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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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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过程中应当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强化其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关系。进一步改革刑事执行程序,建立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一体化刑罚执行体系。以加强诉讼民主、强化公民合法权利保障、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强化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的保障。调整和改革现有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完善和统一刑事诉讼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的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实践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和作为推进载体的各项检寨职能经常因对"法律监督"尤其是对"监督"词义的混乱理解,甚至是一定程度上的误读,造成主观认知和客观适用上的多重障碍.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虽然属于法律监督机关,但其监督职责以各项诉讼职能为推进载体,在各项诉讼职能的推进过程中,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必然形成的权力牵制与监督、制约关系交融在一起.检察机关的监督内容受制于特定的职能配置和权力运行特征.总体而言,对司法的监督或者控制机制应该表现出一种张力,这种张力的底线就是职能推进规律.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职能推进中的制约关系,二者协调一致,并无任何冲突.  相似文献   

3.
随着科技与司法关系的日益紧密,在线诉讼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大量增加,在线诉讼在刑事诉讼中主要适用于远程讯问、远程作证和在线庭审等场景。在线诉讼在给刑事诉讼程序带来高效与便利的同时,也对实现直接审理原则、控辩双方有效质证以及诉讼参与人权利保护等方面产生潜在不利影响。为实现在线诉讼与刑事诉讼程序的协调发展,应理顺刑事诉讼中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的关系,保障辩方在在线诉讼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实现控辩平等原则,并建构完善的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指导思想 ,追求客观真实的实现是刑事诉讼的基本目标。客观真实也成为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传统刑事诉讼中的客观真实片面强调了刑事诉讼与一般自然认识和社会认识的共性 ,忽略了刑事诉讼之不同于其他认识过程的特殊性。应当以法律真实代替客观真实 ,并在以法律真实作为诉讼基本目标的基础上建立现代文明、科学的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一种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违反法律和无根据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这既是它的权力,也是它的职责,必须认真履行。刑事诉讼中的抗诉,对于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纠正错误的判决和裁定,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证人法律制度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确分析外国证人法律制度的背景及其构成,与我国证人法律制度作客观比较,对完善我国证人法律制度不无裨益。一、证人的诉讼地位:证人作证的性质及其确认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属于刑事诉讼参与人范围,与国家司法机关和刑事诉讼当事人相区别。这表现在进人诉讼的原因各不相同:司机机关进入诉讼是基于国家的权力;刑事诉讼当事人进人诉讼是基于他们与案件的利害关系;而证人进人诉讼的直接原因是他知悉本案应当判明的情况。很显然,证人在刑事诉讼中独特的诉讼地位的形成,既不是基于国家赋予的权力或权利,也不可能是基于指定或委托。从与…  相似文献   

7.
冤案的发生有主客观多方面的原因,有立法、执法方面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作为法律监督的检察机关,因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与地位,决定大多数刑事错案的形成与发展,与检察机关的诉讼活动有关,但是,由于检察机关的监督权与检察权配置存在的先天不足,导致监督缺乏有效性。因此,应该强化监督职能,从而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8.
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内涵包括限制国家权力和保护个人权利两个基本方面。正当刑事程序是正当法律程序在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在刚刚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辩护制度的完善、强制措施、侦查行为适用条件的严格限制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等无不体现了正当刑事程序的基本内涵。结合新出台的《刑事诉讼法》,新时期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活动也应当坚持正当刑事程序中的人权保障理念、程序正义理念、程序参与理念以及监督经济理念,从而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9.
审视佘祥林案,凸显了我国当前刑事诉讼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分析佘祥林案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深层原因时,不仅应从刑事诉讼法适用的机制、依据及主体着手,而且也应当考虑诉讼理念,以及整体社会环境对于刑事诉讼法适用所造成的影响。我们认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应改革“流水作业式”的诉讼构造,以确立“裁判中心主义”为基本目标,强化对于侦控权的监督和制约,实现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平衡。同时应确立“无罪推定”、“程序正义”等现代刑事诉讼理念,并提高刑事诉讼法适用主体的职业素质。  相似文献   

