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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如何确定一项数据电文的收发时间成为电子交易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成为国际国内立法关注的重点。关于数据电文的收发时间的确定存在着众多不同的观点和做法,而以“脱离”发出标准和“推定”到达规则分别确定数据电文的发送与收到时间,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国合同法应尽快补充和完善相关规定以适应并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2.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如何确定一项数据电文的收发时间成为电子交易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成为国际国内立法关注的重点。关于数据电文的收发时间的确定存在着众多不同的观点和做法,而以“脱离”发出标准和“推定”到达规则分别确定数据电文的发送与收到时间,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国合同法应尽快补充和完善相关规定以适应并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3.
电子交易具有技术化和无纸化的典型特征.数据电文构成了电子交易独特性的基础,对数据电文的内涵应采取广义的理解,其法律效力应得到法律的承认.电子交易的独特性决定了应专门制定《电子交易法》,这已成为国际立法通例.我国现有法律在规范电子交易方面明显不足,因此,有必要修订《电子签名法》,增加电子交易、电子财产、电子信息保护、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电子商务促进的内容,并将其更名为《电子交易法》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电子签名立法进行得如火如荼.其中,数据电文制度是该法要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而辨真规则则是数据电文制度的核心.本文分析了确立数据电文辨真规则的三大挑战,并比较了直接与间接两种方式的可行性,进而提出采取间接方式是构建我国数据电文辨真规则的理性选择.最后,文章指出我国<电子签名法>草案第10条基本上符合数据电文的使用规律与世界立法潮流.  相似文献   

5.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犯罪和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技术越来越高超。在司法实践中,当网络传输中数据电文作为证据使用时,法院无法准确判断其是否被篡改。而电子签名技术能够保证数据电文在网络传输过程中不被人偷窥、窃取、删改或是假冒。因此,电子签名可以作为数据电文的辅助证据使用。在证据法上,赋予电子签名以证据效力并确保其证据效力的优势有实际意义,使电子商务更具有法律保障的基础。  相似文献   

6.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里程碑,它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扫除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其他领域中应用的法律障碍,改善我国电子签名应用的法制环境,推动我国信息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电子保险商务是未来保险运作的主要手段,但人们对电子保险商务的安全和诚信却心存疑虑。只有从法律和技术两个层面上有效地保证电子保险的安全诚信,电子保险商务这种新的商业模式才能获得公众真诚的认同并进而得到长足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实现电子保险商务的安全诚信提供了法律保障———确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也为电子保险商务提供了安全保障;严格电子认证服务市场的准入制度,为电子保险商务提供了诚信支持;承认数据电文的证据地位,为保险纠纷当事人解决争议建立了诉讼信心。在获得国家法律保障的同时,保险企业应该积极探索体现安全性的电子商务技术解决方案,以期在新经济时代创造保险企业新的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8.
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部里程碑式的法律,不仅让我国的电子商务的立法迎头赶上世界潮流,而且使得今后的电子商务中的电子签名行为在法律实践中有了直接的法律依据。然而,《电子签名法》虽已生效一年有余,但对推动电子商务和电子签名安全的迅速发展并未表现出立竿见影的功效,这意味着这部法律中存在某些问题尚有待于解决。正因如此,本文试图通过《电子签名法》立法的概况、条文解读、不足分析等层面来对这些问题有所发掘。  相似文献   

9.
电子商务安全的立法问题初探——兼论WTO与电子商务安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易安全问题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首要和基本问题。法律保障电子商务安全比技术安全保护措施更具根本和终局意义。电子商务安全的法理基础在于防范市场交易风险、贯彻商法交易安全原则、满足人性的安全需要。电子商务安全的法律制度包括网络和信息安全、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和电子支持等安全制度,对此,应采取适宜的立法模式和切实的实体和程序立法保障对策。  相似文献   

10.
在电子合同中,投邮主义已经丧失了其存在的基础。虽然传统合同关于承诺的内涵仍然适用于电子合同中的数据电文,到达主义仍是确定生效时间的最佳选择,但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及时性将赋予其新的含义。我国的相关立法并不完善。吸收先进国际立法的经验并完善对数据电文生效时间的规定,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电子交易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1.
文章从历史视角透视中国法治建设,通过回顾中国法制发展历史,将中国法制整体上划分为礼治、封建法制等五个时期,并分析了各自的特征。通过分析古今中外法制发展事件,提出法治的进步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中国法治建设应该吸取经验教训,少走弯路;中国法治建设因历史惯性和现实问题,仍然任重道远,不可急于求成。中国法治要取得最后的成功,必须树立国民的自信心与意志力,培养守法习惯,形成自己的法哲学体系。  相似文献   

