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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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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福利》2014,(9):F0003-F0003
家是儿童最温暖的港湾,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整合资源,致力发展农村家庭寄养和院内家庭寄莽工作,先后建立农村寄养家庭80户,寄养儿童200余名;建立院内寄养家庭26户。寄养儿童100余名。孤残儿童在寄养父母温暖的怀抱里,在寄养家庭温馨的氛围里健康成长,情、能、智得到了全面提高。  相似文献   

2.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以豫东农村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长期离开父母,农村留守儿童出现了各种问题:安全问题、心理问题、生活问题、学业问题、社交问题。家庭是个体早期社会化的重要场所,留守儿童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其在早期社会化过程中的家庭偏差。  相似文献   

3.
王晨光 《社会福利》2003,(12):38-39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于2001年12月分别与大兴区及延庆县寄养家庭的10名家长签订了领养协议,从而使失去父母的轻残儿童真正回到家庭,这是开展家庭寄养工作不断发展的又一成果,也是轻残儿童被寄养家庭收养的历史性突破。 失去父母的孤残儿童收养情况的回顾 新《收养法》实施以后,促进了我国收养工作的发展。它使大多数健康儿童找到了“父母”,重新回到了家庭。这无疑是福利机构内养育对象的最佳归宿。但根据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状况看:健康小令儿童(指6  相似文献   

4.
谭明珠 《社会福利》2010,(12):54-55
家,是爱的源泉,是温馨的港湾。每个人都有享受家庭温暖的权利和需要,每个孩子都应该有父母的呵护。家庭的温暖对儿童的人格发展和社会化的作用无可替代。近年来,南昌市儿童福利院严格遵循"儿童利益优先"的原则,以"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为理念,通过大力进行城市家庭寄养,开办院内爱心家庭、用心开展残儿送养等工作,  相似文献   

5.
失依儿童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失去生身父母和其他具有亲情关系的成年人正式照顾的16岁以下儿童,他们或是由于父母亡故,或是由于法律原因不能与自己的父母共同生活,抑或是其他各种无法得到成年人的正式照顾,只能由社会中的他人或是机构才能维持自己的生活。家庭寄养是一种通过社会儿童福利机构,通过一定的手续使失依儿童进入那些愿意对他们承担家庭责任的家庭实施养育的方式。在家庭寄养中,失依儿童可得到寄养父母的关爱,以及多位家人的照看,从而享受到有利于他们成长的家庭生活氛围。因而家庭寄养是我国儿童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的方向。家庭寄养这一新的养育孤儿方式,需要专门机构和新制度。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积极探索了家庭寄养这种养育失依儿童的新方式。  相似文献   

6.
《社会福利》2004,(4):1-1
《收养法》实施后,促进了我国收养工作的发展,使大多数孤残儿童找到了“父母”,重新回到了家庭。经过多年的实践,儿童福利事业探索出了一条以家庭寄养为主,多种供养模式并存的社会化发展之路。相对于集中供养,家庭寄养的优势日渐明显——孤残儿童的最大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寄养儿童与“父母”之间的“亲情”关系得以升华,“家庭”资源实现充分开发。  相似文献   

7.
根据25位童年曾有留守或流动经历的90后农民工的口述史资料,考察农民工家庭对子女抚育策略的决策机制.研究发现,子女需求的变化是引起家庭策略变化的诱因,其中以教育需求变化最为明显.父母能否调动足够的资源满足子女变化的需求,是家庭策略发生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长期亲子离散的家庭结构,削弱了父母对子女决策的权威,子女在家庭事务中的话语权随之有较大提升,子女在家庭决策中开始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研究也发现,农民工在城市的“非市民”待遇,使每位农民工父母决策时都面临着来自于歧视性制度和匮乏的公共政策资源的巨大压力,使得每个农民工家庭的选择都极为有限且相似,带有深刻的时代局限性.  相似文献   

8.
金洁 《社会福利》2016,(4):46-47
据《世界儿童白书2015》的人口统计,2013年日本的人口约127144万,未满18岁的人口2019.5万。接受社会养育的儿童约有46000人,其中83.5%的儿童生活在儿童福利机构,16.5%的儿童生活在寄养家庭(截至2015年3月末)。因为各种各样的文化因素,需要社会养育的儿童偏重于福利机构养育。大部分受虐待的儿童没有进入家庭寄养的最主要的原因是父母不希望或不  相似文献   

9.
俞宁  张玉霞 《社会福利》2003,(10):23-25
合肥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除了采取机构集中供养、农村家庭寄养等养育方式外,还有一种全国首创的寄养方式——招聘“父母”进行家庭式寄养,即“阳光村”模式。这种在儿童福利机构内由双亲家庭同时代养多个孩子的养育模式,在国内同类儿童福利机构中还不多见。我们认为,“阳光村”模式应该是在现有多种儿童养育模式基础上的一种比较现实的尝试。  相似文献   

10.
“家庭寄养”作为新时期儿童福利事业行之有效的养护方式,一改机构传统,让孤残儿童回归社会,走进家庭,得到父母的关爱,体会手足的真情。这群可怜的孩子在被遗弃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他们无法像同龄儿童  相似文献   

