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温和的司法能动主义——刑法解释的一种可能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能动主义和克制主义体现了司法意识形态的两种不同姿态.在刑事司法领域,倡导温和的能动主义将有利于实现法官的精英化,并通过能动地对事实与规范之间裂隙的弥补,最大限度地实现刑法所追求的实体正义.哲学解释学为司法能动主义提供了哲学上的理论支援,它可以有效地缓解司法能动主义与罪刑法定主义间的紧张关系,而法学上的类型思维又为司法能动主义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支持.在司法能动主义的姿态下,一种实用主义的刑事司法观具备了实现的现实可能性.  相似文献   

2.
能动司法作为一种司法理念或司法方式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上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界定能动司法的内涵必须辨明能动司法与其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能动司法与西方的司法能动主义、能动司法与司法克制、法条主义、能动司法与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能动司法与实用主义几组概念的辨析,可以明确中国与西方语境的不同,进而明晰能动司法在中国语境下的独特的本质内涵。  相似文献   

3.
同样的司法制度因实施者的态度不同,分为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同处东亚的韩国走向了司法能动主义,而日本却走向了司法克制主义。比较研究韩日两国的司法态度,可以看出我国应从司法克制主义走向司法能动主义。  相似文献   

4.
实体性正当程序包括经济上的实体性正当程序和非经济的实体性正当程序,它促进了美国司法能动主义的传播并呈现出两方面的司法功能:一是作为实质的司法审查标准,提供了能动主义的违宪审查工具;二是作为基本的人权重构标准,为发现宪法未列举的权利提供了能动主义的司法解释空间。实体性正当程序呈现的司法功能对中国宪政体制发展和司法程序变革具有启示性意义。  相似文献   

5.
司法能动主义发源自美国,肇端于违宪审查,它是普通法制度背景下的一种司法理念和司法形态。纵观美国两百多年司法史,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此消彼长,交替发展。美国(及西方类似国家)的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是讨论司法能动主义不可脱离的固有语境。忽视或脱离这个语境,肯定会或多或少地偏离它的本意。同时,司法能动主义不仅是一个可以多角度认识、多层面解读的多义性概念,而且表现出动态发展和不断丰富的开放性特质。  相似文献   

6.
司法克制主义坚持严格的规则主义,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确定性,但走向极端化就会损害个案正义,忽视司法判决的正确性.司法能动主义通过法律原则的适用维护个案正义和司法判决的正确性,但走向极端化就会破坏法律的确定性.现代法律和司法判决应该是正确性和确定性的统一,这就提出了司法能力主义,也就是对司法克制主义和司法能动主义两种对立的意识形态进行“执两用中”的整合和平衡.司法能力主义强调法律不仅是技术,亦是艺术,对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出很高要求.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司法审查制度历史的考察,首先对司法能动主义进行了一种全新r界定.其次,综述和评价了学术界为司法能动主义所作的辩护以及对该种司法哲学进行批判.最后,指出了司法能动主义司法哲学的发展走势.  相似文献   

8.
转型中国的能动司法与司法能动的中国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的能动司法是中国司法顺应时代挑战在工作思路和运作上对社会转型的积极回应.与此不同,司法能动主义是另外具有特殊语境和语义的司法理念和模式,它反映的是美国联邦法院司法权能的不断扩张.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相对立,是对司法规律的反向运动,而中国的能动司法应该是法院在遵循司法基本规律的意义上强调司法的积极履行职责.中国司法要开展能动,只能是在融贯地坚持司法原理的基础上,以圆满地实现司法的功能为目标,追求有所作为的能动.  相似文献   

9.
在中国的语境下,能动司法与法条主义适成反对。一方面,这种显见的对立使得司法在裁判方法上顾此失彼,陷入了两难的困境。另一方面,法条主义与能动司法的理念与方法也急需进一步澄清。利用法律论证的理论资源,透过一种"整体性"的司法裁判思路,或可使法条主义与能动司法在方法论上得到一定的"协调",走出这一司法困境。同时,这也为提出"弹性"的法条主义和解明能动司法的界碑提供了可行的方案。  相似文献   

10.
美国沃伦法院述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1953-1969年的沃伦法院是美国宪政史上最激进和富有创造性的最高法院之一。它不仅使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理念从保守主义转向自由主义,极大地提升了最高法院在美国宪政体制中的地位,而且也引发了美国当代社会中的平等权利风暴,进一步扩大了联邦政府的权力。虽然沃伦法院的司法能动主义遭到了法院内外保守人士的激烈反对,但它在当时的美国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是积极和正面的。  相似文献   

