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实践中问题重重。集体土地征收中补偿内容和征收程序是最重要的两部分。借鉴日本《土地收用法》中正当补偿和合理程序两方面的经验,我国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补偿方面应制定完全补偿的补偿原则,扩大补偿客体,完善各项目的补偿标准。在征收程序方面应增加事业公共利益认定程序,设立专门的土地征收机构,透明征地信息、保障公众参与权。  相似文献   

2.
改进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还存在一些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加以改革和完善的地方:应该从科学界定"公共利益"概念、规范土地征收的程序、完善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扩大征地补偿的范围、创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方式、积极探索征地补偿费的合理分配,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等几个方面来改进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3.
土地征收问题已成为"三农问题"中的热点问题,成为各种经济矛盾和社会问题的焦点。土地征收惟一正当目的———公共利益的泛化、征收权制度设计的违宪性、补偿标准严重显失公正、征地缺失正当程序等侵权性立法制度设计是导致问题的根本症结。解决问题的途径是:从立法制度上法定土地征收的正当目的———公共利益,构建土地使用权交易"二元结构模式",制定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4.
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的判断,应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同来完成。 土地征收主体应限缩,应取消县、市级政府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限,由省级政府负责土地征收审批。 行政机关做出征收决定前,应举办听证会,就土地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冶、征收必要性、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范围、征收程序合法性等内容进行听证。 土地征收应根据公开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作为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归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由本集体成员共同决定。  相似文献   

5.
经过60年的演变和发展,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在规范层面和人道层面都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仍显幼稚,并在现实中遭遇诸多困境,比如公共利益界限模糊、补偿机制不合理、救济渠道不充分等。为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土地征收法中的公共利益条款、公平补偿条款等,并针对目前矛盾最为集中的农村土地征收出台专门法律。  相似文献   

6.
征地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确立的深化经济体制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征地补偿是土地征收制度的核心问题,对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私法保护是其制度建构的基点所在。我国现行公法理念下构建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未能充分反映补偿的私法属性,存在着补偿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补偿内容有悖于市场公平原则、程序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民事解决纠纷机制不完善等制度缺陷,导致征地纠纷频发和矛盾突出。只有立足于我国土地制度的本土化,借鉴国外较为完善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在私法理念的指导下对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才能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和真正实现公共利益与私人权益的平衡,彰显制度的公平和正义价值。  相似文献   

7.
农地征收中生态价值补偿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是对被征收土地价值或功能的完全补偿。目前,我国农地征收制度存在补偿范围过窄、补偿标准不合理等问题,特别是征收中缺少对农地生态价值的补偿,导致农地征收价格偏低。应当将生态补偿纳入农地征收的范围,并科学量化农地的生态价值、合理确定农地生态价值补偿的标准、公平分配农地生态价值补偿收益,以完善我国农地征收制度。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视野下土地征收之公共利益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利益是<物权法>土地征收制度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但物权法第42条仅仅规定公共利益为征收的依据,并没有界定其标准,使得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判断主体、判断标准十分模糊.对土地征收制度中的公共利益要件需要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进行界定;从土地征收公益性质的界定、审查、监督和救济等环节进行规制,以体现土地征收制度的正当性和公平性.  相似文献   

9.
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协调和解决土地征收中国家、社会和个人权益冲突的一项基本制度,妥善解决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对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我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传统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该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应加强对补偿主体和权利人、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和补偿程序等方面的研究,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改革途径。  相似文献   

10.
我国土地征收立法缺陷之管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土地征收在立法模式上存在缺陷,应采集中型立法,制定统一的征收法典;现行立法在"公共利益"的界定上存在缺失,立法除对"公共利益"要有原则性规定外,还应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并应明确征收不得适用于商业目的;现行立法在"征收程序"的规定上存在缺陷,征收程序应以保护被征收人利益为中心加以设置,还应完善征收程序的立法技术;现行立法在"补偿条款"的规定上存在缺失,立法应明确规定"公正"或"合理"的征收补偿原则,应扩大征收补偿范围,还应以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11.
现有的有缺陷的土地征收制度下,政府基于成本与效益角度考虑很可能会滥用土地征收制度,即为了非公共利益需要也适用征收,这并不是一种有效利用土地的方式。相比而言,允许土地自主入市流转更为经济。但是因公共利益需要而使用土地还是应该适用征收制度,而且从被征地者成本与效益及土地的保护和高效使用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对被征地者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相似文献   

