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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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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东成 《云梦学刊》2014,(1):139-144
《周易》是一部蕴藏无穷智慧的宝典,拥有丰富的哲学思想。“善、公、实、全”四大翻译批评原则就是依据《周易》的哲学思想提出的,这是从一个新的视角和方法来研究翻译批评原则。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情势变更原则的概念入手,追其根源,仔细阐述了情势变更的原则的产生—发展—丰富的过程。以罗马法的“严守契约原则”展开,到12、13世纪注释法学派“恃势木变条款”的明确提出及其演变。结合一战后,西方国家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对此原则的影响,比较英美法系国家通过判例确立这一原则的社会背景和时代特色,力求在动态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了解情势变更原则的全貌。试为我国建立现代意义上的情势变更原则,广泛、深入的研究探讨奠定的基础,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3.
在注重信用的现代经济社会中,完善的商务信用体系是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一个国家软实力与国际竞争力的核心部分,也是当前世界各国致力建设的重点。然而,我国商务信用仍处在发展过程中:囿于市场经济的缺陷、社会转型过程中价值观的混乱、法制建设的亟待完善等因素,企业信用缺失、制假售假泛滥、消费信用滞后、证券市场隐患——商务信用的状况面临相当多的困境,令人堪忧。特别是商业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商法核心原则的应有之义,却并没有被人们提到它应当具有的高度上受到其应有的重视程度,从而发挥其指引价值取向、规范商事行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面对目前国内商务活动中的种种不诚实、不讲信用的行为,不仅需要推崇信用观念、加强政府引导、构建信用监督与守信激励的综合信用体系并加大失信惩罚等信用建设手段,更应强化商业诚实信用这一原则且通过司法手段实现最终保障,唯此才能更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实现奠定良好基础。  相似文献   

4.
5.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增强中华民族的身份认同,对转型时期国人的精神也有价值意义导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要体现时代特点和民族特色,又要满足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对其进行适当概括和精炼,并加以宣传,同时要发挥全体人民的力量和智慧。  相似文献   

6.
中国当代社会正从赶超阶段转向创造阶段。与这个中国当代社会转型阶段相适应,中国当代文艺批评家应及时地调整文艺批评的立场。  相似文献   

7.
因为与现代汉语语序的不同,古代汉语的方位词、处所词研究长期以来保持着其研究的特殊意义。本文以先秦经典《孟子》为文本,通过描写方所词的类别,分布,研究方所词的句法功能,及其相关动词、介词的语法特点,以此窥见方所词在上古汉语中的语法地位。  相似文献   

8.
关于古希腊哲学本体论问题,有过诸多讨论。本文认为,本原问题从早期的智者讨论开始,经泰勒斯、巴门尼德,最后到亚里士多德的发展。亚里士多德对于本体论前后不一的思维转向的认识,是我们研究亚里士多德本体论的重要内容,它集中体现了哲学中理性与经验的鸿沟,认识到这点对于我们研究本体论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9.
徐辉 《云梦学刊》2014,(1):95-96
如果说世界上还有一个必须以“创新”为前提才能够存在的人为“事物”的话,那么它必定就是“文艺”。换言之,创新、呈现出永恒的新,是文艺的生命之所在。当我们不厌其烦地欣赏服装、道具、程式以及所讲的故事从不变化的“折子戏”时。这一点表达的特别明确。根本地讲.“折子戏”之所以能够在上述一切都不变的情况下,多次让我们留恋忘返,关键的原因就在于它永恒地在发散着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吸引力:永恒的新。  相似文献   

10.
11.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保险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贯穿于保险法的始终,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险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最基本行为准则。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我国保险法对诚实信用原则的有关规定及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2.
善意取得制度在法律上的逻辑依据在于占有与登记的公信力,换言之,善意取得是公信原则的具体化、制度化。我国不少学者所列出的善意取得与公信原则的五点区别,根据不足,均存疑问。切实厘清善意取得与公信原则之区别,于立法、于实务均有裨益。  相似文献   

13.
民法上的善意与恶意新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界定了民法上的善意与恶意概念并给予了经济学、社会学和伦理学视角的分析与解释 ,同时对与善意与恶意概念相关的过错、无过错概念进行了比较分析 ,最后对善意与恶意的认定提出了标准。  相似文献   

14.
善意取得成立于转让合同仅有让与人无权让与、而无其他引发转让合同效力瑕疵的场合,但在无权处分影响合同效力因素的既定约束下,若把转让合同的有效性作为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将会导致该制度的空转。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成功经验,在转让合同效力与善意取得构成关系的问题上,我国物权立法的最佳选择是回避转让合同有效与无权处分持续存在的相互排斥,通过对登记或占有效力的特别规定,拟制受让人善意、占有保护或登记的公信力具有补足因无权处分而导致的物权变动法律原因不足的效力,以解决善意取得制度面对的特殊问题。  相似文献   

15.
诚信原则在法律上的出现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本文用法律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方法阐明了诚信原则对市场交易所具有的特殊功能以及在合同法上得以确立的必然性。作为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法律制度设计,诚信原则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交易从而提高整体效率,是交易的本质反映,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并非纯粹的道德规范法律化,这一点在合同法上表现得尤其突出。  相似文献   

16.
对合同自由进行限制已成为学界的共识,但是应该清楚认识到,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只能是手段而不能是目的。如果忽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势作用和交易双方的自由意志而对其随意限制,则必然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限制太大就会挫伤交易双方的积极性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政府等主体如果随意对合同自由加以限制,缺乏必要的监督,则必然会产生滥用权力与腐败。在对合同自由进行限制时,有必要做到正当限制与谨慎限制。正当限制即政府等主体在限制合同自由时要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谨慎限制即要求对合同自由的限制要把握好“度”,畸轻畸重都将影响经济的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7.
牛立夫 《兰州学刊》2008,(10):112-115
我国学者大都认为善意第三人基于无偿行为而占有动产时,不应当成立善意取得。物权法也规定只有有偿才能成立善意取得。这实际上是对善意取得制度的一种误解,就善意取得的宗旨而言,应不以有偿为限,无偿亦可成立。在善意第三人成立无偿善意取得后,其与原所有权人的利益应当通过不当得利制度进行平衡。  相似文献   

18.
王艳 《兰州学刊》2005,(4):138-139,196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要求.商法诚实信用原则正是市场经济中诚实信用伦理准则法律化的产物,是以善意真诚、守信不欺、公平合理为内容的强制性法律原则.商法诚实信用原则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伦理准则.善意的主观心理、守信的客观行为、公平合理的利益结果是其伦理要求.其具有保证交易安全、平衡交易利益、促使交易确实的伦理功能.  相似文献   

19.
民法诚信原则在立法实践和法学研究中有多种涵义。善意是其内在本质,就是在民事活动中追求互利,至少是不损人利己。诚实和信用是其外在表现,诚实是进行民事活动之前,把影响他人权益的有关情况真实地告知利害关系人。信用是建立民事关系之后,完全遵守承诺,实现自己的意思表示。诚信不仅是道德标准,更是法律义务。诚信原则是法律行为制度、民事归责原则和善意取得制度的基础。  相似文献   

20.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合同解除时首先应该允许当事人行使私力救济权,但在一定条件下合同解除权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混合性质。审查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应当将合同目的与违约后果有机结合,防止当事人在对方存在轻微违约行为时滥用合同解除权。某些特殊情形下,应当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要注意保护守约方,平衡双方的利益。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作为"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应继续有效。在当前形势下审理合同解除纠纷,应慎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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