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原有钓鱼岛争端的解决进路需要重新考量.我国仅依靠政治、经济博弈,回避法律手段,对自身主张的国际法理由不做出充分的阐述,而注重于对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历史渊源和证据的阐述与收集,不足以解决错综复杂的钓鱼岛争端.在钓鱼岛争端上,中日双方政治沟通难有结果、经济制裁两败俱伤、军事行动虚张声势,博弈已经陷入僵局.在日本高调提出以国际法解决争端的背景下,中方仍旧强调历史依据,已经不足以改变争端中的劣势地位.本文认为,诉诸国际法,乃是解决或者缓解争端最为可行的和有效的途径,中国应做好寻求法理支持的准备.  相似文献   

2.
有效统治作为一国对争议区域行使主权活动的行为,已经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但是,有效统治并非一种法律权利,当有效统治行为与体现权原的权利发生冲突时,后者处于优先的地位;而且,有效的国际条约具有决定性分量.同样,中日钓鱼岛列岛争端中所涉及的相关条约应具有优先性.但是,不应忽视历史证据,尤其是有效统治证据的分量.为了巩固我国对钓鱼岛列岛享有的历史主权,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统治措施,进一步彰显主权.  相似文献   

3.
曹玮 《太平洋学报》2011,19(1):66-73
所谓搁置外交是指在处理与周边国家关系的进程中,对一些历史遗留的、在近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暂时搁置起来,留待时机成熟时再去解决的一种外交方法和策略。搁置外交策略不是缓兵之计,更不是对现实问题的逃避。它是在正视现实的基础上,谋求矛盾的和解,谋求问题的解决,有着深刻的内涵。笔者认为,搁置外交不仅对中国在处理周边问题特别是涉及领土争端的问题上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为他国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有益的范例。  相似文献   

4.
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司法实践中,逐渐确立了多重分级判案的证据规则,虽然时有漠视当事国的初始性权利证据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历史证据没有证明价值。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证据、条约证据和有效管辖证据。菲律宾、越南等国以模糊不清的历史证据、实际控制等主张作为其声索主权的依据,从国际法院司法判例的角度分析,不仅有违时际法理论,也缺乏相应的证据支持。为了在今后双边政治谈判中能够做到有理有据或应对司法诉讼,我国应借鉴国际法院适用的判案法理及相关证据规则,充分重视相关条约对证明拥有南沙群岛主权所具有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南沙群岛主权宣示的行为,并对他国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相似文献   

5.
论文以“搁置争议”原则为中心,对中日两国围绕钓鱼岛领土争端的历史演变进行了梳理,对钓鱼岛争端激化和升级的背景进行了剖析。论文认为,应该正确认识钓鱼岛领土争端在中日关系中的定位问题,领土争端已经持续了40多年,但它没有成为中日关系发展的重大障碍,可见这是一个可以控制和避免升级的问题,关键在于当危机出现时,应该冷静处理而不是高调挑衅。为了避免争端的激化和升级,中日两国政府应该在坚持“搁置争议”原则的基础上,达成5项共识。  相似文献   

6.
目前,国内研究钓鱼岛争端问题的文献主要是从历史和法律两个角度来论述的,涉及钓鱼岛列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中国对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拥有主权的历史依据和法律依据研究、日本反复挑衅钓鱼岛主权问题的政治图谋以及钓鱼岛争端对中日关系的影响等方面。本文专门从国际法的角度对解决钓鱼岛争端的模式进行研究,提出了战争模式、仲裁模式、谈判模式和搁置模式,并从历史和国际法理两个角度对这四种模式在中国未来解决钓鱼岛争端上的可行性选择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7.
时际法原是国内法的概念,用以解决新旧法律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问题,其精髓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时际法自1928年首次在帕尔马斯岛仲裁案中适用后,国际司法机关在领土争端案件中数度予以适用。本文对国际法上的时际法及其现今在解决领土争端中的理论和实践作了一些评述和分析,以使人们对时际法的概念和作用有比较全面的认识。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有效控制理论成为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主权争端的重要国际法依据之一。我国南海部分岛礁被邻国占领虽是事实,但这些国家无法依据有效控制理论取得其非法占领岛礁的领土主权。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历史的、无可争辩的主权,且从未放弃或停止行使对南海诸岛的有效管辖。争端国家的占领行为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其针对争议岛屿的所谓"主权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我国应当在强化对南海诸岛的历史性权利的同时,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手段加强对南海诸岛的有效控制,明确我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  相似文献   

