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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公益理念、公益范围、公益募捐主体、公益募捐形式等在近代中西交流中悄然发生变化,国人公益理念升华,公益不再仅仅局限于救灾、济贫等范围,而有了更广阔的空间。传统公益募捐主体与形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存在和发展。媒体宣传、义演义卖等新颖募捐手法被创刺和使用。在“救亡图存”的时代背景下,整个公益募捐染上了一层悲壮色彩。另外,近代公益募捐事业的规范也由习惯法迈向成文法。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等技术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拓展第三次分配路径、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展现出了巨大的可能性,党和政府积极借助技术力量,着力在公益募捐、透明度提升、健康慈善文化营造等方面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互联网公益同心圆。在这个公益同心圆中,党和政府、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在网上网下密切互动、共同发力,通过不断提升主体间一致性、发挥各主体多样性,促成了互联网公益多元主体集体行动,为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城乡均衡发展提供了全新方案,形成了独特的中国互联网公益实践。  相似文献   

3.
《东岳论丛》2017,(10):181-187
近年来,我国网络募捐迅速兴起,但同时网络诈捐、骗捐事件频发,不仅冲击着社会公众对网络募捐的信任,对公益慈善事业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此背景下,网络募捐监管亟待加强。本文以协同治理理念为视角,紧密结合现阶段我国网络募捐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明确多元监管主体理念,力图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平台参与、社会力量协同、自律与他律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更好地推进网络募捐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周贤日 《学术研究》2013,(1):49-54,66
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适度宽松又规范的制度环境支持,采取行政备案制度管理社会募捐比行政许可管理制度更符合公益慈善事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律。但实行行政备案制度管理社会募捐并不意味着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可以撒手不管公益慈善事业及其社会募捐;相反,构建和落实对公益慈善事业及其社会募捐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预警、信息披露与处罚等监管机制,特别是完善民间监管和自律机制,对于公益慈善事业及其社会募捐健康良性发展是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基于网络开展的慈善募捐日渐成为中国慈善组织募集资金的重要渠道,随着网络募捐制度环境的剧烈变化,不同募捐主体之间构建出怎样的募捐机制格局成为亟待研究的问题。通过聚焦腾讯"99公益日"活动期间A市4家慈善组织及其合作伙伴的网络募捐实践,基于格局成因、格局表征、格局困境和格局突破四元分析框架,可发现受制度环境约束和慈善资源稀缺影响,网络慈善募捐活动呈现出双重依赖格局,即公募组织对网络平台的依赖和非公募组织对公募组织的依赖。双重依赖格局导致组织边界相互渗透、资源分配不公加剧、战略联盟缺失等问题,迫使募捐主体主动采取扩展合作网络、创造替代资源以及寻求组织独立等策略实现更为完善的资源环境建构。  相似文献   

6.
儒家传统文化与现代公民行政公益诉权并非绝对对立,而是存有融通.集体主义与伦理法文化、"治吏不治民"之制度传统所蕴含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思想、古代"义利观"所包含的社会正义思想、和谐理念与文化,以及当今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制度内在和谐之要求,都赋予公民行政公益诉权以正当性.  相似文献   

7.
科所机构的所属类别是确定科研院所身份的重要依据,按照科研项目及其成果的分类,科所机构可分为公益(Ⅰ)、公益(Ⅱ)、公益(Ⅲ)和公益(Ⅳ)等四类转制科研院所大多数属于公益(Ⅲ)和公益(Ⅳ)两类.因此,转制科研院所的事业身份不宜取消.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稳定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存在政出多门、政企不分;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机构缺失;国有文化资产运营机构“缺位”;文化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产权不清.因此,构建新型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宏观上要明晰产权主体,微观上要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公司治理结构,即分别以财政部和国资委为监管主体构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分类监管体系,同时着力实现产权制度的优化,如确立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机构, 建立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等.  相似文献   

9.
我国社会公益捐赠的运行现状及其对策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社会公益捐赠事业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近年来出现了假捐赠、强制捐赠和捐赠款物滥用等不良现象,围绕公益捐赠活动的纷争不断.本文抓住社会公益捐赠是法律和道德共同调整、认可行为的特点,对我国现阶段社会公益捐赠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概括和总结,在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社会公益捐赠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文化传承、信用体系和法律制度三个角度,对导致我国公益捐赠运行现状的原因进行了探究,同时在法律制度和信用层面进行了相应对策的思考.  相似文献   

