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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30条将个人合伙定义为:“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个人合伙是相当于法人合伙而言的。由于我国《民法通则》对法人之间的合伙未作明确规定,而《合伙企业法》第8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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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指二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协议相互约定出资所组成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我国合伙制度虽经《民法通则》初步确立,但现有合伙法律规范既简单、笼统又十分零乱,尚未形成严密完整的体系。实践中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合伙纠纷的处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不仅影响了司法机关正确地适用法律,而且也妨碍了合伙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完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是当前我国立法工作中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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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假集体”,是指个人、合伙经营或私营企业的主办单位,谎报登记注册资料和文件,提供假证明,以开办集体所有制企业为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他们提供的材料,在审查资料中,将其核定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这些“假集体”造成了经济性质的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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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营经济中存在一点剥削并不可怕什么是剥削?从一般意义上讲,剥削就是对他人劳动的无偿占有。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剥削,是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相联系的,并相继形成了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三种剥削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作为制度,由于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成为生产资料占有的主体形式而消亡,但剥削现象仍然存在。这种剥削现象可以分为两类: 1.资本主义性质的剥削——私营经济中的雇工剥削,即私营企业主利用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料,无偿占有雇工剩余劳动创造的一部分劳动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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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人制度的概况 1、立法不系统,摸着石头过河 我国在法律上确立法人制度应当是从《民法通则》开始,《民法通则》在我国民事立法中首次界定了法人的含义。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提民事义务的组织。第37条又规定了法人成立的四个实质要件,对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也作了规定。按我国的法人活动的情况,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联营法人;与国外的公法人和私法人、财团法人与社团法人相比,更具有中国特色。同时规定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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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契约的角度看,合伙法应是以任意性规范为主的法律规范。从交易成本的角度看,我国合伙法应该赋予合伙主体的法律地位,赋予法人合伙人资格。在合伙内部债务的承担方式方面,我国《合伙企业法》较《民法通则》的规定更为可取;在外部债务的承担方式方面,应该采用双重优先权原则;在合伙纠纷解决方面,应该确立仲裁前置程序以及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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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是我国八届人大常委会如期完成的又一部重要的民商法律。它与《公司法》、即将制定的《独资企业法》一并构成了我国的市场主体法体系,为合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公平、有序的法律保障。有关合伙企业的研究也日渐增多。在本文中,笔者拟运用历史的观点,对合伙组织的法律制度作些初步探讨,以求教于大家。一、国外合伙组织法律性质的演变合伙,起源于家族共有,即兄弟不愿分散财力,共同经营父亲遗留的旧业。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合伙也从家族共有发展为“企业主”的联合,“人的联合”,以扩大经营规模,适应竞争和增加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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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俊凉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10):93-95
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问题,长期以来都是法学理论上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我国《合伙企业法》把它规定为法人之外的一种营利性组织,并没有统一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如何界定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仍是需要论证的议题。通过对团体人格即法人制度的产生契机及其特殊性进行粗浅的探讨,结合两大法系国家有关合伙企业法律地位的规定,说明合伙企业应具备团体人格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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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制度与我国风险投资企业模式之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合伙是人类最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其起源是家庭共有制 ,早在远古的血缘家族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共产合伙的一般特征。在前 1 8世纪的《汉穆拉比法典》中 ,第一次规定了合伙的原则 ,即“某人按合伙方式将银子交给他人 ,则以后不论盈亏 ,他们在神前平均摊分”。到罗马共和时期 ,罗马法对合伙作了详尽的规定 ,将合伙分为同业合伙、临时合伙、纳税合伙、单项合伙等① 。在英美法中 ,有限合伙通常是指这样一种企业形式 :即由至少一个负无限责任的合伙人和一个负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如《美国统一有限合伙法》第 1 0 1条就把有限合伙定义为“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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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育,流通领域发生了结构性的转变。由于流通格局的变化,国有物资企业缺乏应变能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效益,流通格局变化主要表现在国有物资企业除了受到生产企业的冲击外,还受到私营、合伙企业的冲击。这些冲击造成国有物资企业市场占有率急剧下降,销售额和利润大幅度下降。面对新格局,如何闯出生产资料市场经营新路子,扭转被动局面,已成为摆在广大国有物资企业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就如何适应流通格局的变化,选择经营方向和发展路子谈些个人看法。