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死刑的存废之争由来已久,它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已在人类社会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但每一种刑罚方法的存在与废除都有它自身固有的价值,本文以对死刑的正价值与副价值的考量为内容对死刑的存在提出否定观点,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国家主导价值与现行刑法条文中的死刑罪名探讨了我国死刑废除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2.
死刑的存废之争由来已久,它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已在人类社会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但每一种刑罚方法的存在与废除都有它自身固有的价值,本文以对死刑的正价值与副价值的考量为内容对死刑的存在提出否定观点,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国家主导价值与现行刑法条文中的死刑罪名探讨了我国死刑废除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和谐语境下的死刑限制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刑废除成为世界刑罚发展的潮流,迈向法治现代化的中国也应该顺应这种潮流.但立即废除死刑又缺乏现实性,在两难之间死刑限制是可以选择的理想路径.和谐社会要求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这为限制死刑提供了正当性的根据.而死刑限制路径可从缩减死刑罪名、寻找死刑替代措施、构建死刑赦免制度、明确死刑标准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4.
在限制死刑的诸多选择路径中,死刑的立法限制无疑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死刑的立法限制与司法限制相辅相成,构成了死刑限制的基石。目前,我国死刑制度的立法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具体表现在:死刑适用标准不够明晰,死刑罪名设置过多、过滥,死刑适用的主体范围过于宽泛,绝对死刑罪名仍然存在,死刑犯的权利保护较为欠缺等。因此,在限制死刑的立法改革中,应以我国"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为指导,以相关国际人权公约为标准,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限制死刑。  相似文献   

5.
文物犯罪的死刑适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对于死刑规定的罪名中不乏文物犯罪之类的贪利性非暴力犯罪,但是无论从刑罚发生的根据、文物犯罪的发生机理还是从刑法的公正性上来看,对文物犯罪适用死刑都是不合适的。此外,对文物犯罪适用死刑还不利于国际间的司法协助,对打击跨国文物走私案件造成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废除对文物犯罪的死刑适用是有必要的。中国废除死刑的实践应当从对文物犯罪这种非暴力的贪利性犯罪开始。  相似文献   

6.
死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个重要刑种,尽管现行刑法对1979年刑法进行了修改,但死刑罪名的设置还不够合理,死刑罪名数量仍然很多,这不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因此,我国应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合理设置死刑罪名,大范围削减死刑罪名,完善我国的死刑立法,以适应国际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7.
纵览中国近40年的死刑立法改革进程,立法者在其中分别扮演了不同的角色,采用了不同的行动策略:学者主导型阶段中的立法者:事外者心态下的加法逻辑;司法者主导型阶段中的立法者:观察者心态下的稳定逻辑;立法者主导型阶段中的立法者:行动者心态下的减法逻辑。在法益模式与效用模式的死刑立法改革路线图陷入暂时的困局之时,在短期内不宜从立法上大规模、直接地废除死刑罪名,而应采用技术化的立法手段,隐性地减少死刑罪名的适用,即采用技术模式暨隐性削减死刑模式。在承认既有路线图共识的基础之上,技术模式主张下列改革路径:绝对死刑罪名的软化和转化;在废除贪贿犯罪死刑的既有"布局"之外,理性地引导公众舆论;暴力犯罪死刑罪名的标准细化与制度铺垫。  相似文献   

8.
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废止论与保留论都存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局限与不足,以保障人权为基础的阶段性废除论提出了比较合理的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废除路径。现阶段应从严把握贪污受贿犯罪适用死刑的条件,明确以死缓为主、死刑立即执行为辅的死刑适用机制;下一步应剥离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先行废除罪质较弱的受贿罪的死刑,为全面取消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创造条件;在影响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废除的诸多社会疑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全面废除该类犯罪死刑就水到渠成。  相似文献   

9.
死刑,也称为生命刑,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一直是争论比较激烈的话题。死刑是一个历史性问题,经过多年的发展,其存在也受到人们的质疑。现在,已经有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但在我国,目前死刑还存在。所以国内有很多人士呼吁"保障人权",坚持废除死刑的呼声。而我国的死刑改革问题,应该立足中国的实际国情,不能简单的从人群的角度来看待,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断从改革方向层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江西社会科学》2019,(7):154-163
我国削减死刑罪名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进一步削减仍面临严峻挑战。削减死刑罪名的科学视角是法秩序,根据命令来源,法秩序可以分为自然法秩序、宪法秩序、刑法秩序、实践法秩序。自然法秩序是削减死刑罪名的原动力,宪法秩序是削减死刑罪名的基础维度,刑法秩序是削减死刑罪名的直接路径,实践法秩序是削减死刑罪名的生活基础。削减死刑罪名中的主要矛盾只有从法秩序的角度才能被发现,如果人们的视野只停留在规范的层面上,就会忽略导致规范产生变化的深层社会根源。只有综合考虑法秩序的各影响因子,采取全面的改革措施,才能最终实现我国逐步削减死刑罪名的战略任务。  相似文献   

