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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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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法律中无权代理制度的规定的分析 ,指出了完善我国无权代理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并提出了在民法典中建立无权代理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2.
代理是一项重要的民法制度,代理权是代理人从事代理活动的合法根据。在现代社会,代理行为已广泛渗入日常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各个方面,无权代理问题也随之日增。本文重点对我国无权代理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若干疑难问题作了较深入的研究,较全面地论述了狭义无权代理的界定和特点,无权代理与有关概念之异同以及法人无权代理的构成等问题。尤其对我国民商法中缺漏的关于相对人应享有的撤回权和催告权,以及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承担等重大理论问题作了详细阐析  相似文献   

3.
由于民法与商事法的立法旨趣各有侧重,为促进票据流通、保障交易安全,票据代理并不能照搬民法上关于代理制度的规定.票据的无权代理是票据代理中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文章从票据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概念分析入手,对实务中极易出现的票据无权代理行为,就其追认权问题着重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除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也就是无权代理的行为人,没有令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而以本人的名义所为的代理。狭义无权代理中的追认权、催告权和撤回权在立法规定上都存在不少缺陷,需要对它们进行完善,狭义无权代理人对本人和第三人的责任也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5.
借名登记中出名人处分不动产的行为存在有权处分和无权处分两种不同的观点。出名人的处分应属于有权处分,第三人无论善意还是恶意,均得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取得不动产所有权,无须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冒名处分他人不动产有无权处分和无权代理两种不同观点。冒名处分不动产,应属于无权代理行为,不能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登记名义共有人处分不动产也有有权处分和无权处分两种不同观点。登记名义共有人处分不动产是无权处分行为,善意第三人可依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主张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6.
在民法理论上,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范畴.无权代理在理论上分为广义的无权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属广义无权代理.由于表见代理在当今社会出现比较频繁而且在认定表见代理方面也意见不一,甚至出现错误认定,给社会经济活动和当事人带来巨大损失.因此,探讨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十分必要的.在认定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时,除学者共认的要件之外,应重点放在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和外表授权与本人无联系这三个方面的阐释上.  相似文献   

7.
作为"法学上之精灵"的无权处分制度是《合同法》颁布以来倍受争议的一项制度。如何完善我国的无权处分制度已成为民法学界所争论的的热门话题。通过对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下无权处分内涵及其效力的界定,并结合对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评析,认为无处分权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其处分行为效力待定。若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处分行为有效,否则,该处分行为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笔者又从体系化的角度协调了无权处分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并通过参照无权代理制度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无权处分制度。最后,笔者拟制出我国无权处分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有学说认为,狭义无权代理善意第三人的判断标准是第三人无重大过失而不知行为人无代理权,表见代理善意第三人的判断标准为第三人无一般过失而不知行为人无代理权。此种不同的善意判断标准不仅违背了代理制度设立的初衷,而且可能导致表见代理制度无适用空间。为顺应现代商贸活动高效交易的要求,狭义无权代理善意第三人和表见代理善意第三人均应采取相同的善意判断标准,即采无重大过失的判断标准。此外,进一步明确重大过失的内含对统一司法裁判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9.
依据《民法典》第171、172条的规定,在授权行为有因性理论下,采肯定说虽然会导致无权代理第三人善意判断标准的失效,但同时也使善意第三人能够通过无权代理人责任和表见代理制度获得救济,综合考量下,肯定说对第三人的保护明显强于否定说,因此宜承认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意定代理中的代理人资格。  相似文献   

10.
论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制度是为维护交易安全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在实践中 ,表见代理主要是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产生的 ,即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客观上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法律行为。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 ,法律将使本人对于善意的相对人承担被代理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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