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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未规定作为证据引用的书证由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持有时,举证人如何有效获取的办法。本文认为,有必要借鉴大陆法系的文书提出命令制度和英美法系的书证强制开示制度的有关内容来完善我国的书证立法,明确规定文书提出义务,合理确定文书提出义务的范围,严格规定违反文书提出义务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2.
书证取得机制在我国的缺失使得当事人取证困难重重,严重影响诉讼的公正和效率.通过对世界各主要国家书证取得机制的分析,可为我国将来构建该制度提供思路和模式.包括促进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诚信合作理念、依靠强制力和证据保全制度获取书证等.同时也应平衡多种价值,防止机制滥用.  相似文献   

3.
泰王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从当事人主义的制度体系发展为当今的以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的制度体系,其民事证据法律制度包含了证人证据制度、书证证据制度和专家证据制度。在审查民事证据时,泰王国法官有传唤证人、询问证人的权力;在没有当事人请求时,有指定专家的权力。泰王国民事证据制度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均注重证人证据、法官习惯被动审理案件而由当事人负责提供证据阐明事实、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出庭陈述的证据效力视为证人证据、专家证据在审判实践中运行不畅等特征。中泰两国证据法律制度,虽从表面上看差异不大,但结合两国人文背景、配套制度、习惯传统等实施起来往往存在巨大差异。为此,我国在审理涉泰案件时应当根据我国的程序法独立审理案件,而不应受泰王国相似案件调查、审理结果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金钟 《天府新论》2008,(6):92-95
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在开庭审理前或审理过程中,按照法定的条件及程序,将各自掌握的,满足证据三性要求的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材料向对方展示,称为书证开示.我国由于缺乏证据开示制度设置,庭审中"证据突袭"的情况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庭审效力和对证据认定的准确性.针对我国书证开示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确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明确书证开示的原则:不对等开示原则;全面开示、例外不开示原则;区别对待原则,并明确书证开示的时间、范围,以及不开示的法律责任,建立不开示书证的救济、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5.
杨静维 《理论界》2007,(4):74-75
建立一种制度是为了解决一定的问题,而制度的建立是基于一定的价值取向。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是以法的正义性为价值取向,基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依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提起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有法定申请事由的当事人。本文从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取向出发,对发动民事再审程序各种主体的合理性试作分析。  相似文献   

6.
附带上诉制度是设立于二审民事诉讼中的一项程序救济和诉讼权利平衡的技术性制度。因其在我国民事二审程序中的缺失,反映在司法实践中的各种弊端已经从多方面体现出来。在我国民事二审案件程序中建立附带上诉制度,是平衡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一项精巧技术,很有必要对其予以立法确认和制度完善,以弥补现行民事诉讼法之不足。  相似文献   

7.
试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赞 《理论界》2003,(5):80-80
从民事审前程序的性质及我国司法实际情况等多方面综合分析,我国宜采取职权主义模式下法院与当事人互动的民事审前程序。一、民事审前程序模式介绍根据法院与当事人在民事审前活动中职能划分比例的不同,现代民事审前程序大致形成了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和大陆法系(除法国外)的职权主义。英美法系的主要代表国家之一的美国,其民事诉讼实行的是对抗制,特点之一是诉讼程序由当事人双方推进,法官始终处在消极、被动的位置。民事审前程序也受此原则的制约,反映出对抗制的性质,主要表现为发现程序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即由当事人及其律师收…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审前准备程序.美国和德国作为两大法系的代表性国家,具有较为完善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我国现行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主要存在诉答程序、证据交换、证据失权和证据收集等方面的缺陷,难以起到确定争点、整理证据及促进和解的作用.借鉴美、德的立法例,结合我国司法实践,设立独立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建立强制答辩制度、完善证据制度,是改革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基本方向.  相似文献   

