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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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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案情简介王某于2014年8月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机械公司支付2014年2月、3月的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王某称:公司无故欠发2014年2月、3月的工资,期间多次催促均未得到明确答复。2014年6月3日,鉴于公司欠薪,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需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王某向公司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于当日离开公司。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简介王某于2014年8月7日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称其2008年4月进入某公司工作,先后签订有两份劳动合同,约定按公司制定的工资体系及其他相关规定支付工资,每月公司向其固定支付基本工资、特殊职务津贴等;另约定,根据公司规定、经营效益和劳动者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月度、季度、年度奖金。但公司仅以王某基本工资的70%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故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加班工资差额。  相似文献   

3.
徐剑 《中国劳动》2008,(4):52-53
案情介绍王某于2003年8月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王某的岗位为研发管理工作,月平均工资为4400元。2006年9月21日,在某公司集体组织的体检中,检查出王某携带乙肝病毒。之后,某公司认为王某患有乙肝具有传染性,故建议王某暂时休病假并进行治疗。但是王某认为其仅为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具传染性,拒绝休病假。9月28日,某公司以为避免病毒扩散危及其他员工为由,强制停止王某工作,同时开始向王某发放病假工资。2007年1月4日,王某向某公司提出辞职,并向某区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4.
<正>案情简介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仲裁,称:公司原员工王某于2007年3月1日至2014年9月24日在公司工作,职务是食品添加剂研发经理,主要职责为进行食品添加剂的研发,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和竞业限制协议。2014年8月17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双方劳动关系于8月17日结束,劳动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在劳动关系解除后仍然有效,王某必须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公司向王某支付了相应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然而,2014年11月,公司突然知晓,2014  相似文献   

5.
<正>案情简介王某向某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称其于2003年5月进入某模具制造公司从事模具制造工作,2014年6月12日手部受伤,自2014年7月4日起因受伤休假,8月19日回到公司上班,但公司强制变更其工作岗位为勤杂工,并降低薪资。现要求公司:自2014年8月19日起恢复其原工作岗位并按其上年平均工资支付工资差额每月1985元;支付2014年7月4日至8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2309元。  相似文献   

6.
<正>案情简介王某向某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王某称:其于2013年2月进入某酒店管理公司工作,担任市场部经理,双方口头约定月薪为15000元。入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告知其作为公司管理层工资较高,为了少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工资发到银行卡中的是5000元,余款则以报销的形式现金领取。王某因考虑到利益未受到损害,且可以少缴税费,也就表示同意。2014年3月,公司与其解除劳  相似文献   

7.
<正>案情简介2011年4月2日,原告王某到被告某机械公司工作,担任人事部经理职务,负责招录公司员工、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事宜,王某本人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某也从未向公司负责人提出过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但该公司其他员工均已签订了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8.
<正>案情简介王某于2014年3月15日申请仲裁,请求某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差额。王某称:其于2012年4月1日与某派遣公司签订期限为2012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的劳动合同,约定将王某派遣至某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2月1日,王某与该机械加工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2014年1月31  相似文献   

9.
2004年,资中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一起职工因病死亡引发的争议案是一起用人单位不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女工王某生前就职于一家民营公司,双方于2003年5月订了《劳动合同》。同年7月,王某患病,经医院检查确诊为肝癌。11月,王某经多方医治无效死亡。王某死亡后,其丈夫林某于2004年1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该公司支付王某的治疗费用、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费用。被申诉人公司辩称:王某自2003年7月1日起(生病前)未履行任何手续便离开公司,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于7月15日对王某作出了自动离职的处理决定。因此要求仲裁委驳回申诉人的申诉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庭经审理查明:王某生前系公司合同制工人,在《劳动合同》第6条中双方明确约定了由公司为王某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然而,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王某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2003年7月17日至11月9日王某患肝癌先后用去医疗费32450.46元。据查,公司对王某的自动离职处理决定没有按照规定程序送达当事人,林某有证人、证词证明其妻王某不存在旷工问题。仲裁庭依据公司提供的王某的考勤表、工资花名册等...  相似文献   

