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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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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行政补偿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魏建良 《浙江学刊》2001,(4):144-149
行政补偿法律制度一直以来不为我国学界所重视,而事实上,这一制度的健全与否,与私人财产权能否得到切实保护息息相关.本文将对我国目前行政补偿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并指出其两个主要缺陷一是宪法缺失补偿及补偿原则条款,二是现行有关补偿的单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补偿的规定标准不一,不成体系.最后,针对目前这一制度的现状,本文相应地提出了完善建议,即在宪法里增加补偿及补偿原则条款,并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补偿法.  相似文献   

2.
综观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关系,虽然在特定历史时期党没有处理好党权和法制的关系,但是从其在革命实践中及其执政后的客观历史过程中,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对于宪法和法律的认识始终是明确的,建设以宪法为渊源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是作为革命领导和具有执政党地位的中国共产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并且中国共产党也认识到其自身“依法执政”的自我克制原则乃是建立“法治中国”的基本途径,即在“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的基础上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这也构成了中国特色的党法关系。  相似文献   

3.
罗亚海 《创新》2016,(4):85-91
财产权的正当性包含两个维度:财产权作为权利的正当性和财产权受法律限制的正当性。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沉淀和凝炼,依宪治国对我国宪法原则及其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公民财产权的正当性抽象上也是如此,现代社会财产权正当性探讨的维度应该是财产权法律限制的正当性。因此宪法在依宪治国的背景下要实现对财产权的有效保护,就必然对宪法财产权制度的正当性体系进行重构,并以体现宪法的最低道德性和宪法的伦理性为体系前提。依宪治国原则下的财产权正当性的凝炼既要坚守宪法的基本精神,也要关注财产权在依宪背景下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的互动和融合,体现财产权的规律性和目的性。  相似文献   

4.
法学家与政治学家在理解问题与思考方式上的差异,导致他们对宪法的理解也不同.图施奈特的厚宪法/薄宪法范畴与他的大众主义宪法理论的缺陷在于,在一个没有健全民主制度的国家,无法实施;佩里的第一宪法/第二宪法范畴与宪法原则第一的宪法解释理论无法解决传统宪法原则与新的宪法需求之间的矛盾,因而不适用于社会转型国家;尼诺的历史宪法/理想宪法的范畴与法院裁决正当性和个体行为正当性推理的理论,在逻辑上是一种循环论证,并且容易给他国以干预内政的机会;芬恩的法律宪法/公民宪法范畴与公民教育理论对于尚未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是本末倒置;立法意义上的宪法/司法意义上的宪法这一范畴的提出,可以有效地解决上述诸范畴与理论中的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并有利于作为制度的宪法的实施与维系.  相似文献   

5.
社会宪法与社会法是一种共生的法现象,根源于国家与社会的融合、个人主义与团体主义并重、公法与私法趋同诸种因素的综合.社会宪法是传统政治宪法裂变出来的部门宪法之一种,社会法是独立于私法领域旨在保障社会安全的一系列法律部门的总称,二者各有自己的形式与规范内容.鉴于原则与规则规范属性之区异,社会宪法的实施主要依赖民主多数的立法机关制定社会立法,但在一定条件下可由司法实施.  相似文献   

6.
田益友  顾伟 《社科纵横》2008,23(12):83-86
现代法治的核心是行政权要受到法律的有效控制.侦查权作为一种行政权力,其法治化是现代法治国家对其进行控制与规范的基本规律.侦查权法治化的有效途径是从立法上将其宪法化,同时遵循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我国侦查权在法治化过程中在立法上还存在种种弊端与不足,需要按照法治化原则的要求对其加以改造.  相似文献   

7.
宪法方法论之觉醒——由合宪性推定说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目前对于诸多宪法事例的分析逻辑可以窥见宪法方法论的贫瘠.虽然法律方法论具有一般法学方法论的诸多通性,但其仍不能替代宪法方法论.通过对合宪性推定方法的认识,可见宪法方法论具有本体性价值.宪法方法论的存在根基于宪法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性.宪法的特性决定了宪法方法论与法律方法论之不同.宪法方法论的缺失将对宪法功能的发挥起到制约作用.宪法方法论的觉醒将使宪法更加具有生命力.  相似文献   

8.
本文通过区分国有资产与国有财产,提炼了国有财产的概念构成,提出"国有财产"才为宪法中"公共财产"的应有之意.而国有财产的保护作为国家根本的命题之一,应在宪法保护的统领之下,以相关宪法保护原则为基础,建立国有财产的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9.
对人性尊严的承认,已成为近代法治社会告别过去的最重要标志.但人性尊严又很容易沦为空洞的伦理原则,因此,如何将人性尊严保护纳入法律体系便成为各国关注的重点.对人性尊严的保护,首推德国基本法第1条第1款的规定,其为人性尊严提供了宪法上的基础,而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亦以此为基础发展出完善的有关人性尊严保护的教义体系.  相似文献   

10.
宪法学为什么要以宪法文本为中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张翔 《浙江学刊》2006,(3):14-22
宪法学是在法体系内的、规范导向的、直接或间接为宪法解释服务的研究,是法律系统的“自我观察”。而政治学以及其他学科对宪法的研究是法律系统之外的“异观察”,其问题视角和基本任务与核心意义上的宪法学(宪法解释学)是不同的。这决定了宪法学应该以宪法文本为中心,坚持以“规范性”为基本特征的法学品格,非此无以建立宪法学的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  相似文献   