9.
第一审程序是整个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充实第一审程序,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有利于提高法院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当下,有必要通过完善民事诉讼的程序规则,使法官和当事人协同促进诉讼来加强第一审程序.向后挪动允许当事人提交证据资料、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时间界限,允许当事人提起预备之诉,强化法官的阐明义务,坚持"适时提出主义",是强化第一审程序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0.
依我国现行司法制度 ,民事抗诉制度与法官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并不矛盾 ,民事抗诉监督的不是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使 ,而是监督法院审判权的行使 ,无损法院的终审权。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监督的对象应由实体问题转向程序问题、由判决结果转向审理过程 ,具体的监督对象应是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11.
一、民事证据立法的必要性分析从总体上来看 ,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的法律在证据制度方面的规定十分简陋 ,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与推进司法改革的需要。一是现行民事证据制度的简陋和不完善。首先 ,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保障证据制度有效运作的保障机制。这里所指的保障机制主要是指以消极预防为主的制裁性制度。例如 ,对于证人不到庭、证人作伪证、当事人作虚假陈述、当事人故意不提供其持有的证据等行为 ,《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制裁措施。其次 ,缺乏完善的证据运作程序 ,例如 :证据交换程序、认证程序等。第三 ,缺乏关于证据效力的…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执行程序的改革将有力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但各种新制度还需进一步细化.执行程序中增加的财产报告制度,在具体程序上还需明确财产申报的范围,并规范财产申报的形式、程序和后续申报义务.为完善信用征信和失信惩罚机制,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诚信披露制度,但也需规范披露的内容、期限和适用条件.民事诉讼法改革了执行机构,完善了当事人权利保护制度以规范执行行为.  相似文献   

13.
吴德成 《天府新论》2004,(Z1):156-158
当事人的承认在国外又称为"自认",具有程序价值和实体价值的诉讼功能.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承认包括对民事实体权益和诉讼程序的承认.当事人的承认一般指对"不利于自己的事实"的诉讼上的承认,有约束法院裁判的效力,但这种效力在特定情况下存在例外.  相似文献   

14.
前苏联时期,检察机关可以毫无期限和案件范围的限制而提出抗诉.而今在司法独立和当事人处分主义的影响下,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权能逐渐受到限制,检察机关只能对其参加一审程序的案件提出抗诉.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民事抗诉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如何完善和协调检察院和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关系,已成为民事抗诉制度改革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试论民事证据交换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志超 《兰州学刊》2005,(2):186-188
我国已经规定了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但是在理论上存在合法性问题、价值取向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范围不科学、主体不明确、能否质证不明确、当事人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应从明确证据交换的类型、设立独立程序由法官主持交换、促进当事人积极举证、赋予当事人更大的收集证据的权力、防范滥用证据交换制度、制裁违法证据交换行为等方面入手,完善我国的证据交换制度.  相似文献   

16.
书证作为独立的证据形式,在古今中外的诉讼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各国对书证的含义和范围、分类的方式以及认证的规则都存在着差异。通过比较,明了我国书证规定的不足,对其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我国在书证复制件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上既没有明确复制件的含义也没有明确其证明力 ,从而导致法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影响了司法实践对书证复制件及证明力的把握。英美法系国家对复制件的规定更为具体且便于操作 ,其合理经验值得借鉴。应在立法上对书证原件、复制件作出界定 ,明确书证复制件的使用条件 ,完善其证明力  相似文献   

18.
凡以电子技术形成好的以记载或表达的内容、思想来对案例事实起证明作用的,当属电子书证的范畴.电子书证虽然有不同于传统书证的形成方式、存在形式和物质载体,但电子书证并没有因此改变其作为书证的本质,电子书证应当具备书证的所有特征.电子书证作为诉讼证据时必须保持与形成时的电子书证一致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相似文献   

19.
主要从立法层面 ,就改革与完善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若干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主要以当事人举证责任为切入点 ,并就如何完善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的举证时效问题、证明标准问题谈一些建议。使设置程序更为合理 ,更能达到诉讼中的程序公平 ,并最终达到实体公正 ,这才是审判的终极目标。  相似文献   

20.
按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再审申请应当由"当事人"申请,而判断是否是"当事人",不应仅依据"程序当事人"为标准.原审中应当参加诉讼而被遗漏的当事人,具备当事人最本质的特征,当然亦属于"当事人"之列,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现有框架下,人民法院在受理再审申请时,应考虑将当事人作扩大理解,而不应作限制理解.而且,对于此类再审申请,由于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原审难免有"事实不清"之嫌疑,一俟有被遗漏的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必须依法受理,并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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