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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问题又成热点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环卫工人被要求与一家保洁公司签约,部分在企业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员工"工龄归零",没有任何补偿.此前深圳华为公司出资10个亿"买断工龄",动员有8年以上工龄的老员工"先辞职再上岗".不少企业要求原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改签"劳务合同",试图让公司员工变身为劳务公司派遣的"劳务工",让他们在原企业的"工龄归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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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施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赋予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特别是为了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采用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使用由派遣公司派来的员工进行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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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颁布羼,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定成为这部法律的争议焦点之一,一时间“辞职门”、“清退门”、“工龄归零门”接踵而来,导致劳资关系一度紧张。资深劳动法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李迎春律师从实务角度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难点问题进行评析和指点,本刊分三期进行刊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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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年底,就在《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际,深圳华为公司又爆“新政”,所有工作满八年的华为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再“竞业上岗”,重新与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从2007年9月开始,华为公司共计7000余名工作满8年的老职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辞呈,他们可获得化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据了解总额高达10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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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大学毕业后被一家公司录用从事文秘工作,已经工作了6个月,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近日,公司通知我要签书面劳动合同。我表示同意补签,同时要求公司依照未按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给我补发6个月工资。而公司认为,此前已按照口头约定按月足额向我支付了工资,且现已决定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因而拒绝了我的要求,还说要么补签劳动合同,要么离开该公司。请问,补签了劳动合同后我就不得再主张双薪了吗? 相似文献
我大学毕业后被一家公司录用从事文秘工作,已经工作了6个月,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近日,公司通知我要签书面劳动合同。我表示同意补签,同时要求公司依照未按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给我补发6个月工资。而公司认为,此前已按照口头约定按月足额向我支付了工资,且现已决定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因而拒绝了我的要求,还说要么补签劳动合同,要么离开该公司。请问,补签了劳动合同后我就不得再主张双薪了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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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目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让劳动者无据可查或者为了能够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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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老人们颐养天年可谓理所当然。可是,有—部分老人乐于发挥余热,自愿再找份工作,成为“退休打工族”的一员。不少企业也从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热衷于聘用退休人员。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退休后打工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遇到劳动纠纷时,劳动部门无法认定“工伤”,法院还有可能驳回诉讼请求……面对一系列的维权困境,法律界人士提醒,如果家有“退休打工族”人员,请一定要签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以便维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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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仍然有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以未签合同为由随意解雇员工,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员工也常常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在用人单位侵犯其合法权益时,理不直,气不壮。前不久,在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的小唐就遇到了这种事。小唐今年!月被北京某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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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出于双方的原因,直到过去6个半月后,我才真正到公司上班,即我实际在公司上班的时间为5个半月如今,劳动合同已经到期而终止。就我的离职经济补偿问题,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表示我从上班之日起,实际工作时间不足半年,故只能按我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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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劳务派遣”这个词在社会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采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这种用工模式的优越性在哪里?现在还存在哪些问题?其发展前景如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全国第一家劳务派遣企业———北京团兴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团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忠同志。希望我们的访谈能给其他从事劳务派遣的企业或准备采用劳务派遣这种新的用工模式的企事业单位一些启迪。记者:团兴公司是什么时候成立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多久了?王忠:团兴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24日,从1997年至今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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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确立了劳动关系,就能够享受各项劳动权益,试用期也不例外。 获得工资报酬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这里所说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若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故意拖欠和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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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从2005年9月至今在一家私人贸易公司上班,2005年11月份时公司给员工办理了社保并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我那时工作未满三个月所以没办也没有签订合同。之后我曾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他以各种理由回绝了。我也曾向相关部门咨询过此事,说要签订合同才可以办理社保。请问:我们事实存在着劳动关系,我能否向公司提出补缴2005年至今的社保及医保等费用的要求?如果想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我又应该做哪些准备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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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最近被某外资企业录取,在与单位签订合同时,人事部主管明确告诉他:根据公司的常规做法,应由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都是以现金的形式随同工资一同发放的,公司不再单独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来此内容被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之一。王某认为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遂向律师进行了咨询。为某些方面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内容仍需协调,便可将协商一致的内容写进合同,这些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自愿协商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该《说明》第72条又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