达标准、明确损害发生地的范围,从而实现环境侵权"无因果关系"认定规则适用的息争止纷.  相似文献   

8.
大规模产品侵权的出现,突破了传统因果关系法则的范畴,如坚守传统将导致众多受害人难以获得赔偿。为此,学者提出"必须采取一种超越传统侵权法的因果关系理论",但对于如何超越,具体展开论述者鲜见。提出在"特定受害人之损害是否由具有同质性的产品造成"方面,引入盖然性说与经验法则;在"侵权人的识别"问题上,借鉴整体证明理论、替代因果关系与市场份额责任。通过以上理论的运用为大规模产品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提供一种新的思路,缓和因果关系举证责任,以保障受害人能够顺利获得赔偿。  相似文献   

9.
环境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有利于对原告的救济,但该规则存在重大缺失,其逻辑结构不完整致使推定结论缺乏可靠性和准确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指导性司法意见,要求原告在被告反向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前先对因果关系存在的可能性提供初步证据。这不仅进一步平衡了原被告之间的举证负担,更使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适用具备了较为充分的科学依据。在环境侵权诉讼实务中,原告对初步证据的证明标准只要达到低度盖然性标准即可,其证明手段包括官方文件认定、鉴定结论、学术论著及疫学统计方法等,司法解释有必要对初步证据的证明标准和证明手段等具体问题进一步予以细化。  相似文献   

10.
以20世纪60年代的四大公害诉讼为契机,日本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中针对公害健康损害因果关系的认定发展出了不同于传统侵权诉讼的因果关系推定规则,具体包括盖然性法、间接反证法、流行病学法等推定方法。我国则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通过特殊的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实现保护受害人的政策目标。但是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中,对这种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理解存在分歧,其争议焦点在于受害人是否对因果关系事实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通过对中日的比较,可以发现日本的做法更为谨慎,其在坚守科学证明的前提下兼顾受害人保护的价值追求;而我国则更注重于受害人保护这一政策目标的实现,而忽视了证明的最终目标是寻求事实真相。我国应当在坚持现有举证责任规则的基础上,在审判实务中探索适用因果关系推定方法,实现政策考量与法律逻辑的相对平衡。  相似文献   

11.
针对人身侵权领域出现的因果关系非决定倾向,分析了其哲学、科学基础。认为受量子力学影响,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经历了从决定论到非决定论的嬗变,法学上的因果关系亦因应了这种变化,在人身侵权领域的医疗侵权案件中出现了机会丧失理论,在环境侵权案件中出现了疫学因果关系理论。但因果关系非决定论并非在所有案件中一体适用,因果关系决定论仍然是目前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中的主流。  相似文献   

12.
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同哲学上因果关系是个性和共性关系,但学界对个性、共性方面缺乏深入细致分析。除了唯物辩证法的因果范畴外,其他哲学对于因果关系的看法,同样对侵权法上因果关系概念产生影响。在考察问题、考察方法、目的、功能和时限方面,两者间存在显著差异,必然因果关系说之所以在理论和实践中陷入困境,主要原因是将哲学上对因果关系的理解照搬到侵权法中,忽视了后者个性的方面。  相似文献   

13.
侵权法因果关系中的原因介述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建立在哲学因果关系上的法律因果关系理论长期以来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有诸多流派,影响最大的是相当因果关系说、法规目的说和可预见理论。侵权法上的原因在国内学界有过行为原因说、过错原因说、违法行为说、加害行为说、侵权行为说等,但加害行为与介入因素作为原因是较全面的观念。在适用因果关系理论解决损害赔偿案件时则要确立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吸收相当因果关系的合理内核,借鉴英美法上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之先后二分方法是有实效的。在认定规则可以采用直接原因规则、相当因果关系规则、推定因果关系规则、法律原因规则,以落实司法客观、公正、高效精神。  相似文献   

14.
证券侵权民事责任因果关系是指证券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其具有形式的复杂性、取证困难、社会性明显的特点。美国证券侵权民事责任因果关系理论建立在普通法的因果关系理论上,是由判例积累中逐步归纳出来的,具有类型化、针对性强的特点,因果关系的证明比较灵活,不同的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证明要求不同。而我国的证券侵权因果关系理论受传统的大陆法系和前苏联因果关系理论的影响,高度抽象,不易操作,举证非常困难,成为保护投资者的一道障碍。我们应借鉴美国相关理论的优点来完善我国证券侵权民事责任因果关系理论。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设专章规定了环境侵权责任,为环境侵权的私法救济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由于环境侵权的复杂性,这些规定显得比较粗疏、比较笼统。因此,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实施这些规定,是法学界面临的重大课题。《"解释论"语境下的环境侵权私法救济》一文从解释论的视角,对环境侵权责任的构成、举证责任、第三人过错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可实施性,为环境侵权的私法救济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商品房价格欺诈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仍然是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但也有其自身的特点。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商品房价格欺诈行为主要是违反明码标价的法定义务的行为;其损害后果应包括购房消费者机会利益的损失;对商品房价格欺诈行为因果关系的认定应采用推定因果关系规则;在特定情况下,如同故意一样,过失也应当是商品房价格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  相似文献   

17.
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在民事侵权诉讼中能平衡诉讼双方的权利地位,一般举证责任分配原则难以契合环境侵权的特殊性。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环境侵权诉讼中的适用有着平衡主体双方地位、降低证据采集难度,提高证据的效力等效果。但是我国目前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关于环境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倒置仍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8.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在客观上引起了中国侵权法性质的改变。虽然造成这一结果的成因是十分复杂的,但最深层的根源应当是中国法律文化内部结构的不稳定状态。在探寻这种不稳定结构产生原因的过程中,发现侵权法内部所发生的变革是立法者要求中国法律文化结构回归稳定状态的文化自觉,而相应的立法措施则是相关制度本土化改革的具体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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