10.
<正>案情简介2014年12月25日,某集团有限公司向扬州市劳动保障局提交职工王某之父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因其提供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被出具该证明的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声明作废,扬州市劳动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要求补正死亡证明材料。2015年1月13日,该公司向该局提交《情况说明》,明确表示无法提供相关死亡证明材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王某于2011年11月申请仲裁,称于2007年7月21日进入某销售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后因工作出色,于2010年8月1日被任命为公司财务总监并重新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却于2011年3月1日无任何理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现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恢复之日起的工资。公司辩称,王某系公司的财务总监,却未履行对财务部的管理职责。自任职以来,财务部管理混乱,甚至于2011年2月25日发生了财务部工作人员与销售员打架斗殴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故公司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不同意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另向仲裁委员会提出,2011年3月1日解除王某后,公司已经于5月28日聘请了新的财务总监,公司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因此,即便公司解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也要求仲裁委员会裁决支付赔偿金。在仲裁审理中,公司未向仲裁庭提供财务部管理混乱的有效证据。  相似文献   

12.
案情简介王某于2011年10月15日申请仲裁,称1998年入职上海某机械制造公司,任机械制造工程师。2011年6月2日,公司贴出公告,称因城市规划调整,公司被纳入市政动迁范围,公司拟搬迁到上海周边的江苏省昆山市。王某一想,自己都是将近60岁的人了,老婆退休在家且身体不是很好,需要有人照顾,随即向公司提出,自己还是想留在上海工作。公司告知他,要不去昆山,要不辞职。后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以王某无故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了劳动合同。现王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相似文献   

13.
<正>案情简介王某等22人自1982年从事农村电工工作,1982年至1988年由所在村管理并向其发放工资;1989年至2001年归当地乡电站管理,其待遇是通过电价加价形式向农民平摊。2001年2月,当地农村电网改造完成,王某等22人不再从事农村电工工作。2013年9月,王某等22人到当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王某等人与某供电公司自1986年至2013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某供电公司支付其2001年2月至2013年的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查,王某等人的仲裁申请已明显超过1年的仲裁时效,仲裁委遂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王某等人不服,认为仲裁委侵犯了其应当享有的仲裁请求权,要求仲裁委立案审查。该案经多级上访后,仲裁委不得已立案受理,并经开庭审理后,于2013年11月以申请人仲裁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裁定驳回其申请请求。  相似文献   

14.
董军 《中国劳动》2013,(1):54-55
<正>案情简介王某是山东一设备公司的参保职工。2011年1月5日,王某下夜班后被一载货车撞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伤及脑干,生命体征不稳。其后,依据单位申请,当地人社部门于2011年4月20日作出了王某为工伤的认定决定。因伤情严重,王某一直在医院重症室救治,2012年7月19日,王某医治无效后死亡,其亲属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单位声称王某已经参加社会保险,企业不承担责任。王某亲属遂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称王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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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王某,男,于2013年3月21日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王某述称因与某公司总经理李某系"发小",故于2010年10月15日进入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一职,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3年1月,公司更换了总经理,2月1日,公司即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并告知其已被辞退。王某认为,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无任何正当理由,故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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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王某于2009年9月到某公司工作,2012年8月在工作中受伤,后被鉴定为六级伤残。伤愈后,双方保留劳动关系,因王某不能从事原来的岗位,公司也未有其他合适的岗位,故双方约定,王某不再上班,单位按月发放其伤残津贴,给予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退休。2014年9月15日,王某到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称单位发放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单位给予补足差额。  相似文献   

17.
<正>案情简介王某于2005年11月23日进入某机械公司下属东莞分公司,岗位为产品经理,与该分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4月11日,该分公司突然通知王某,总公司董事会已于2014年3月12日作出撤销该分公司的决议,故分公司决定当即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了5.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王某认为,虽然东莞分公司被撤销,但机械公司尚正常经营,故于7月12日提出仲裁申  相似文献   

18.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2012,(8):57-58
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后受伤需在何地认定工伤?问:王某于2010年4月20日至北京注册的某公司工作,公司为王某在注册地北京依法参加公司所在地工伤保险。2011年4月10日,因工作需要,王某被派往公司在吉林的第三项目部。5月20日,王某在工作中受伤,王某向公司主张在参加工伤保险地认定工伤。请问,王某在公司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是否应回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工伤?  相似文献   

19.
王某1994年8月到山东省昌乐县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至2006年4月1日的劳动合同,2005年5月,王某下岗,不再到公司上班。2009年10月,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公告要求王某回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相似文献   

20.
王某1994年8月到山东省昌乐县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至2006年4月1日的劳动合同,2005年5月,王某下岗,不再到公司上班.2009年10月,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公告要求王某回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同月,王某到山东省昌乐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起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2004年5月至2009年10月的各项社会保险,并支付此期间的生活费20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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