11.
涉外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是一个既富理论价值又具实践意义的重要课题。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都规定了涉外仲裁的司法监督制度,赋予国家法院对仲裁进行干预和协助的权力。因此,在涉外仲裁领域,就产生了法院和仲裁之间的关系问题。目前我国现行涉外司法监督制度存在许多不足,应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先进做法,通过修订《仲裁法》,以完善我国的涉外仲裁司法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2.
通过司法体制主体工程之省级统管改革,法院司法资源的外部配置由同级政权上收至省级,这为我国法院司法行政事务集约化改革奠定了重要的主体框架基础,即中央和省级共治的管理体制。但是,目前司法资源在具体配置方面仅实现了“集”, “约”还存在明显不足。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背景下,有必要进一步促进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的集约化改革,实现现代法院组织去地方化与去行政化改革目标。在具体路径上,现代法院管理理念应该促进法院内设机构的全面革新,推动法院与人大等部门外部新型关系的构建,完善司法行政事务集约化管理制度:法院“职业经理人”制度、法院经费透明管理制度、建立法院行政事务标准化指南、法院信息化建设等。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作为社会主要民事主体之一的公司中法律问题不断涌现,许多公司法律关系亟待司法介入。虽然我国修改后的《公司法》对司法介入公司事务作出了相应规定,但这些司法介入公司事务的制度仍滞后于社会发展需要。有鉴于此,对我国司法介入公司事务的现状从立法、司法、实践层面上予以剖析,从学理上阐述我国司法介入公司事务的种种困境,结合中外公司法的实践经验探讨走出我国司法介入公司事务困境的有效路径,并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法院的行政事务管理是任何国家的法院系统无法回避的问题,而审判工作与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是有着不同的规律性要求的,为保障法院的有效运行,各法治国家在不同司法体制和历史文化背景下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司法行政体制,主要有两类模式:一是完全独立于法院,由专门的司法行政机构进行管理;二是由法院主导下的相对独立机构对司法行政事务进行管理.而目前我国法院系统的行政事务管理则没有认识到其与审判工作的不同要求,需要作相应的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15.
北宋司法监察制度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北宋司法监察制度由独立监察机构的监察、中央行政的监察以及司法体系内部监察三道监察网构成,其设置内含不少合理之处,对合理司法,提高效率起过一定积极作用.但观其具体实施则弊端重重:整个体系中没有一个单一行使监察职能的监察机构,司法职能与其他监察职能往往相混;司法监察实际分为两套几乎不相干的体系——地方监察与中央监察,使地方监察受不到中央控制;行政对司法的监察使得司法监察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沦为行政的奴婢.而这一切的最终症结在于封建专制,封建专制体制使监察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相似文献   

16.
本土文化和现实条件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的法治进程具有不同于西方的特点。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审判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凸现。从如下方面探讨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明确提交审判委员会案件的范围,成立专业委员会,将法院研究室作为审判委员会办事机构,对审判委员会委员实行考核和任期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运作方式的设计,其对于法院改革和立法均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7.
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发展,民众个体意识和权利意识逐渐觉醒,参与国家事务的热情高涨,作为国家公权力的司 法审判权更受到了民众的青睐。本文通过对民意与司法审判概念与特征梳理,分析了两者的关系,提出辩证对待民意的看法。  相似文献   

18.
信访被认为是当前司法境况下不得不为的制度,但它是否能够使社会变得更加公正,这一直是个引发争论的问题。我们实证考察的结果是,"自爱"是人的本性,即使司法公正,只要有持续的制度供给,上访就不可避免。当前的信访制度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们的诉求,反而使社会处于不稳定中。若解决当下问题,切实维护公民权益,必须要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使司法成为信访的终局程序,并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  相似文献   

19.
基于某省2008—2012年247件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罪案件的分析表明:村干部主体身份和挪用款项的复杂性,导致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界定模糊;被挪用款项主要用于自己或他人购买股票、收取高息、购买房屋、做生意等,挪用人与用款人多为直系亲属且用款人被追诉的极少。村干部挪用型犯罪的司法惩处乱象主要表现为公共事务与村集体事务管理之间界定模糊、征地补偿款是公款还是资金界定混乱、量刑畸轻而且罪刑倒挂、控辩审三方对案件定性分歧大。应基于管理职能界定村干部是否具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基于被挪用款项性质界定犯罪性质,以犯罪数额为主要依据予以恰当量刑。  相似文献   

20.
诉讼证明的本性及适合于诉讼证明的方法规定了诉讼证明可能达到的程度,此为诉讼证明标准设定的认识论前提。“客观真实说”关于证明标准的观点和关于证明评价标准的观点在诉讼法理上都是不成立的,不具有现实的程序意义。“法律真实”则是个似是而非的概念,“法律真实说”关于真实标准的主张也是多余的。只要承认并对自由心证原则予以纯正把握,则两说及其论争可以终结。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