9.
争端当事国在国际诉讼中采取"不应诉"策略并非"离经叛道"之举,而是有着更深层次的战略考量。国际法院化解"不应诉"危机的经验表明,争端当事国并无应诉的法律义务,且并不必然导致不利判决。国际法院仍应恪守当事方程序平等原则,在确定存在管辖权的前提下,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裁决。中国和俄罗斯近期选择不应诉"南海仲裁案"和"北极日出号案"的事例表明,海洋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与例外规定之间的矛盾势必导致"不应诉"现象。在"不应诉"的尴尬情境下,国际仲裁庭的正当性、独立性、公正性和实效性面临考验。为避免"不应诉"危机的加深,国际仲裁庭宜采取"司法自限"这一路径,在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和实体问题方面作出更为谨慎的裁决。  相似文献   

10.
明正德年间刊印的《大明会典》,因用了朱元璋在《皇明祖训》中对朝鲜评价的一句话,引起了朝鲜国王及大臣们的高度关注,他们针对这句话中的宗系和弑四王两个问题对明朝开始了长时期的奏辨活动。奏辨活动主要集中在嘉靖和万历两朝。该活动以万历年间续修的《大明会典》中增加了部分朝鲜宗系奏辨的内容后而告一段落。朝鲜王朝在这场奏辨活动中,不但得到了辨白的机会,也达到了向明朝证明朝鲜王朝的正统性及朝鲜王朝是礼义之邦之目的。明朝对朝鲜的奏辨活动给予积极的回应,在满足朝鲜要求的同时,也进一步巩固了中朝政治一体化关系。  相似文献   

11.
王汉生  王迪 《社会》2012,32(2):171-198
本文以当代农村的调解实践为切入点,探讨在不同的纠纷类型和不同的情境中,纠纷的公平解决是如何达成的,以及背后遵循着怎样的公平原则。本文发现:维持人际关系延续的调解目标,调解人的角色定位、道德背景及其权威性,调解过程中包括上门调解等多种调解技巧和策略的运用,以及符合农村社会人们所普遍认可的公平提案等,是影响纠纷调解协议即公平达成的重要因素;而社会关系维系、公平的关系性以及综合性等,是中国农民公平观的重要特征。  相似文献   

12.
论东海问题本质与解决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永明 《太平洋学报》2010,18(11):87-95
中日两国举行的东海问题原则共识政府间换文谈判,是落实两国政府首脑达成共识的具体措施。即使两国经过谈判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东海问题的全面解决仍很遥远。因为两国针对东海问题的立场与主张严重对立,无法消弭。同时,换文谈判的依据《原则共识》只是一个局部性和过渡性的安排,特别是其存在根本性的缺陷,主要为没有界定东海问题的内涵、没有对钓鱼岛列屿问题作出交代,需要补正。而东海问题的本质是钓鱼岛列屿争议问题。为此,本文指出了东海问题的基本内涵,分析了针对东海问题的歧见,并探讨了解决东海问题包括钓鱼岛列屿问题的路径,以期对认识和理解东海问题的本质有所帮助,并望有助于东海问题的最终解决。  相似文献   

13.
心理测试是刑事证明领域的一个新问题,如何定位关系着该技术的命运。心理测试结论的科学依据和现实作用决定了其证据价值,其在证据能力上具有许容性,其证明力应由法官自由心证。侦查线索与法庭证据的有效契合,应当成为心理测试结论在刑事证据体系中的真正归宿。  相似文献   

14.
王春 《创新》2008,2(5)
我国举证期限制度既不能实现程序公正,又会造成实体公正失落,同时也不可能真正提高审判效率。只有以促进案件真实的发现和实现公平诉讼为基本理念去设计举证期限制度,举证期限制度才能实现其诉讼价值。  相似文献   

15.
国际海洋法法庭自成立以来共审理了9个迅速释放案件,其中6个案件判决被告沿海国迅速释放被扣押船只和船员,从而有效地解决了沿海国和船旗国之间的争议。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迅速释放相关规定的模糊性,以及国际海洋法法庭在保证金合理性判断标准和实质性审查问题上所采取的非一致性立场,在迅速释放问题上尚未形成习惯法。应该肯定的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司法实践对沿海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起到积极作用。本文认为,为维护我国海洋权利不受非法侵犯,应及时修改和完善我国渔民被外国执法扣押时的国家援助制度,以及解决迅速释放时的保证金制度问题。  相似文献   

16.
穆渭生 《唐都学刊》2006,22(6):34-38
《高力士外传》乃作者得高力士口述亲历旧事而撰成,其中载述玄宗朝史事,始自开元后期,迄于高力士贬死黔中,内容多有关涉朝政大事者,且详述细节言辞。经过与现存的唐代史籍逐一比对印证,完全证明了其中记载的真实与可信,它是研治唐史(玄宗朝)的第一手资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