(一)生产资料流通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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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民联──私营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演变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营民联──私营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演变模式罗忠福,单元庄董事长总经理珠海经济特区福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部分私营性企业不仅在经营规模与组织形式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在内部组合、组织结构、权益体系、运行机制、经营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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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机构的组织形式是我国律师业发展过程中长期探索的重要问题,也是《律师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世界主要国家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在变迁中呈现的特点为:从承担无限责任向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向发展,为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空间;个人开业和普通合伙执业仍占据数量优势。我国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的发展经历了从恢复之初的法律顾问处,到国资律师所、合作律师所再到合伙事务所以及近年出现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律师法》的修改应保留真正意义上的国资所,向社会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增设有限责任合伙律师所;鼓励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对律师执业机构的组织形式作开放式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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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限合伙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改动巨大,其中不但增设了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两种新的合伙企业形式,而且进行了单一税制和破产清算等制度创新。新《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增强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活力,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由于各种原因,新《合伙企业法》中仍然存在不少理论和实践上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合理解决,势必不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甚至会影响到我国法制建设的已有成果。因此,本刊约请一批专家选取有限合伙制度、特殊普通合伙制度、合伙企业法律人格、合伙企业破产和有限合伙企业责任风险的转移与控制等重大问题予以探讨,以期能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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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制度的健全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改动巨大,其中不但增设了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两种新的合伙企业形式,而且进行了单一税制和破产清算等制度创新。新《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增强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活力,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由于各种原因,新《合伙企业法》中仍然存在不少理论和实践上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合理解决,势必不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甚至会影响到我国法制建设的已有成果。因此,本刊约请一批专家选取有限合伙制度、特殊普通合伙制度、合伙企业法律人格、合伙企业破产和有限合伙企业责任风险的转移与控制等重大问题予以探讨,以期能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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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及其层次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私营企业的发展,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状况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识与重视。但是人们对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现状的认识存在偏颇,从而不全面。本文通过对现今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现状的描述,指出私营企业存在着冲突、摩擦和和谐一致的三种劳动关系。私营雇主与不同性质的雇员之间会出现不同的劳动关系。同时企业规模、发展阶段、雇主的素质等等也会使不同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呈现出不同的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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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破产诸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改动巨大,其中不但增设了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两种新的合伙企业形式,而且进行了单一税制和破产清算等制度创新。新《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增强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活力,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由于各种原因,新《合伙企业法》中仍然存在不少理论和实践上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合理解决,势必不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甚至会影响到我国法制建设的已有成果。因此,本刊约请一批专家选取有限合伙制度、特殊普通合伙制度、合伙企业法律人格、合伙企业破产和有限合伙企业责任风险的转移与控制等重大问题予以探讨,以期能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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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 “九五”以来,青海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成为经济层面中最具活力的新增长点,并呈现出个体、私营、联营、三资、股份制、外商投资等共同发展的态势。在发展总量上,“九五”全省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增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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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括地分析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中国的兴起及其所产生的效益,着重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所提出来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探索。本文认为(1)由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了一种灵活的投资经营形式,在一定条件下适应了中外双方的需要,因而从一开始就深受中外双方的欢迎,成为中国直接利用外资的一种主要形式,中国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十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巨大的(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颁布以来,法学界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性质和法律特征等基本理论问题产生了诸多争论,本文分析了各种不同的观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中外合作企业具有双重法律性质,既可以办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的法人型企业,也可以办成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非法人型企业。非法人合作型企业在性质上应该属于一种合伙型联营,即合作经营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合作双方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