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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一)WTO多哈谈判下银行服务谈判的现状 包括银行服务业在内的金融服务谈判是在WTO服务贸易谈判下进行的。在2001年3月,WTO成员方确定了服务贸易谈判的模式,即《服务贸易谈判指导准则和程序》,确定了新市场准入的具体承诺方式为“要价和出价”。所谓“要价”是指在谈判中任何一成员均可向另一成员提出要价,而收到要价的成员则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按照对方要价,进一步开放自己的服务部门。  相似文献   

2.
WTO/RTAs框架下“能源服务”的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虽然GATS的重要文件W/120未将“能源服务”作为独立分类,但是许多国际组织和RTAs对“能源服务”的范围进行了探索。在DDA能源服务谈判建议中,当WTO具体承诺委员会开始讨论是否需要将能源服务单独设立为具体部门时,许多成员方如美国、加拿大、欧盟、挪威、日本、智利等纷纷提出各自的谈判建议书,他们在“能源服务”的界定上存在较大分歧。研究这些谈判建议书对“能源服务”的界定及其分歧,对于中国确定能源服务的谈判立场和策略,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能源服务谈判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世界贸易组织(WTO)内的谈判举步维艰,与此同时,区域贸易谈判不断蓬勃发展,而且已成为加速国家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桥梁。文章的焦点集中于区域贸易协定兴起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区域贸易协定与WTO之间的关系,分析了我国在面对区域贸易协定时应如何进行战略选择,以期能够帮助我国更好地解决WTO和区域贸易协定之间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4.
WTO环保例外条款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贸易与环境问题是一个涉及国际社会多层面、多领域的复杂而重大的问题,已成为WTO新一轮多哈回合谈判的重要议题。WTO环保例外条款承认了各国国内环境政策的合法性,但运用不当易演变成贸易保护手段,从而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与贸易问题上采取的防御立场,是使WTO多哈回合环境与贸易谈判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贸易与环境问题谈判本身的不平衡性、发达国家没有切实履行承诺、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不足以及WTO决策程序和谈判规则的不民主是造成发展中国家采取防御立场的主要原因。发展中国家要在今后的谈判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就必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加强与发达国家的环境合作,同时制定环境成本内在化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贸易与知识产权相结合之后,知识产权谈判由传统的国际公法领域移转到了贸易谈判领域。而贸易谈判协商交换式的谈判模式在适用于知识产权谈判时,由于谈判力量不均衡,缺乏分配机制等原因导致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从谈判力量结构出发,通过审查谈判过程、谈判技巧的运用、谈判方式等,在其中寻求各种能够抵消协商交换式谈判负面效果的有效手段,是发展中国家融入知识产权谈判,摆脱被动地位的必要一步。谈判方式的改革及新型谈判理念和方法的引入,会为发展中国家带来新的视角,使其在知识产权谈判中能够争取尽可能多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海运服务贸易自由化是WTO多边贸易谈判的重要议题之一,加入WTO意味着海运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将给国内海运企业带来巨大挑战。为了与国际大市场和WTO接轨,我国海运业相关法律体系、市场准入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若干方面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8.
棉花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商品,棉花部门也是主要的就业领域.但是,某些发达国家的国内补贴扭曲了棉花生产和贸易.在WTO贸易谈判中,非洲四国提出棉花动议,要求完全取消对棉花生产和出口的支持措施.经过多年的谈判,该议题在2005年的WTO香港部长会议上达成了共识,之后的谈判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措施.WTO对美国高地棉花补贴案的裁决,对棉花动议的谈判起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发达国家棉花出口补贴的取消将有利于中国棉花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海运服务贸易自由化是WTO多边贸易谈判的重要议题之一,加入WTO意味着海运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将给国内海运企业带来巨大挑战。为了与国际大市场和WTO接轨,我国海运业相关法律体系、市场准入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若干方面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0.
高、低语境文化差异在中美贸易谈判中的体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和美国分属于高语境文化和低语境文化。高、低语境文化差异在中美双方贸易谈判中主要体现在谈判风格、时间观念、对人情关系的重视程度和采取的谈判战术等方面。要提高中关贸易谈判的成功率,我们应认识到这些差异,在谈判中采取相应的对策:表达要直截了当,加强时间观念,更多地关注贸易本身,谈判时直奔主题,速战速决。  相似文献   

11.
法律服务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商业服务,法律服务实际上主要是律师所提供的服务。中国服务业发展存在严重的不均衡状态,根据WTO的有关原则,发展中国家的缔约国可享有分阶段、分程序地逐渐开放其本国内的服务市场的权利,但必须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通知其他缔约国的义务,所以,中国应相应调整、补充现有的法律服务规则,将从WTO中受到的相关法律服务优惠待遇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在一个有序的法律环境下,发展自己的法律服务业。  相似文献   

