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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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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犯罪入罪的最大问题是因果关系的认定.从中外各国环境犯罪立法模式及犯罪形态来比较、探讨环境犯罪形态对因果关系的影响,可以得出适当地修正构成要件结果的定义作为归责的基准尺度的结论;借鉴德国将“环境结果犯”跟随环境法益的观点来解释“构成要件”,能确定环境犯罪中复杂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2.
郭纹静 《理论界》2011,(1):64-66
面对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越来越被重视。刑法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和机能使得它能够在环境保护方面有所作为,但是对环境的保护不能过于依赖和迷信刑法,还要兼顾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环境的保护要坚持惩治犯罪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基于环境犯罪的特点,对环境犯罪的惩罚要坚持财产刑至上的原则,并可以引入非刑罚措施。对环境犯罪应引入严格责任归责原则,但同时要严格限制该原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3.
我国传统的刑法犯罪理论,罪过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其主观方面的认定对于罪与非罪、以及量刑轻重意义重大。但环境犯罪主观方面具有不同于普通犯罪的复杂情况,司法实务中认定和证明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十分困难。因此,应该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和犯罪主客观相统一的基础上,采用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  相似文献   

4.
过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一种类型,过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法反映了立法者对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视程度,以及所采取的刑法抗制措施的强度。环境犯罪所带来的诸多理论问题在过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因而较为全面地对这些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对于在理论乃至实践中寻找突破提供了基本前提。从各国立法例的比较,可以反观我国现行立法的得失,并由此在立法模式、罪状设计等方面确立更为合理、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5.
有关环境犯罪刑事立法几个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当前 ,我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中还没有环境犯罪危险犯的规定 ,也没有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一个重大缺陷。为了有效地保护我国环境 ,做到防患于未然 ,有效遏制不断增长的各种环境犯罪 ,我国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应该规定危险犯 ,并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国家能否作为环境犯罪的主体 ,目前尚无定论。本文认为 ,国家可以成为国际环境犯罪的主体 ,这是国际法发展的趋势。确认这一点将大大有利于防止国际环境领域犯罪的发生 ,以及有助于及时解决犯罪行为国的法律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6.
环境犯罪是现代社会工业化发展后面临的新问题之一,对其究责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辅之以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的本质是推定过错,并不违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且有实用价值.环境犯罪案件中适用严格责任将有效发挥刑罚的惩罚与预防作用,但也存在严格的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7.
8.
吴念胜 《兰州学刊》2012,(8):181-184
面对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严格责任原则被引入环境刑法。但主观罪过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采用严格责任惩罚环境犯罪明显违背"无犯意则无犯人"的基本原则,事实上也不一定能有效地遏制环境的恶化,反而会限制人们的自由、阻碍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不利于丰富和发展公民的基本人权,甚至可能引发人们对法及司法的信任危机。我国不应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处罚环境犯罪。  相似文献   