11.
家庭的心理气候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对生产活动、履行社会义务、发挥各种年龄的人的创造力都有直接影响。家庭对儿童个性的形成有特殊意义。儿童都是从小通过家庭进入生活,了解世界,理解社会道德、社会准则和文化传统的。最近,心理学家愈来愈重视研究儿童的家庭教育特点。研究的课题有:家庭教育的特点;家庭教育与社会机构(保育院、寄宿学校、幼儿园、学校)在教育方面的区别;家庭结构(完整的和不完整的家庭、多子女的和独生子女的家庭等)对儿童教育的影响;父母和子女在家庭中的相互关系的心理特点;所谓不和睦的家庭,它们的心理特征以及对儿童个性形成的影响。由于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儿童的影响很大,所以特别重视研究父母的个性及其倾向性、父母生活和工作中的主要动机等。  相似文献   

12.
家庭福利是儿童的最好福利,家庭收养相对于孤残儿童来说是永久性的、最佳的安置。通过收养,孤残儿童进入家庭获得父母亲情,从根本上改变了孩子的命运,是儿童福利社会化的最好体现。儿童福利机构的最终目的是尽可能为孤残儿童找到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但为了保证收养人及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必须依法办理。  相似文献   

13.
赵军 《社会福利》2005,(11):54-55
“神户少年之家”坐落在日本 兵库县首府神户的市中心,占地 22327平方米,建筑面积1265平 方米,目前有员工23名,在院儿 童80名,其中70%是家庭困难、无 力得到照料的儿童,30%是家庭受 虐儿童。最初,“神户少年之家”是 为收留在战争中失去父母的孩子, 于20世纪40年代由美国人投资建 立的。 作为公益性质的儿童福利机  相似文献   

14.
海外传真     
不同类型的替代性儿童照料服务当儿童由于父母死亡,或者其他各种原因,例如疾病、失业、吸毒、入狱、离家出走等,不能得到父母照料时,需要替代性照料服务。在美国,儿童福利系统提供不同类型的替代性儿童照料服务。最新儿童福利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儿童个体的特殊需要和具体情况,应该为儿童安排限制性最小、最接近于家庭环境的替代性照料服务。亲属家庭寄养服务成为当前替代性照料服务  相似文献   

15.
《社会福利》2008,(12):F0003-F0003
孤残儿童最好的归宿是家庭收养。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沈阳市儿童福利院着力医疗救治、康复训练、启蒙教育,使孤残儿童在“情”、“能”、“智”等方面得到面的发展;开展“助养”、“代理父母”、“家庭寄养”、“院内类家庭”等养育模式,为家庭收养奠定良好基础:采取系列有效措施,使符合收养条件的孤儿融入家庭,  相似文献   

16.
新修改的中国收养法自1999年4月l日实施后,由于已经有孩子或已收养过孩子的家庭再次申请从中国的福利院进行收养时将不再限于申请收养孤儿或有残疾的儿童,我们预计中国各福利院中有残病的儿童的收养数量可能有明显的减少。在我们多年来从事中美间收养工作的经历中,成功的大龄病残儿童的收养往往是社会效果最好,对收养家长和被收养儿童双方都有巨大收获的、最感动人的收养实例。在美国的确存在着一定数量的主动寻求收养大龄病残儿童的父母。这些美国家庭由于各种原因而产生的主动需求,和在中国各福利院中的大龄病残儿童对家庭的需要结合…  相似文献   

17.
家庭寄养的优势与延伸问题的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家庭寄养的优势 孤残儿童有了家的关爱 家庭寄养的开展彻底改变了机构中重“养、教、治”轻心理和情感需求的个性培养,重管理、约束轻亲情沟通和参与社会能力的培养,使孤残儿童在各方面都有明显的变化。首先是在家庭和心理缺失上得到了补偿。家庭寄养给失去家庭的儿童一个相对稳定的家,有了固定的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家庭的温馨、父母亲情、家庭成员关爱,逐步淡化了他们在机构中作为孤儿、弃婴的“个人”属性,强化了作为“人”的社会属  相似文献   

18.
中国孤残儿童保护模式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院舍化是我国儿童保护政策的最新发展;从在机构中养护孤残儿童到在家庭环境中养护。院舍化照料是指将孤儿和破遗弃儿童集中在大的机构内由按时上下班的工作人员照顾。在我国,这些机构的规模从几十张床位到上千张床位不等。与在机构中养护儿童相反,新的政策趋势是要将儿童由寄养父母照顾。根据2001年底8个儿童福利院的调查结果,国家福利院中大概有65%的儿童已经进入家庭或者在家庭式养护机构中生活。他们中大多数是在1997到2000年之间安置到家庭中的。  相似文献   

19.
生育并不会必然带来父母身份的认同,尤其是当孩子有严重残疾时.本文以自闭症儿童为例,通过访谈19位父母和老师来分析父母身份的构建过程.研究发现,正常与残疾间的二元等级和照顾责任的私有化严重挑战着父母身份的认同;性别身份强烈影响着父母对自闭症孩子的接受程度、养育能力和家庭分工,父亲通常比母亲经历了更多的挣扎;宗教信仰以及为自闭症人士和家庭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会促进父母身份的认同,但通常要以母亲为中介;自闭症等严重残障带来的挑战超出了个体家庭的承受能力,亟需从经济、职场、情感、育儿技能、社会价值观念等方面提供有效的综合社会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20.
《社会福利》2003,(11):25-26,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家庭寄养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儿童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 第三条 家庭寄养应当有利于被寄养儿童的抚育、成长,保障被寄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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