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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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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电子证据的审查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审查存在真实性认定难、关联性确认难和权益平衡难的问题。由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不同,在审查电子证据时,应结合不同诉讼法对证据规则的要求进行审查。对电子证据可以从证据能力和证据力两个层面进行审查。对电子证据证据能力的审查是对电子证据有无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审查,而对电子证据证明力的审查则是对电子证据可靠性(真实性、完整性程度)和充分性(与待证事实内在联系程度的大小)的审查。  相似文献   

2.
张睿 《江淮论坛》2023,(5):136-141
事故调查报告的证据能力审查问题仍面临审查形式化危机。“鉴定意见说”“直接审查说”“复合证据说”等学说均未能给予事故调查证据能力审查实质化以坚实的理论支撑,需在此基础上建构更具解释性和可操作性的“新复合证据说”。实践中,事故调查报告制作规范和司法审查程序研究对事故调查报告审查实质化亦未有有效推进,应兼采证据法和程序法视角对相关审查作出完善,在明确证据审查基本理念的前提下,从创设关联性审查体系、明确意见证据属性、区分各部分证据审查规则、规范证据产生及审查程序四个方面入手,完成事故调查报告证据能力审查的理论范式转换和实践规则重构。  相似文献   

3.
判断股东资格认定证据的证明力有无及大小,须以股东资格认定标准和认定条件理论为依据。当实质证据和形式证据之间相互矛盾时,若属当事人之间的股东资格争议,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实质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形式证据,而若属当事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的股东资格争议,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便捷,形式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实质证据。当实质证据之间或形式证据之间相互矛盾时,须对外公开的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不须对外公开的形式证据,须对公司外部公开的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仅须在公司内部公开的证据,特别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普通书证,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私文书证。  相似文献   

4.
将证据的关联性分为证据能力意义上的关联性与证明力意义上的关联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及立法价值,揭示了在诉讼程序的不同阶段对证据的关联性进行考察的不同侧重点.证据能力意义上的关联性,其功能重在限定证据调查的范围,以避免无此意义上的关联性之证据为审判人员所接触从而对案件裁判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此项功能的发挥以证据能力意义上的关联性之法定化和证据筛选程序之完善为前提.  相似文献   

5.
证据就是能够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存储有案件事实信息的证物或者证人。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客观性主要表现在证据存在形式和蕴含在证据中的事实信息存在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基本属性;关联性就是证据必须蕴含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事实信息的属性;合法性就在于证据的收集不能违反法定程序,对证据中事实信息的识别和提取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相似文献   

6.
分析电子网络证据的证据价值应当以其特点为基础,并从可采性与关联性为两个立足点入手。 其可采性要求电子网络证据最终应被赋予独立的诉讼证据法律地位。其关联性则需要在合法性的基础上从 传闻证据规则和最佳证据规则两方面规制电子网络证据的证据能力,并就信息内容的确定性和信息记录与 传输的可靠性两方面通过网络系统展示来规制其证明力。  相似文献   

7.
《江西社会科学》2016,(7):163-170
事实裁判者判断被害人陈述的证明力,应当合理地考虑经验法则及论理法则、陈述主体的亲历性、陈述主体与被追诉人之间的社会连带关系、被害人陈述的相互印证与证据补强。攻击性质证是英美法上对于包括被害人在内的实质证人的可信性展开攻击的一种质证方法,其核心在于摧毁被害人作为证据方法的可信性问题,主要涉及品格证据与陈述主体的偏见。考虑到陈述主体兼具当事人与实质证人的双重身份,陈述主体的当事人利益追求客观上会影响到陈述主体的事实陈述,因此对被害人作为实质证人进行攻击性质证有一定的合理性。由于我国并未真正实践被害人以及其他实质证人的出庭规范,尤其是考虑到攻击性质证对于被害人的二次伤害,适当限制这种对被害人陈述的攻击性质  相似文献   

