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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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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交通肇事罪中的多发现象,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却将它定位在危害性一般的犯罪范畴,法定刑和司法处理都很轻.<刑法>和<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逃逸行为"的规定,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概念上的误解和做法上的偏差,成为刑事司法与理论关注的焦点.有鉴于此,文章试图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指使逃逸致人死亡等问题进行研究,参照其他国家的做法,提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应该单独立罪,并加大处罚力度.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为了加强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的理解,有效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2009年9月,为了严肃处理醉酒驾车犯罪案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将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逃逸并造成重大伤亡的情况规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虽然说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正确处理交通肇事案件提供了一个重要标准,但是,无论从实践中的运行情况,还是从理论上的论证,我们不得不承认,刑法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规定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之处,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应为独立罪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对刑法第 133条规定的“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行为的性质、罪过等方面进行法律分析的基础上 ,指出对这种行为仍定交通肇事罪是不恰当的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应成立一个新的罪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  相似文献   

4.
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形式应当仅限于过失,刑法第133条中的“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应分别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和结果加重情形,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人,如果其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持故意心态时,因行为人逃逸致该被害人死亡完全符合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5.
交通肇事罪共犯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院出台的有关交通肇事罪共同犯罪的《解释》与我国刑法规定以及主流的共同犯罪理论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歧和对立。可以将交通肇事分为既指使违章驾驶交通肇事后又指使逃逸情况、单纯指使违章驾驶交通肇事情况以及单纯指使逃逸三种情况进行分析,并就三种不同情况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进行理论上的探讨与分析,提出不同的解决办法。应当增设肇事后逃逸罪,对最高院的相关《解释》的不和谐部分进行适当的删除修订,引入驾驶者理念。  相似文献   

6.
孙伟铭案件是交通肇事行为受刑罚惩罚最严厉的案件.该案对交通肇事罪本身的反思,反映出我国交通肇事罪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困境.在域外,交通肇事行为的刑事立法有多种形式:只处罚故意类的交通肇事行为;将"醉驾"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规定交通危险犯;规定交通肇事罪的结果犯;将交通肇事后逃跑行为单独规定为罪;规定不救助罪.我国交通肇事罪立法中忽略了交通肇事中"放任"这一主观罪过可能存在的情况;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和"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独立性缺乏立法反映.我国交通肇事行为刑事立法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把醉酒驾驶和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独立成罪:二是区分不同交通肇事罪的罪过,确立交通肇事罪中过失和间接故意两种罪过形态.  相似文献   

7.
在部分交通肇事案件中,传统刑事司法制度显得颇为尴尬,刑事和解制度为我们打开了一扇正义之窗。本文通过对在交通肇事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的原因及风险进行分析和辩驳,寻求检察机关如何在交通肇事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进行制度构建等方面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8.
关于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振江 《理论界》2003,(3):72-73
近几年,交通肇事案件的数量逐年递增,每年都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令人担忧的是一部分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车逃逸,导致许多本来可生存下来的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身亡。这种恶劣的行为已经引起了社会各个方面的广泛关注,新闻媒体不断曝光,公众舆论一片声讨,法律界也为之震惊。为了保护被害人,也为了进一步有效地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新刑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问题做了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2000年11月10日通过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也对…  相似文献   

9.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认定对于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具有重要意义。以宣告死亡的盖然性推断不适用于刑法领域为据,交通肇事致被害人宣告死亡不能认定交通肇事罪成立;交通肇事致被害人受伤后经过一定时间又死亡的,应当确定致伤至死亡期间是否存在中断的因果关系,审慎认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在死亡标准适用上脑死亡应当成为判断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首要标准,并借此推动该标准成为刑法上认定死亡的法定标准。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典将逃逸行为依附于交通肇事罪,只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一个情节,这一规定违反了我国基本的刑法理论。我国刑法应借鉴外国的做法,使逃逸行为脱离交通肇事罪,对其进行独立犯罪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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