10.
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是自2008年以来两轮司法改革的工作重点之一。近年来检察机关围绕完善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分别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执法司法单位会签了诸多司法改革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刑事诉讼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和手段等。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吸收了司法改革成果,将其中经实践验证的内容进一步上升为基本法律规定,围绕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完善,成为此次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中控辩平等只是立法者对诉讼各方法律地位认识的反映.控辩平等对抗不是刑事诉讼的关键而只是基础性条件,审判独立作为控辩双方力量平衡的支点才是诉讼能否公平公正的关键.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并不构成对控辩失衡的重要影响,而对此有着直接影响的应当是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因此,检察机关在拥有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不应拥有侦查权.  相似文献   

12.
我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者的地位,明确了检察监督的根本法依据,刑事诉讼中的检察机关既是法定控诉主体,同时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法律监督者与控诉者身份合一的司法体制特征决定了对控辩关系的分析与考察应当立足于检察监督的视野之下.  相似文献   

13.
刑事立案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主体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而进行的法律监督.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等共同构成完整的刑事诉讼监督体系.立法规定的缺失,使得现行的刑事立案监督难以落到实处;实践操作不规范,导致刑事立案监督在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进一步厘清和准确认识刑事立案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完善我国刑事立案监督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法律监督是检察权优化配置问题的逻辑起点。检察权通过检察机关所拥有并行使的一系列检察权能得以体现和实现。公诉权、诉讼监督权和检察侦查权属于检察权能结构中的第一层次,公诉权、诉讼监督权、检察侦查权又包含了诸如不起诉权、抗诉权、直接侦查权等属于第二层次的权能,而为了行使上述权能必须拥有的法律手段则属于第三层次的权能结构。优化检察权的配置,实质上就是优化检察机关各个层次的权能结构。优化检察权的权能结构,不仅指充实完善检察权的权能体系,也意味着放弃一些与检察权的法律监督属性并无多大关系的权能与职责。我国检察权的权能结构存在不足,需要通过立法授权,完善检察机关的权能结构,同时也应当放弃一些并不属于检察权内容的职权和职责。事实上,我国法律通过对检察制约和法律监督的规定,已经在刑事诉讼领域建立了以制约和监督为机制,以对警察权和审判权双重控制为特点的控权型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制度的本质特点是由检察制约和法律监督所指向,保障宪法和法律完整统一实施而对国家权力的控制。中国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应以此为前提。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检察权配置的法理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检察权配置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15.
法律监督是检察权优化配置问题的逻辑起点。检察权通过检察机关所拥有并行使的一系列检察权能得以体现和实现。公诉权、诉讼监督权和检察侦查权属于检察权能结构中的第一层次,公诉权、诉讼监督权、检察侦查权又包含了诸如不起诉权、抗诉权、直接侦查权等属于第二层次的权能,而为了行使上述权能必须拥有的法律手段则属于第三层次的权能结构。优化检察权的配置,实质上就是优化检察机关各个层次的权能结构。优化检察权的权能结构,不仅指充实完善检察权的权能体系,也意味着放弃一些与检察权的法律监督属性并无多大关系的权能与职责。我国检察权的权能结构存在不足,需要通过立法授权,完善检察机关的权能结构,同时也应当放弃一些并不属于检察权内容的职权和职责。事实上,我国法律通过对检察制约和法律监督的规定,已经在刑事诉讼领域建立了以制约和监督为机制,以对警察权和审判权双重控制为特点的控权型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制度的本质特点是由检察制约和法律监督所指向,保障宪法和法律完整统一实施而对国家权力的控制。中国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应以此为前提。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检察权配置的法理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检察权配置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16.
中国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行政公诉是否和法律监督在诉讼定位上存在矛盾,这是诸多人士关心的问题.事实上,现代意义的检察官最早扮演的角色是代表国家提起刑事公诉,但后来其公诉权已经逐渐发展到民事、行政领域.  相似文献   