1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现有的约束机制包括WTO、CAFTA、GMS经济合作以及中国与东盟成员国签署的双边协定,主要的约束义务是贸易自由化和非歧视,但面临强约束性专门合作机制缺失、能源产品的出口限制行为突出、能源服务准入障碍严重等现实问题.应当借鉴WTO“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的相关经验,采取下列措施完善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构建强约束力的专门合作机制,约束能源产品的出口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严控例外条款(尤其是环保例外条款)的使用,单列并扩大能源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  相似文献   

13.
鉴于服务贸易补贴的广泛性,及其对服务贸易可能产生的扭曲作用,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补贴的多边纪律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世贸组织成立后,其关于服务贸易补贴议题的讨论,主要是朝成员信息交换、多边谈判、贸易政策审议三个方向发展。信息交换方面,由于服务贸易补贴定义尚不确定,成员方对信息交换的范围持不同意见,导致这种交换事实上比较失败。而以贸易政策审议为基础所收集的补贴信息,具有片面性和局限性。至于服务贸易补贴谈判方面,迄今尚未取得重要进展,成员方在一些基本问题,尤其是何谓“服务贸易补贴”及“扭曲贸易的服务贸易补贴”,尚未达成一致看法。鉴于货物贸易补贴规范存在已久,未来的服务贸易补贴纪律,可在货物贸易补贴规范的基础上建构,但考虑到两者的差异,需做一定调整。具体而言,采纳《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关于补贴的定义和基本分类,摈弃法律上的出口补贴和事实上的出口补贴之划分。受服务贸易补贴影响的成员方,可以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相关的规则和程序可直接借鉴《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但是,出于政策目标和技术原因,反补贴措施目前还不宜引入服务贸易。考虑到出口补贴对发展中国家发展服务贸易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一般发展中国家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维持出口补贴,而最不发达国家在授予出口补贴方面则不受任何限制。此外,发展中国家为缩小数字鸿沟、减轻对服务出口的过度依赖等而提供的补贴,可免受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  相似文献   

14.
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教育服务承诺,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作为要求开放的教育领域之一,必然会受到这一进程的影响。对此进行了多层面的分析、探讨,并就如何应对这些影响提出了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5.
WTO争端解决机制与中国应诉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规则统一性、严格时效性、管辖自动性、突出司法性、强制执行性等特点,较好地解决了WTO成员的各种争端,并对WTO各协定作出了颇具创造性的解释。目前,中国面临汽车产业政策、税务减免等贸易补贴、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对外国图书和音像产品的贸易权和销售服务等4个WTO争端,中国应积极应诉,维护中国的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16.
中国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是在WTO体制内区域贸易协定的一种表述方法,是在无损于对其他WTO成员所作的承诺前提下对一国两地经贸关系所作的优惠安排,也是为世贸组织规则所允许的最惠国待遇的一种例外.较之传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经贸合作形式,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所涵盖的范围更广,更具灵活性,它对WTO有关区域经贸合作的理论与实践,对WTO成员之间权利义务的安排,对"一国四席"下两岸四地经贸法律框架,乃至对亚欧之间的区域经贸合作都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WTO成员之间的协议,所以协议建立的法律基础应围绕WTO关于区域组织的相关规定进行。框架协议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符合WTO的规定,对一些难以量化问题有待于在单独协议生效后按照WTO有关规定加以贯彻。框架协议关于"早期收获计划"的规定是其重要内容,其涵盖范围大又兼顾了两岸特点,对框架协议的推行意义重大。关于投资和经济合作问题在单独协议的后续协商中两岸要贯彻互惠互补、先易后难原则。  相似文献   

18.
论内地与香港CEPA之性质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主体具有双重身份 ,即在国内体制中 ,分别是内地关税区与香港单独关税区 ;而在WTO体制中 ,则分别是WTO正式成员。CEPA的调整对象也具有双重性 ,即调整一国国内不同关税区之间的经济关系和WTO不同成员之间的贸易关系。CEPA的法律基础主要涉及国内法、国际法有关香港高度自治权的规定与WTO区域经济一体化例外规则。作为一主权国家的两个关税区和WTO的两个成员 ,内地与香港签订的CEPA既是符合GATT第 2 4条的WTO成员之间的协定 ,但实质上又不是国际条约 ,而是部分内容受WTO规则规范和调整的一国国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  相似文献   

19.
中国金融服务业贸易壁垒量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运用世界银行经济学家Mattoo在1998年WTO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定量分析金融服务业开放程度的频度方法,选取金融服务业的核心保险业和银行业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了中国金融服务业在入世前、入世过渡期、入世过渡期后三个阶段的自由化程度,并将结果与世界其他国家进行了比较,发现过渡期结束后我国在金融服务业方面自由化程度很高,应该说目前我国的金融服务体系是一个相当开放的金融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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