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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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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法律制度应坚持特别保护、全面保护和最大利益保护的立法价值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网络安全保护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体现出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决心与信心。从长远发展来看,我国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法律制度应以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立法价值取向为理论基础,遵循立法与实践之间的法理逻辑机理,在现有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基础之上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2.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网络性骚扰是困扰女性网络用户尤其是女性未成年人网络用户的突显性问题。网络性骚扰是对这些网络用户合法的性权益的侵害。网络性骚扰是社会性观念扭曲、家庭学校性教育缺失、网络监管不力、法律规制不健全等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侵权行为。应从加强正确性观念的宣传、加强对女性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力度和对网络性骚扰的司法规制等方面,确保实现法律有效保护女性未成年人性权益的目标。  相似文献   

3.
本文对罗马法系、英美法系、德国法系的一些国家的未 成年人的缔约能力制度进 行了比较和分析,并同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缔约能力的规定进行了比较,指出我国法律中关于 未成年人的缔约能力问题的规定存在一些法律问题。由此本文提出了在我国立法中完善我国 的未成年人缔约能力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4.
我国法律在进行制度设计时 ,采取了将未成年人视为非完全行为能力法律主体的立法技术 ,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健在并具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 ,我国法律并不允许其他人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但是 ,在诸如在校未成年人校园伤害事故及其赔偿等问题上 ,这种制度的缺陷便完全暴露了出来。因此 ,将监护制度延伸到与未成年人具有特定法律关系的学校便成为一个颇具吸引力的想法———建立学校的临时监护制度仍然是最具吸引力的方案之一  相似文献   

5.
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成,覆盖民事、行政、刑事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已初具规模,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持。然而,我国社会仍处于转型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难题,表现在宏观上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顶层设计不尽完善;中观上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协调性较差;微观上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操作性较弱。因此,必须以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为出发点,深化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体系理念,确立科学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模式,完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建设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6.
浅析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监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到城市务工人员不断增长,相对应的农村中的留守未成年人也在不断增多。由于缺少必要的监护,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随之不断增多。例如,留守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教育问题、监护问题、犯罪问题,等等,并已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立足于我国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现状,配之以对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的分析,适度考量国外相关方面的立法,探索既适合我国国情,同时有利于保护留守未成年人权利的监护制度,以丰富我国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是生理、心理、智力尚未发育成熟的人,由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决定其法律权益的特殊性。目前我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不甚理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较多的问题,要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来加强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  相似文献   

8.
有害于未成年人的网络色情之法律管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色情信息在互联网泛滥成灾,严重威胁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法律是规范和管制网络违法行为的基本手段,不仅要制定和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的一般法律,而且要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专门法律,还要制定专门规范网络色情有害信息的一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还必须加强执法建设,加强监管,从源头上管制有害信息的传播;在必要时要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同时要加强民间自律。  相似文献   

9.
向未成年人传播危害信息,轻则危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重则诱使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致使未成年人和社会两受其害。当前,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保护在规范内容上存在零散性、滞后性与不彻底性等问题,结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国际经验和本土现实需求,亟待在刑事立法上增设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基础性罪名。基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25条禁止性规范的启示,我国刑法应增设向未成年人传播危害信息罪,以尽可能切断危害信息流向未成年人的渠道,强化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前置保护与行刑衔接综合保护。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存在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存在失学未成年人教育被忽视;外出务工家长对留守子女物质生活的过分满足与家庭道德教育严重欠缺的矛盾;家长及社会上的"钱"、"势"观,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成长形成冲击;不良的影视、网络、出版物,造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观混乱;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处罚过轻,满足了未成年人心理上的刺激等的问题。应采取成立专门机构,整合各职能部门,共同打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增加政府投入,建设青少年活动场所;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机制等措施,提高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效。  相似文献   

11.
网络对传统的著作权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随之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涉及网络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也日益增多。如何解决这些新的法律问题,已成为全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文章就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及责任认定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2.
传媒是舆论的中介,传媒对公共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十分重要。以转基因生物安全性争议的3个典型案例为例,分析了传媒舆论引导在法律制度上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舆论引导法律制度的建议: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网络舆论的法治化;明确网络传媒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传媒的诚信制度;增强媒体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等。  相似文献   