11.
李莉 《浙江学刊》2004,(3):190-193
科克是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大法官之一,是古典宪法理论创始阶段的代表人物.他创造性地表达了"法官独立和违宪审查的思想".成为世界宪政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此外,科克还主张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和权利保护原则,这成为后来美国宪法和<人权宣言>的思想精髓.作为古典宪法基础理论的开拓者,科克的宪法思想虽然有其不成熟的一面,但它的伟大影响却是不可否认的,直至如今,仍会给我们的宪政建设带来一定启发和思考.  相似文献   

12.
宪法的作用问题是宪法学理论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在我国现在的宪法学著述中对此问题说法不一。本文拟就宪法作用若干问题作些探讨。(一) 宪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具有一般法律的共同作用。但是,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作用和一般法律又有着明显的区别,宪法的作用和一般法律的作用相比,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宪法作用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所调整的对象是统治阶级在行使国家权力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原则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即它要调整社会政治关系,规定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要调整社会经济关系,规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分配制度,它要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它要调整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规定各国家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职权等。因此,这就决定了宪法作用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一些学者之所以在民法与宪法关系上提出民法根本说的观点,除了现实语境中的原因之外,还由于他们在逻辑语境中混淆了"法律部门"和"法律形式"与"民事权利"和"民法"这两对法学基本范畴.如果在法律部门的语境下谈民法,则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应该存在于不同的法律形式中,包括宪法.因而宪法也是民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渊源,民法不能脱离宪法而独立成法,也就无所谓民法与宪法谁是根本法的问题.如果在法律形式的语境下谈民法,则宪法是根本法,民法典属于法律,从属于前者.不仅中国宪法和立法法这样规定,法国和德国这样的民法典非常发达的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也是如此.宪法比民法更"根本"的理由有两个方面:从价值理性的角度来看,宪法和民法都以民事权利的保护为起点和终点,而宪法所规定和保护的民事权利与民法比较起来应该更具有抽象性、原则性和基本性,因而与民法所规定的比较具体的民事权利相比,具有更大的普遍性、包容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看,宪法通过控制国家行为、尤其是通过控制立法权来保障民事权利,而民法则是通过控制个人行为来保障民事权利,前者控制的危险性比后者大得多,因而工具效力也自然比后者大得多.  相似文献   

14.
宪法是立法规范行政程序的基础.我国宪法设定的"责任链"模式无法充分保障代议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约束,因为无论用人手段还是治事手段均存在局限性.在行政程序中遵循公民参与和程序公开原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法律对行政权约束的不足,增强代议机关对行政权的控制,更多地满足宪法民主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孙树远 《社科纵横》2005,20(4):103-104
宪法法律关系的法律性质,从产生过程来讲,是国家与全国的公民代表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具有契约性。在宪法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公民:国家作为宪法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唯一性,公民作为宪法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普遍性。宪法法律关系的主要调整对象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公民可以利用宪法法律规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相似文献   

16.
司法以人为本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人权入宪,2006年党中央的文件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原则,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三件事具有标志性意义,表明中国宪法法律实现了从忽视人权到将保障人权作为首要原则的历史性跃进.现在的任务是进一步从法律上落实这一根本原则.  相似文献   

17.
马岭 《学习与探索》2007,1(6):110-112
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法规有提请审查权,对法律有提请解释权.由于部分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直接违反宪法的可能性,因此有可能对其进行违宪审查.在这种审查中有可能引发宪法解释.在提请法律解释后,解释机关也可能在进行法律解释过程中连带出宪法解释.目前,最高法院可以通过行使这些提请权推动我国宪法解释制度和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宪法是规定国家为履行其职责而进行活动时所应遵守的"法律程序"的法律,宪法的规制对象主要是国家.因此,宪法所规定的人权是针对国家提出其尊重义务的权利.保障私人间的"自然权"被尊重的职责即保障私人间关系以"个人尊严"为基础而被规范的职责是国家的职责.为了实现该职责,国家依据宪法所规定的"法律程序"制定、执行必要的法律,并对纷争予以裁定.民法是私法中的核心法.民法所规范的.是原理上处于平等立场的私人间的关系,其与以公权力的行使为核心、表现为不平等关系的宪法关系相比较,在个人尊严的表现方式上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19.
王蕾 《求是学刊》2008,35(3):89-94
为把握宪法平等规范的动态意义,文章从适用方式的角度界定.原则",借此指出宪法平等规范自身并非一个原则.作为原则的乃是"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与"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这两个平等规范的子项.宪法平等规范的确切含义由这两个子原则在具体情形下的权衡而定.从原则的视角出发.平等规范的动态意义能够得到融贯一致的解读.  相似文献   

20.
吉敏丽 《社科纵横》2007,22(12):67-69
人权已经成为这个时代永恒的主题。人权的保障必须依靠完善的法律体系。中国从改革开放至今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权保障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以实体法和程序法构成的基本法律为支柱,以单行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为辅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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