10.
左红卫 《理论界》2013,(4):120-122
民国时期,新疆成立了9个民族文化促进会,1937年3月,汉族文化促进会成立后,其组织机构较为完善,经费来源渠道较多。抗战时期,发展教育、开展抗战募捐以及文化艺术活动,为发展新疆文化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11.
公益信托具有不同于私益信托的法律特点.公益信托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尚不成熟,公益信托的设立存在制度混乱、干预偏多、成本过高、登记机关缺位等诸多问题,这些均不利于我国公益信托事业的规模发展.登记主义更适合我国公益信托事业发展,应当推进由设立的许可主义模式向登记主义模式转变,构建全国统一的信托设立登记主管机关,从法律上明确公益信托设立登记的书面审查事项,创新与完善我国公益信托设立制度.  相似文献   

12.
捐赠法律关系中的受赠主体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受赠主体作为一种社会法律现象,通过网络募捐、短信募捐、校园募捐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涉及受赠主体的诸种现象中,有的受赠主体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有合法性基础,而有的受赠主体则不是法律规定的受赠主体,没有合法性基础。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现行的捐赠立法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要求,我国现阶段,应当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或成果,整个捐赠关系应紧紧围绕受赠主体,从主体范围、捐赠强制到财产监管等,都须进行制度化的规范与运作,完善我国捐赠立法。  相似文献   

13.
公益精神概念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益主体以非政府的形式进行的,具有非营利性、非强制性、救助性和社会性的一切公益活动,是社会公意的一种良性反馈、积极作为和达成。公益不仅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更蕴涵可贵的精神气质和人文精神,表达和传承着最荣耀的公益精神。公益精神就是,公益主体基于一定的关怀和利他意识而面向特定社会群体或人类发展共同关注问题的行为的一种心理态度、价值观念和人格品质。它内涵着一种社会责任感、团结互助意识、参与精神和文化精神。  相似文献   

14.
"主体际"具有主体性、平等性、交融性、多极性等本质特征,墨家的反对天命、爱无差等、兼交染、视人若己等观点是主体际本质特征的体现。墨家主体际思想是一个有机整体,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虽然墨家主体际思想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独树一帜,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时代价值。  相似文献   

15.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全面解读马克思的公益思想,马克思肯定劳动人民互济互助的行为,否定资产阶级虚伪的慈善活动,这有助于发展社会主义公益事业。马克思认为人的"社会实践性"是公益产生的基本条件;"社会共同体"是公益实现的社会基础;"共同利益理论"是公益实现的前提条件。马克思公益思想为我国发展公益事业提供了理论基础,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是发展公益的现实基础,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和利益交互性是发展公益的现实需要,倡导公益思想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16.
在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习近平逐步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观.从理论渊源上看,习近平这一文化观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人民主体思想、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民至上价值观念、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从内容上看,习近平这一文化观包含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观、哲学社会科学观、精神文明观等,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文艺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思想引领和基本遵循.  相似文献   

17.
儒家思想是我国古代重要的思想之一,核心是"礼乐"思想."礼乐"思想在我国古代一直起着重要的作用,现代人对"礼乐"思想文化的传承,是我们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形式.儒家的一些传统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是复兴传统文化的重要力量,它可以带领中华民族更好地走向世界.  相似文献   

18.
百色市右江河谷宣传文化网络建设的模式,走的是一条以各级党委和政府为核心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共建、共管的公益文化建设新模式,它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发展的要求.从其价值取向、主体体系、结构与功能等方面对这一模式进行分析说明.  相似文献   

19.
"德治"思想在我国最先是由儒家提出、完善,并且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在我国古代法制文化、法制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中的"民本"、"德主刑辅"等思想更是对封建社会条件下的"法制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突出体现在各个朝代的立法思想、司法审判等一系列古代社会的司法实践中,而其中的一些思想闪光点和经验对我国现如今积极倡导建设的"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更是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0.
<正>中国慈善法制的当下问题1.公民慈善的实施困难公民慈善的实施困境源于根据以《公益事业捐赠法》为核心的原有慈善立法之规定,公民既无权直接开展慈善募捐等活动,也难以间接通过成立慈善组织进而开展慈善募捐等活动,换言之,公民慈善实施困境实际上包括了三个方面问题:第一,公民慈善募捐的困境。《公益事业捐赠法》是以“捐赠”(而非募捐)为核心展开立法,并将公益(慈善)捐赠做了特殊界定,而基于以上对公益(慈善)捐赠的界定,公民虽然可以成为捐赠者,但却不能成为受赠者,更不能成为募捐者。究其原因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的上述界定表面上只限定了受赠者的范围,即包括了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和事业单位,但由于受赠者获得捐赠只能通过主动募捐或被动接受两种方式得以实现,在此意义上,受赠者的范围较之于募捐者更宽,而上述界定对受赠者范围的限定实际上也就限定了募捐者的范围,即唯有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可以成为募捐者,公民则被排除在募捐者之外。((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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