17.
法律监督是检察权优化配置问题的逻辑起点。检察权通过检察机关所拥有并行使的一系列检察权能得以体现和实现。公诉权、诉讼监督权和检察侦查权属于检察权能结构中的第一层次,公诉权、诉讼监督权、检察侦查权又包含了诸如不起诉权、抗诉权、直接侦查权等属于第二层次的权能,而为了行使上述权能必须拥有的法律手段则属于第三层次的权能结构。优化检察权的配置,实质上就是优化检察机关各个层次的权能结构。优化检察权的权能结构,不仅指充实完善检察权的权能体系,也意味着放弃一些与检察权的法律监督属性并无多大关系的权能与职责。我国检察权的权能结构存在不足,需要通过立法授权,完善检察机关的权能结构,同时也应当放弃一些并不属于检察权内容的职权和职责。事实上,我国法律通过对检察制约和法律监督的规定,已经在刑事诉讼领域建立了以制约和监督为机制,以对警察权和审判权双重控制为特点的控权型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制度的本质特点是由检察制约和法律监督所指向,保障宪法和法律完整统一实施而对国家权力的控制。中国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应以此为前提。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检察权配置的法理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检察权配置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18.
法律监督是检察权优化配置问题的逻辑起点。检察权通过检察机关所拥有并行使的一系列检察权能得以体现和实现。公诉权、诉讼监督权和检察侦查权属于检察权能结构中的第一层次,公诉权、诉讼监督权、检察侦查权又包含了诸如不起诉权、抗诉权、直接侦查权等属于第二层次的权能,而为了行使上述权能必须拥有的法律手段则属于第三层次的权能结构。优化检察权的配置,实质上就是优化检察机关各个层次的权能结构。优化检察权的权能结构,不仅指充实完善检察权的权能体系,也意味着放弃一些与检察权的法律监督属性并无多大关系的权能与职责。我国检察权的权能结构存在不足,需要通过立法授权,完善检察机关的权能结构,同时也应当放弃一些并不属于检察权内容的职权和职责。事实上,我国法律通过对检察制约和法律监督的规定,已经在刑事诉讼领域建立了以制约和监督为机制,以对警察权和审判权双重控制为特点的控权型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制度的本质特点是由检察制约和法律监督所指向,保障宪法和法律完整统一实施而对国家权力的控制。中国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应以此为前提。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检察权配置的法理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检察权配置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19.
祁建平 《理论界》2006,(7):92-93
刑事诉讼程序是以对被告人是否定罪量刑为核心进行的,被告人毫无疑问应当是刑事诉讼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与作用却往往得不到重视,其根源在于“权力本位”的法律传统以及人权意识的淡漠。从应然角度而言,被告人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中心,被告人与检察官地位平等是诉讼公正的前提。保障被告人平等地位与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密不可分。  相似文献   

20.
法律监督是检察权优化配置问题的逻辑起点。检察权通过检察机关所拥有并行使的一系列检察权能得以体现和实现。公诉权、诉讼监督权和检察侦查权属于检察权能结构中的第一层次,公诉权、诉讼监督权、检察侦查权又包含了诸如不起诉权、抗诉权、直接侦查权等属于第二层次的权能,而为了行使上述权能必须拥有的法律手段则属于第三层次的权能结构。优化检察权的配置,实质上就是优化检察机关各个层次的权能结构。优化检察权的权能结构,不仅指充实完善检察权的权能体系,也意味着放弃一些与检察权的法律监督属性并无多大关系的权能与职责。我国检察权的权能结构存在不足,需要通过立法授权,完善检察机关的权能结构,同时也应当放弃一些并不属于检察权内容的职权和职责。事实上,我国法律通过对检察制约和法律监督的规定,已经在刑事诉讼领域建立了以制约和监督为机制,以对警察权和审判权双重控制为特点的控权型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制度的本质特点是由检察制约和法律监督所指向,保障宪法和法律完整统一实施而对国家权力的控制。中国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应以此为前提。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检察权配置的法理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检察权配置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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