12.
检视夫妻忠实义务制度,不难发现,其在司法实践运行中有某些障碍,在夫妻忠实义务规定方面也存在某种缺失。为此,完善夫妻忠实义务规定,还有必要提出一些立法构想或建议,如,尽快完善相应法律规定,将夫妻忠实义务确定为离婚法定事由,尽快构建夫妻婚内民事责任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法对私法的适度渗透。  相似文献   

13.
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建设具有何种关联,这是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一个核心议题。在"现代/传统"二元对立范畴中,"传统"逐渐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化了的话语,与传统相关的文化要素基本上被归入旧世界、旧秩序的符号谱系中。在此分类范畴中,西方文化代表着现代、全新、开放、活力,中国传统文化则被认为是滞后的、沉重的、狭隘的,因而是需要变革的。作为这种认知方式的实践,中国近现代以来的法律改革总体上走的是西化的路子,大规模移植西方社会的法律制度,深嵌了东方主义逻辑。在法律移植的路径中,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被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项,并且传统文化会阻碍现代法治建设,需要被批判、摒弃。当法律制度与中国传统文化产生冲突时,东方主义的思维方式使我们习惯于从中国文化的价值理念层面来寻找原因,如中国人的观念、习惯等。但司法实践一再证明,不受道德和价值观支持的法律系统容易失效,因此,法治建设需要观照中国传统文化,而不是一味地无视它、摧毁它。  相似文献   

14.
“把法律作为修辞”的命题,既是对法律碎片化的方法校正,也是法治时代的思维特征.法治时代的标志是去革命化、消除政治权威的绝对性,这就需要社会的话语系统也应随之发生变化,法律话语应该替代政治修辞的权威,所有的政治诉求都应该在法治框架内展开,法律修辞的力量应该超过其他的话语系统,从而成为最常用的思维形式.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人们把思维的重点集中到了各种各样的创新上,但离开了法治,所有的创新都不会从根本上促动中国的进步.把法律作为修辞是筹划中国未来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础性措施.  相似文献   

15.
良法并不代表法治,法治是法律被信仰的神圣化过程与结果。客观而言,我们这一代中国人已基本上实现了法律文本的法治,然而如何将这种立法法治转变为法治秩序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法律先是一个社会问题,然后才是一个制度问题。因此,中国法律确信之路的探讨必须先是一个历史传统文化的客观讨论与批判,然后才是一个制度的设计问题。  相似文献   

16.
法治是当今世界公认的一种重要政治价值。法治理想的要义是通过法律规范的途径来限制任意专断权力的运作。为达到这一目标,法律规范在形式上必须满足富勒提出的八项要求,并且必须确立法律的正当程序来保障法律规范得到适当的运用。我们可以把这两方面称作法治理想形式与程序方面的要求。法治理想的要义还有助于我们理解人们围绕法治的一些重要争论,如关于实质性法治观念的争论,关于立法性法律的争论等。  相似文献   

17.
国家立法者依照一元分立下衍生的国家法律监督理论建构了我国的检察系统,但没有在具体立法中规定其相应的全面监督职能。在设立监察委员会制度的背景下,我国宪制中的法律监督机关的构成将面临重大改革,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必须予以重构,这为检察机关实现地位与职能的一致性和职能的优化提供了契机。在新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构,应当坚持宪法关于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定位;遵循法治精神,在重构中实现国家权力分权制衡,发挥法律监督权维护人民主权的功能;反映司法规律,把公诉职能作为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并对之开展符合司法规律的职能优化。  相似文献   

18.
论秦朝法制中儒家法律思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史学界通说认为,秦代法制是在法家法律思想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是法家理论的结晶,由于儒法两家在理论上的尖锐对立,秦朝法制中不可能包含有儒家法律思想。本文通过分析《睡虎地秦墓竹简》中记载的法律规范及有关吏治的规定,指出秦朝法制中包含有大量儒家法律思想的成份,体现了秦统治者对儒家法律思想的吸收和继承,认为秦朝法制是和法合流的滥觞,对于中华法系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回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法制建设的不平凡历程,揭示法制改革的现实成就及其面临的困境,总结法律发展的经验教训,在国际比较法学的研究中具有突出的样本意义。纵览中国法制改革的历史阶段及其标志性成就,可以总结出如下八个中国法治建设的模式特征及正反两方面经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机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协商型法治,自上而下推进的权力主导型法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苏联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交织于一体的混合型法治,“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开放型法治,强调理性主义目标规划的建构型法治,先易后难小步快跑的渐进型法治,注重实践不断试验和总结经验的学习型法治,追求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的意识形态法治。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权利冲突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法律现象,如果不能及时遏制并解决权利冲突,法治现代化进程就会受到影响.权利冲突是不同的权利主体在行使具体权利时,多个权利无法同时得到满足的互相矛盾、互相抵触的法律现象.权利冲突的原因在于利益冲突、立法缺陷和权利内容的复杂性,应当通过立法的方式预防权利冲突的发生或事后通过私力救济、司法救济的方式解决权利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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