12.
土地征收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尤其是随着公共利益问题的日益突出而得以产生并逐步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对征收土地进行补偿。国民政府时期,征地补偿方式多样,既原则执行,又灵活变通,但土地补偿的标准悬殊,地价差别大,公信力不强,土地补偿费拒领现象也较为普遍。  相似文献   

13.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公共设施的增加,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已不可避免,土地征收关系到国家、集体及个人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平衡,如果征地补偿制度不公平、不合理、不规范,征地不仅会造成财富的损失,还可能激化矛盾。鉴于目前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通过对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探析,着重分析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条件、程序及征地补偿制度等问题,尤其在完善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基本构想方面,就"公共利益"范围的可行性思路提出见解。如何在现行法律制度下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制度,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我国土地征收在立法模式上存在缺陷,应采集中型立法,制定统一的征收法典;现行立法在“公共利益”的界定上存在缺失,立法除对“公共利益”要有原则性规定外,还应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并应明确征收不得适用于商业目的;现行立法在“征收程序”的规定上存在缺陷,征收程序应以保护被征收入利益为中心加以设置,还应完善征收程序的立法技术;现行立法在“补偿条款”的规定上存在缺失,立法应明确规定“公正”或“合理”的征收补偿原则,应扩大征收补偿范围,还应以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15.
土地征收制度是世界各国为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而设置的一种法律制度,是一个牵涉公权力与私权利如何平衡的重要社会问题,构建完善的土地征收制度至关重要。文章通过与国外(地区)的比较借鉴,提出完善中国土地征收制度必须更新观念,不能以行政手段忽视私权保护应有的地位,不能用行政权的强行剥夺达到征收的目的,而应从界定公共利益、建立公平的征收补偿机制、健全和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被征地农民妥善的安置方式等方面予以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阐述了土地征收是国家土地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土地征收的法律要件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给予公正合理的补偿;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指出了完善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措施。  相似文献   

17.
发达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普遍以市场价格为基准,补偿范围和补偿权利人涵盖广泛,实质上是以土地财产权为根基所确立的公正补偿原则。我国农民集体土地征收却以低价征收取代市场价格,补偿范围和补偿权利人也都存在明显疏漏,主要原因在于至今尚未确立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因而在根本上缺失了公正补偿所赖以建立的产权基础,并由此导致农村征地冲突的日益尖锐。应尽早建立法权意义上的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以此为基础将土地财产权与土地征收权这一内在矛盾予以制度化,才能确立现代土地征收制度所要求的公正补偿原则。  相似文献   

18.
土地征收补偿范围与标准是土地征收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在土地征收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计划经济条件下隐藏的各种弊端日益凸显。因此,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范围和标准既有现实意义,也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9.
公共利益需要是当代土地征收制度中限定征收范围的一项基本原则,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在法治理论和实践中确立了此项原则,并通过此项原则较好地平衡了土地财产权和土地征收权。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确立了公共利益需要原则,在制度层面却又确立了建设用地国家垄断制度,法律冲突直接导致广大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严重受损。今后改革应当在立法层面明确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并强化征地纠纷的司法审查,以便为在我国真正确立此项原则奠定财产权基础并提供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20.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因此,土地征收者与被征收者之间存在地位的不平等性.也正是基于此,各国法律往往将土地补偿作为进行土地征收的一个前置程序.由此可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对于土地征收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就目前中国当下发生的土地维权案件来看,被征收者对于土地征收本身持反对意见的较少,甚至有的盼望拆迁.他们不满的主要是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政府主要是基于公共利益原则而给予被征收者较低的补偿的.公共利益原则能不能够构成政府较低补偿的理由呢?假如不能,政府又应当基于什么标准来给予失地农民补偿呢?在土地补偿过程中,我们又应当如何看待土地溢价呢?这些问题构成了本文的核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