8.
电子签名证据及其应用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电子签名广泛应用于各种电子交易中,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也纷至沓来,作为一种新的证据形式,它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与重视。以电子签名的定义和分类为起点,阐述了电子签名的证据形式和电子签名作为证据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电子签名的三个证据属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探讨了电子签名的证据应用程序,其包括对电子签名证据的举示、对电子签名证据的审查和司法机关对电子签名证据的认定等三个问题,以促进电子签名证据规则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本文对主流学派的证据就是定案证据,是客观属实的,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大特征的观点予以反省,对证据的特征予以全新诠释,摒弃了客观性和合法性两大非证据固有的特性,提出证据具有客观存在性、内容真伪混合性、关联性、证明性和法律性这五大特征,证据的关联性实质就是因果关系.探讨了"证明认知模式",尝试借用心理学的一些研究方式来解释伪证、假证出现的原因.对证据进行归类梳理,建立了树状的证据层次分类图.同时,还提出了"一级证据"和"二级证据"这一组概念,为证据的审查核实和运用建立起一种较客观的模式.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一种补助证据,弹劾证据旨在争辩证据之证明力。弹劾的对象包括证人的可靠性和证言的可信性,但一般将其总称为证人证言的可信性。我国刑事证据法吸收了英美证据法中基于偏见、感官或精神缺陷、具体的矛盾以及前后不一致陈述这四类弹劾理由,考虑到实体真实主义和证据能力附属化之立法和司法实务现状,我国宜将证据之证据能力纳入弹劾理由之范畴。与交叉询问相比,我国律师更善于通过提出旁证的方式来进行弹劾。法庭对于弹劾证据之审查判断主要侧重其可信性和真实性层面,而且"新法定证据主义"对法庭审查判断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我国确立的弹劾证据规则对于提高律师之辩护质量和保障法庭准确认定事实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1.
刑事案件庭审阶段的质证活动是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积极参与诉讼活动的重要形式,而实践中的质证程序却走向了形式主义,未能实现其价值与功能的预期。庭审质证流于形式,深层的原因之一是,人们仅将质证理解为法官当庭审查认定证据的一种形式和方法,而没有首先将其作为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来对待;同时缺乏旨在保障质证效率的有效机制。刑事庭审中的质证程序要实现其应有的价值与功能,除了充分认识质证活动的权利属性以外,还要通过改革,完善实现充分有效质证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当中,包含着有关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传统上关于证据属性为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的表述,并没有准确地厘清证据的定义和属性,使得在认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造成了很大的障碍。通过对证据和有效证据的界分,以及对证据真实性与合法性之间的梳理,不仅能够合理化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当中的矛盾,并全面地把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而且,也能够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确立和运行提供理论上的支撑和引导。  相似文献   

13.
廖颖 《新疆社科论坛》2009,(2):44-46,61
将电子证据界定为物的存在形式,则要求电子证据必须提交到法庭,当电子证据提交法庭后,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存储体进行检索和查询,以对其中的电子证据进行质证。对电子证据进行质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电子证据的生成、电子证据的传送与接收、电子证据的存储、电子证据的收集、电子证据的关联性、电子证据依托的技术设备。  相似文献   

14.
要从证据属性判断证据能力的有无必然得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往往既不符合证据能力的理论,也不能很好地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我国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之人证的证据能力问题集中暴露了证据属性中.合法性"要求与证据能力理论的难以调和.以取证主体、取证程序、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来判断证据能力存在方法上的错位和结论上的偏频,纪检监察机关获取的人证的证据能力应根据庭外陈述人身分的不同以及庭外陈述性质的不同区别适用不同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5.
证人因路途遥远等原因不能出庭作证,一直是庭审过程中的一大难题.控辩双方的普遍做法是用调查笔录替代证人证言,而一纸笔录非常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其真实性、合法性均得不到保障,证明力较弱.远程作证能够解决这一难题,有助于实现控辩双方的对抗.远程作证的证明力大大高于同等情况下的其他作证方式,它不仅保护控辩双方的权利,还节约社会资源.但现目前远程作证模式多样,着重论述"法院协助"远程作证模式,从取证、查证、质证、认证的角度来分析"法院协助"远程作证模式及其证明力.  相似文献   

16.
胡建虹  沈涌潮 《阴山学刊》2005,18(4):109-114
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在传统上被认为是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这是在我国长期流传的正统观点。但笔者认为并不能准确反映诉讼法学和证据学上的特点,应该用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来概括其基本属性,才有利于对诉讼证据的正确认识和把握。通过对诉讼证据基本属性的分析批判,可以深入了解诉讼法学和证据学意义上的关于证据属性的理论和司法实践有关问题,以期有利于我国的法制进程。  相似文献   

17.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不仅可以有效提升现代行政的形式合法性,也能增加其民主性和理性,进而改变现代行政合法化的逻辑。我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存在审查机构不统一、审查标准不科学、审查方式较简单、审查结果种类较少等问题。为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质合法性,应当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事前集中审查,确立形式合法性审查、目的正当性审查、比例原则审查、成本收益分析审查等审查标准以规范的审查程序,并作出多样化的审查结果。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将证据的种类规定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八大类.对计算机模拟证据并无明确规定.伴随时代飞速发展,计算机模拟证据将逐渐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计算机模拟证据进行定性,并从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三方面入手对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展开具体判断很有必要.其中关联性主要强调计算机模拟证据是否与案发情形相吻合,真实性判断包括相似条件选择和实验反复程度两环节,合法性判断则涵盖取证主体合法与取证程序合法两部分.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地规定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独立的证据形式,肯定了电子数据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证据能力和法律地位,然而并未对其认定规则作出详细规定,从而导致在认定方面存在较大的分歧。对于电子数据的认定,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证据审查认定的一般性规定,同时也应当针对电子数据的独特性作出特殊性规定,肯定CA认证、EDI中心、DRM、数字签名和时间戳等新型收集手段的合法性、变更对其原件的要求、肯定单一电子数据的证明力、明确数个电子数据证明同一事实时各电子数据证明力大小的认定原则。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手机已成为现代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作和生活用品.而手机短信凭借其便宜的资费和较强的互动性,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和认可.同时手机短信已经以一种新的证据形式进入诉讼程序.在司法实践中,涉及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案件不断出现.如何看待手机短信在证据法上的性质、证据能力、证明力以及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如何举证、质证、认证,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的证据规则如何?是证据理论和实务上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做了一些探讨,希望能够对丰富我国的民事证据理论和促进民事司法公正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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