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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古代文学的“艳歌”、“艳诗”、“艳词”,都是描写有关男女私情的作品.清代末年石印本《株林野史》特标为“艳情小说”,这在中国小说史上是值行注意的.“艳情小说”又被称为“猥亵小说”、“淫秽小说”或“性欲小说”.这类小说以表现性欲为主旨,所描写的男女私情有较多的淫秽猥亵的细节,因其通俗的表达方式与具体粗俗的性描写而得以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它属于性文学,在某些方面违背了社会共同的准则,其作者、印售者和读者便构成越轨社会行为.艳诗和艳词大都以比喻的、隐喻的、象征的方式暗示性爱内容,因而颇为费解,仅流传于狭小的文化圈里,难以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历代的统治阶级与社会舆论对它们采取宽容态度,不作为禁毁的对象.艳情小说的性质与命运却完全与之相异了.中国艳情小说突然兴盛于明代中期以后,延续于清初,即公元十六世纪中至十八世纪初叶的两百余年内;其粗俗、淫秽与猥亵的程度,在中外文学中均可叹为观止.  相似文献   

2.
中国古代的爱情诗,是文学宝库中十分珍贵的遗产,在诗歌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但是,历代对爱情诗的评价却极低,多数被斥为“艳诗”“淫辞”而打入冷宫。就是建国三十多年来,古典文学研究者也未给予应有的评价。本文试图从爱情诗的发展,历代的评论和今人估价中存在的问题等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以一己之见就正于读者。  相似文献   

3.
南朝宫体诗与五代花间词在审美趣味上构成了趋同性.这种审美趣味上的趋同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以艳丽为美,以纤巧为美,以悲怨为美."以艳为美"在艺术风格上的表现包括语言、色彩、情调上的艳丽化;"以纤巧为美"则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印题材的狭小和指对纤弱之美的欣赏;对宫体诗"以悲为美"的继承促进了花间词"绮怨"风貌的形成.  相似文献   

4.
南朝诗僧借用乐府民歌创作了为数众多的、表现男女相思爱恋之情的诗歌,这在历代僧人诗作中是一个独特的现象。我们认为,南朝崇尚声色的社会风气、艳声俗曲引入乐府音乐、大乘佛教习学一切世间法的济世观对僧人写诗作文的许可,都导致这一独特文学现象的产生。  相似文献   

5.
日本江户后期至明治初期的汉诗坛上曾兴起过一股艳诗创作的风潮,其中泽井鹤汀的《吟香集》是颇具代表性的一部著作,该集收录了其早年的艳诗,然而鹤汀后来诗风的转变又使得他对这些诗作及其自身形象表现出了否定的态度,使得《吟香集》呈现出一种复杂的意义指向.然而,伴随着艳诗创作之风的进一步兴盛,鹤汀作为艳体诗人的形象已完全确立,甚至还被视为了明治前期诗坛领袖森眷涛的引导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其在江户明治诗风演变背景下的诗人形象及其地位乃是人们期待及阐释的结果.  相似文献   

6.
孙鸿亮 《人文杂志》2005,(3):104-107
本文从佛学渊源考察元稹自叙艳诗以“以干教化”相标榜的原由,认为元稹自叙与其艳诗创作实际相矛盾,目的主要是为了掩人耳目。然而元稹把“以干教化”与艳诗相联系,就背后的原理机制而言,则受佛经文学描写欲色以弘教说法、教化世俗启发影响而成。同时南朝齐梁艳诗和唐代佛教僧徒的诗歌创作及俗讲活动也为这一做法的形成提供了现实依据。  相似文献   

7.
艳诗与赠内诗分别有其各自的渊源及发展历程,出于道德因素的考虑,过去的诗人们对二者作了较为明确的区分,妻子的形象逐绝少出现在艳诗之中.然而孙原湘的创作却提供了一个反面的例证:他既写作传统意义上的赠内诗,又在艳诗中对妻子的魅力及风韵作了细致的刻画.对他而言,赠内诗用以容纳一种可示于公众的情感表达方式,而艳诗则因所受限制较少,可以使他创造性地采用一种更具私密性乃至创造性的言情方式,从而构成了对礼法的突破.孙原湘通过这一尝试将一种更加真实、完整的夫妻关系呈献给了读者,并且打破了妻子形象不能进入艳诗的陈规,这也意味着对艳诗作出界定的关键不在于写作对象的身份,而在于作者的写作意图及其笔法的具体表现.  相似文献   

8.
唐代艳诗创作在对女性审美价值的体认、男女情爱的感知、绮靡华艳诗美风范的追求方面,龙翔凤翥,超越同侪。唐人才华横溢,这些艳纵之笔,亦为唐诗的空前繁荣平添了几许流丽风情,增饰了无限旖旎韵致。运用文本分析、史论结合的方法,将艳诗研究置于文学、文化、人性发展的大视野中综合考察,可以发现,无论从创作规模、艺术成就,还是对后世的影响等方面来看,唐代都堪称艳诗创作的繁盛阶段。  相似文献   

9.
南朝徐陵曾为梁代东宫学士,又曾出使魏未归,还曾入陈为尚书左仆射等职。刘肃《大唐新语》写道:“梁简文帝为太子,好作艳诗,境内化之,以成俗,谓之‘宫体’。晚年改作,追之不及,乃令徐陵撰《玉台集》以大其体。”可见,简文帝萧纲对徐陵倚重之甚。《四库全书·总...  相似文献   

10.
范明华 《中州学刊》2003,(3):142-147
“自然”在中国古代文艺和美学理论中是作为一个价值范畴来看待的。它代表的是一种最高的美。“自然”一词兼具“必然”与“自由”双重含义 ,这是其成为美的主要依据。作为一种美 ,它表现于文艺作品的形式和内容方面 ,简约的形式和生动的内容是这种“自然”之美的主要特征。同时作为一种创造法则 ,它要求排除一切反自然的人为因素 ,通过去“心”、“物”之蔽消除一切对立和限制 ,以显现出天地万物固有的真实和生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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