13.
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互联网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传播方式。由于互联网发展速度太快,对于此种新兴事物的法律保护捉襟见肘。在网络立法尚不成熟的今天,许多网站往往只能通过加密、防火墙、入网控制、访问控制等安全技术手段来加强对自身网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但采用技术手段在给用户带来不便的同时,其本身也并非坚不可摧。网络环境下如何保护著作权便愈显迫切。鉴于此,只有不断地完善网络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网络作品的著作权,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立足于我国网络著作权立法滞后的现状,以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为根据,对有关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提出了若干思考,以求能有效促进网络信息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网络时代学校法制教育:挑战、机遇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伴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网络给高校法制教育的模式、内容和形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要做好网络时代的高校法制教育,必须把传统法制教育体系与网络技术结合起来,加强网络法律与网络道德建设,开发有中国特色的法制教育软件与网站,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网络法制教育队伍。  相似文献   

15.
网络为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法律纠纷。网络社区账号作为网络社区的通行证,其法律属性尚无定论,账号的归属、流转、继承和救济规则亦缺乏相应的规定,立法空白导致司法实践缺少裁判依据。将网络社区账号定位为民事法益,认定网络用户的占有利益,同时建构账号流转、继承和救济的系统规则,对于保护网络用户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分析网络社区账号法律属性的基础上,就构建相应的法律适用规则提出建议,以期为网络社区账号的司法实践提供学理支持。  相似文献   

16.
文章以2007至2013年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高管网络对外部审计监督(审计意见、审计收费)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高管网络规模越大,越有可能获得非标准审计意见,承担的审计费用越高.考虑到地区法律环境的差异,进一步研究发现,企业所在地区的法制越健全,高管网络与获得非标准审计意见可能性、审计费用的相关关系更强.研究检验了作为正式制度安排的法律制度对企业审计特征的影响,也探索了作为非正式制度安排的高管网络对其的作用机制,可为政府监管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网络是人类物质与精神生活的基础性依托,也是法律关系存在条件、存在空间和法律制度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当下,网络的法律地位缺乏基础性研究。《民法典》的"网络"有四种意指:与报刊并列作为媒体、作为虚拟财产存在空间、作为包含互联网的信息渠道和在线服务平台。《民法典》把网络与报刊并列为媒体一部分,是在具有高位阶法律效力成文法中第一次确认了网络与媒体的关系,确定了网络可以是涉及名誉权纠纷的民事主体,能够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网络是有确定责任主体和法定代表人的网络信息服务者。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以五种区分方式对网络的媒体属性部分进行了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行政确认,比《民法典》对网络媒体属性部分的界定更为精确。《民法典》中"网络"的法律地位分为作为民事主体、作为法律关系存在空间、作为法律信息公开渠道、作为法律关系特殊要素四种情况,体现了其权利义务的相应程度。  相似文献   

18.
网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病毒、黑客、垃圾邮件以及网络侵权、犯罪等失范现象。网络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对网络社会的行为规制不能照搬现实社会中的规则,用以维系现实社会正常运转的道德约束、制度监督和法律制裁等各种机制,在网络社会中遭遇到严重困难。阐述网络社会的特点及其行为特征,从表现形式和发生原因的维度考察网络社会行为失范的现象,分析网络社会行为失范法律规制的瓶颈,在此基础上对网络社会行为秩序的法律重构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9.
网络直播营销中的流量造假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首先,需要明确其法律性质:直播营销主体实施的流量造假一般构成虚假宣传,在消费者受欺骗损失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使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受损的流量造假属于商业诋毁。其次,需要将直播营销中流量造假的法律责任落实:明确其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的配置、加大对实施流量造假的直播营销主体的惩罚力度以及疏通消费者的维权路径。最后,需要完善直播营销中流量造假的监管路径:提高技术治理水平、解决管辖和主管机构问题以及加强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直播营销平台的联动治理。  相似文献   

20.
本文简要叙述网络发展给人们带来的不确定的危险,诸如有关知识产权和财产权、隐私权、通讯自由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作者试图从法律、管理、技术三个方面采取-些对策来加强对网络的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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