9.
危险犯作为结果犯的一种,是以法定的危险状态的发生作为成立要件的犯罪,其范畴与概念的这种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危险犯成立犯罪的初始形态为未遂;危险犯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0.
随着现代工业突飞猛进地发展,在创造社会财富增加公众福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某些负面影响,而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的危害后果又往往具有多种因素交合的特点,行为人的主观罪过难以被司法机关及公众所觉察和知晓.而传统的刑事犯罪理论,对行为人定罪的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及后果,必须持有罪过的心态,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或过失,无罪过就不存在犯罪.因此,我们认为在环境犯罪中适用严格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1.
环境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一项重大问题,而在中国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如何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发达国家丰富的环境刑事立法经验完善我国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建议从扩展本罪的保护范围、将本罪的处罚由实害犯改为危险犯以及在本罪的主观认定上采用严格责任制度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2.
在环境犯罪中是否应当引入严格责任制度在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分歧,但是学界对严格责任的批评大多集中在绝对严格责任的弊端上,而相对严格责任不仅可以解决环境犯罪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证明责任问题,也可以很好地避免绝对严格责任的弊端.不过因为相对严格责任制度也存在其自身的问题,因此,需要从三个方面对其适用进行限制,即严格限制适用罪名范围,将相对严格责任的适用限制在污染环境罪之中;严格保证被告人的辩护权,强化对辩护理由是否成立的判断;严格遵循刑法基本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3.
危险犯的犯罪中止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危险犯在法定危险状态形成后,行为人又主动采取措施排除其造成的危险状态,是否成立犯罪中止,学术界目前尚无统一认识。危险犯在达至既遂状态后,成立犯罪中止,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中止成立的时间要求,符合我国刑法所坚持的犯罪构成理论。这一问题的解决,既给了犯罪人回头是岸的机会,也保护了面临犯罪侵害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我国已经进入风险社会,它要求刑事立法由传统的罪责刑法向安全刑法转型。后者是一种新的刑法观,其注重事先预防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秩序。我国现行《刑法》坚持结果本位立场,恪守传统的罪责自负原则,过度追求法典化,其归责范围过于狭窄,与安全刑法理念不相适应,难以有效规制实践中出现的大量危险犯。由于许多环境污染行为所造成的实害结果一般不会立即出现而是以危险状态长期存在,其最终造成实害结果是一种必然,所以在《刑法》中增设环境危险犯对于环境犯罪的规制意义明显。我国环境犯罪中的环境危险犯设置,应采具体危险犯的立法模式;在罪过形式上,应评价对“行为认识”的罪过而不是对“危险认识”的罪过;在处罚范围上,应当承认单位作为环境危险犯的犯罪主体;在刑罚适用上,应对环境危险犯与环境实害犯进行区分。  相似文献   

15.
在美国,公共福利犯罪原则适用于危害公共福利一类的犯罪,该原则导致被告承担所谓的严格刑事责任.近些年来,有公共福利犯罪原则被扩展适用于一些环境犯罪案件.文章介绍了公共福利犯罪原则的源起和其在环境犯罪案件中的适用,对此做了相应的评价.  相似文献   

16.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律保障,梳理我国环境犯罪研究脉络与研究重点对后续理论研究具有重要价值。本文以1992--2022年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的614篇刊载于核心期刊的环境犯罪研究论文为样本,采用文献计量分析方法与可视化技术,运用作者关键词耦合分析、关键词聚类、关键词突现等方法,对样本数据的作者、机构、关键词等进行了分析处理,得出了时段内国内环境犯罪研究现状、重点与发展脉络。结果表明,国内环境犯罪研究经历了明显的三个阶段;环境犯罪研究存在核心作者群,研究主题趋于集中,但作者间的合作程度较低,研究机构集中于高校,实务部门的参与程度较低;环境犯罪研究的热点与重点主题,集中于环境犯罪的基础理论研究与犯罪治理对策研究,这与国内刑法学研究范式基本一致。  相似文献   

17.
我国产品责任归责的法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才锐 《学术论坛》2007,(4):97-100
文章通过对过错(过失)责任原则与严格责任原则的不同特点比较,用法经济学(即制度经济学)方法对两种责任制度的公平与效率加以分析,认为我国产品责任原则应明确为以受害人过失抗辩为前提的严格责任归责,兼具预防与赔偿功能,或许能更好地实现效率与公平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8.
环境犯罪由于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在主观心态、因果关系以及危害结果的证明上存在诸多难题,对传统的刑事诉讼证明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环境犯罪证明的疑难点中引入推定技术,可以克服传统证明模式的不足,通过转移举证责任,以此减轻检察机关的诉讼负担,提高打击环境犯罪的效率。  相似文献   

19.
本文认为,海峡两岸的犯罪过失理论有明显的共同点和不同之处。文章从关于“过失”的概念、“应当预见”的内容、注意义务的根据以及注意能力的根据等四个方面对同异之处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20.
关于危险犯的犯罪形态及其具体认定,我国刑法学界争论不休,这也给司法实务带来很大影响.这些理论争议通常脱离了中国立法与司法相冲突的实际,陷入误区.建议在分则增设相关条文予以明确规定,如果行为人虽然造成了法定危险状态而成立危险犯的既遂,但自动有效地防止了实害结果发生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处罚.增设条文之前,应尊重法律拟制,并立足中国刑法解决危险犯犯罪形态的具体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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