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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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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将业主委员会界定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但这一界定不够明确,学界争论颇多。本文参照其他国家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情况,分析了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法律问题。认为应准确理解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的地位;业主委员会应该享有独立诉讼主体地位;业主委员会尚不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未来的发展趋势应是明确业主大会的独立法人地位。  相似文献   

2.
物业可以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法律上应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政府要为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物业提供必要的条件。业主委员会得到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聘请专业队伍提供专业服务,参与管理的人员应取得一定的劳务报酬或补贴,要加强财务收支管理。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刨设了业主撤销权,用于弥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民主决策制度的缺陷.有力地保障了个别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判断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的程序是否合法.同时并非所有的业主均可行使业主撤销权;应建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作出前与相关业主的磋商、补偿制度;业主撤销权的行使应当设最长期限;业主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不应及于第三人。  相似文献   

4.
业主委员会的发展在法治化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重要作用。应当转变政府观念,正确对待业主委员会的发展;健全法律法规,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同时,业主委员会应加强自我规范,建立责任监督机制,并且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协调与居委会之间的关系,实现社区的合作共治。  相似文献   

5.
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及召集人的确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当前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问题在各地普遍存在.因业主委员会的缺位引发的矛盾频频发生,严重影响到物业小区的业主自治.造成这一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制度设计不完备.<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召集人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地方性法规虽有规定,但是做法不一,欠缺体系性.解决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困境,应当构建系统、完备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随着城市社区和商品房的发展,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的一个主体,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同时业主委员会在中国还处于新生阶段,存在种种不足和不尽如人意之处.本文从一个案例入手,分析目前业主委员会存在和成长的外部困难和自身不足,以期为业委会的理性成长提供一个视角.  相似文献   

7.
业主共有权的实现方式是通过业主大会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管理,因此保障业主在业主大会中的管理决策权是维护业主共有权的关键.业主管理决策权的内容包括对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议进行制约.为此需要通过业主小组强化业主大会议事多数决的程序保障,采用事中监督、机构化等措施切实实现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同时完善业主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决议的异议权.  相似文献   

8.
林冬 《社区》2005,(1):31-31
随着物业管理的逐步发展,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越来越被业主重视。但目前,一些业主“维权”活动明显走入了误区。有关专家认为,业主维权应走出五大误区。误区之一:业主委员会全能作为全体业主利益的代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应当在物业管理活动的范围内,依法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而不应该超出这个范畴,成为牟取个人私利或者威胁物业公司的手段。业主委员会超出职权范围的活动,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误区之二:业主委员会选举“政治化”业主大会上的投票表决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可以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不应把此选举权概念政…  相似文献   

9.
业主委员会制度完善之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问题,是《物权法》颁布前后一直不明确的问题.应当尽快通过制定配套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等途径来解决这一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核心问题.立法上应当借鉴外国立法经验,确认符合条件的业主团体的法人资格,细化业主委员会相关制度,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协助,进一步理顺业主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以此解决我国《物权法》实施过程中在业主委员会制度方面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0.
社区作为基层最小的单元,是社会治理的关键一环,作为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途径,业主委员会在社区自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业主委员会在实际运行中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对山东省D社区的业主委员会进行个案研究,通过分析发现业主委员会存在成立难、履职难问题的原因,包括:对开发商和物业管理方的多次妥协、政府外部干预、委员会中坚力...  相似文献   

11.
尹秀英 《社区》2012,(28):20-21
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在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随着城市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业主委员会在凝聚业主力量、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管理和服务方面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但实际上,业主委员会不健全或者建立了不发挥作用等问题普遍存在。为了解笔者所在的山东省日照市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建设情况,前段时间,笔者通过面上统计及走访居民、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  相似文献   

12.
顾骏 《社区》2005,(24):10-10
近年来,关于业主与开发商的“斗争”时有耳闻,人们往往同情业主一边,因为人们想当然地以为业主是弱势群体,开发商以及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相对业主而言是强势,它们总在处心积虑地占业主的便宜,不斗不行。但随着业主对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斗争日渐为人们所熟知,一个新的现象开始占据舆论的焦点:业主委员会渐渐也成为众矢之的。有些曾经作为业主维权象征和民主自治象征的业主委员会,在实际运作中逐渐表现出有违人们期待的一面。理应作为业主代表,代表业主行使自我管理职权的业主委员会,时常表现为一个完全独立的机构。具体表现为谋…  相似文献   

13.
论业主团体民事主体地位的重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明确业主团体的民事主体地位,应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分析了关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分歧,并研究了导致歧义的原因.研究结果表明:应将业主大会塑造为业主团体,经登记而成为非法人团体.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制度,但是还存在对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没有统一规定、主体资格不明确的缺陷。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业主生活日常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其存在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主要从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的必要性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入手,根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的各种理论观点,并结合我国目前的现状,具体分析我国现实生活中业主委员会行使诉讼权力的方法,最后笔者建议并期待立法机关尽快合理界定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使业主委员会所代表的权利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  相似文献   

15.
公共治理视阈下的城市社区业主维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社区业主维权是伴随我国住房商品化改革而出现的新兴社会现象.现阶段,物业纠纷和业主维权事件趋多,社区矛盾和冲突呈升级态势,所涉及的公共问题愈加复杂.维权动机多元化、维权主体组织化、维权方式多样化和专业化、维权活动政治化趋势初显端倪.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应对此类挑战时,应遵循中立原则、掌舵原则和服务原则,健全立法吸纳、行政吸纳相结合的民意整合方式,建立协商民主与竞争民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机制,完善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自治制度,加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公共治理.  相似文献   

16.
近些年来,围绕业主委员会的诉讼纠纷愈演愈烈。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自然扮演了业主维权的角色。但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一直未有明确规定,导致相关案件法院的处理结果各异。文章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通过对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明确,分别阐述业主委员会在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主体地位问题。  相似文献   

17.
张鲁豫  柳春秋  盂谦 《社区》2005,(24):6-9
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时,业主盼它成立,因为它是业主维权的“英雄”和依靠。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新的问题又产生了。《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业委会有权代表业主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但条例并没有规定相应的监管措施。曾经,为成立业主委员会跑断腿、磨破嘴的牵头人。随着业委会权力逐渐进入监管“真空”之后,原本是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却开始面对它曾经的拥戴者们的质疑。有业内人士预测,2006年,业主维权重心将从对物业管理的不满,转至对业委会的监督问题  相似文献   

18.
关于物业管理立法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文章讨论了物业管理立法中的几个热点问题 :一是物业管理立法原则 ,认为循序渐进是中央或地方分散立法均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二是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问题 ,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业主自治组织 ,属于限制能力的民事责任主体 ;三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责任问题 ,认为对物业管理公司责任的立法应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严格责任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是责任认定的基础  相似文献   

19.
目前,对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存在不同理解,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的相关复函已明确业主委员会有民事诉讼资格,但是否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全国还未有统一意见.  相似文献   

20.
因为居民与业主委员会出现了矛盾,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天正街49号腾飞大厦业主委员会的5名成员突然集体辞职。天星桥腾飞大厦小区有居民144户,4000多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代缴水费。业主委员会5名成员集体辞职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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