11.
死刑存与废的合理性思考 ——从功利主义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关于死刑的争论,焦点是什么样的论据更有助于驳倒死刑保存论和中国如何实现废除死刑。废除死刑,还是保留死刑,从功利主义的角度作结论不是绝对的。认为死刑是否必要,是对死刑的功利之争;死刑是否正义是死刑存废的人道之争。但无论是功利之争还是人道之争,都能得出针锋相对的两个结论:死刑是必要的,死刑是不必要的;死刑是人道的,死刑是不人道的。随着中国经济越来越发达,人权思想深入民众,生命价值提高,人生观得到一定改变,死刑一定会在中国废除,中国废除死刑的道路是:严格限制———废除。  相似文献   

12.
闫厚军 《理论界》2006,(11):88-89
我国政府一直为批准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做积极准备,但死刑制度的去留仍然是国内法与公约相左之焦点,本文就我国死刑制度的历史发展趋势、当前死刑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废除死刑所需的物质条件与人文背景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13.
2007年11月16日,联合国大会负责社会和人道主义事务的第三委员会以99票赞成、52票反对、33票弃权的结果通过题为《暂缓适用死刑》(Moratorium on the use of the death penalty)决议.主要内容包括:(1)对继续适用死刑表示严重关注;(2)呼吁保留死刑的国家尊重死刑犯的权利、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供死刑的适用情况、逐步限制死刑之适用和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暂停执行死刑以期将来废除死刑;(3)呼吁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不要恢复死刑。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刑法中死刑限制的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刑的存、废问题,在世界范围内争议较大.我国现阶段仍然保留死刑,并是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有学者认为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趋势,提出应当废除死刑.本文从国际和我国的现状出发,提出在我国目前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并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根基,我们要做的是如何在我国现有刑法制度的范围内,通过立法和司法限制,大幅度减少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15.
2007年11月16日,联合国大会负责社会和人道主义事务的第三委员会以99票赞成、52票反对、33票弃权的结果通过题为<暂缓适用死刑>(Moratorium on the use of the death penalty)决议①,主要内容包括:(1)对继续适用死刑表示严重关注;(2)呼吁保留死刑的国家尊重死刑犯的权利、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供死刑的适用情况、逐步限制死刑之适用和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暂停执行死刑以期将来废除死刑;(3)呼吁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不要恢复死刑.  相似文献   

16.
死刑逐步走向废除是大势所趋,但中国现在还不具备立即废除死刑的奈件。关于如何创造条件最终废除死刑,越来越多的学者寄希望于死缓制度的扩大适用。笔者认为死缓制度是刑事政策直接导入刑法典的结果,本身缺乏法理基础,具体适用时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理论困惑,更重要的是有放宽死刑判定条件之嫌。死缓制度难当重任。死刑最终废除的正确道路在于真正严格限制死刑的判定条件。  相似文献   

17.
章玲洁  周实 《理论界》2006,(7):107-108
死刑是最古老、最严厉的刑罚方法。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纷纷废除死刑,而我国依然保留这一制度。这主要是因为,无论从刑罚的目的、人权的保护还是我国的国情来看,死刑存在都有其合理性。死刑应该保留但是更应该慎用。  相似文献   

18.
叶云兰  卢文霞 《理论界》2004,(4):279-280
死刑逐步走向废除是大势所趋,但中国现在还不具备立即废除死刑的条件.关于如何创造条件最终废除死刑,越来越多的学者寄希望于死缓制度的扩大适用.笔者认为死缓制度是刑事政策直接导入刑法典的结果,本身缺乏法理基础,具体适用时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理论困惑,更重要的是有放宽死刑判定条件之嫌.死缓制度难当重任.死刑最终废除的正确道路在于真正严格限制死刑的判定条件.  相似文献   

19.
冯勇  杨瑞之 《理论界》2008,(3):70-71
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体现了国家限制死刑适用的一贯政策。但从中国古代肉刑的废除理由、方式以及肉刑废除时产生的立法技术角度,可以看出死刑立即废除的必然性以及在废除时应首先完善立法技术。  相似文献   

20.
死刑的废止在当今社会已成为一种国际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对死刑从形式上或实质上予以废除或限制。对于经济犯罪设定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少之又少,而我国却还保留着经济犯罪的死刑;在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关于贪污贿赂犯罪死刑的废止争议依旧很大。在国际社会普遍废除贪污犯罪死刑的情况下,结合我国现实情况,本文欲从国内外贪污贿赂犯罪刑罚适用规定的现状,探讨我国废止贪污贿赂犯罪死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以期在我国废除贪污贿赂犯罪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